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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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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7-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63 证券简称:隆基机械 公告编号:2017-029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的通知和公告情况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7年7月12日和2017年7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7年7月27日14:00(星期四)

2、召开地点:山东龙口市外向型经济开发区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主持人:董事长张海燕女士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

(二)网络投票的情况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7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为2017年7月26日15:00至2017年7月2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出席人员的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176,289,21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5.685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76,227,51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5.669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61,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6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517,77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34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456,07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18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61,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60%。

公司所有的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四、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对所审议的议案全部进行了表决。按照规定进行监票、计票,并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各项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投票表决,选举张海燕女士、张乔敏先生、刘玉里先生、王德生先生为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1审议《关于选举张海燕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176,242,52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73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471,08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0.9815%。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1.02审议《关于选举张乔敏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176,242,52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73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471,08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0.9817%。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1.03审议《关于选举刘玉里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176,242,52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73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471,08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0.9815%。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1.04审议《关于选举王德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176,242,52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73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471,08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0.9815%。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2、审议《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投票表决,选举张焕平先生、张志勇先生、宋兆乾先生为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01审议《关于选举张焕平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176,242,52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73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471,08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0.9817%。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2.02审议《关于选举张志勇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176,242,52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73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471,08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0.9817%。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2.03审议《关于选举宋兆乾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176,242,52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73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471,08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0.9817%。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3、审议《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投票表决,选举王忠年先生、秦绪林先生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3.01审议《关于选举王忠年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176,242,52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73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471,08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0.9824%。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3.02审议《关于选举秦绪林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176,242,524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73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471,084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0.9818%。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郑超律师、刘厚阳律师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隆基机械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方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隆基机械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63 证券简称:隆基机械 公告编号:2017-030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17年7月27日下午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17年7月21日以电话和传真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采取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会议由董事张海燕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张海燕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1、战略发展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由张海燕女士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成员为张乔敏先生、刘玉里先生;

2、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由张焕平先生(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成员为王德生先生和宋兆乾先生(独立董事);

3、提名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由张海燕女士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成员为张焕平先生(独立董事)和张志勇先生(独立董事);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由宋兆乾先生(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成员为张乔敏先生和张志勇先生(独立董事)。

以上相关人员的简历请见附件。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张海燕女士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聘任刘玉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聘任王德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聘任刘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以上相关人员的简历请见附件,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聘任刘建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刘建先生已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董事会秘书培训班并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535-8881898

传 真:0535-8881899

电子邮箱:liujian@longjigroup.cn

办公地址:山东省龙口市外向型经济开发区

邮政编码:265716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呼国功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呼国功先生已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董事会秘书培训班并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535-8842175

传 真:0535-8881899

电子邮箱:office-zb@longjigroup.cn

办公地址:山东省龙口市外向型经济开发区

邮政编码:265716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聘任刘红进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有效期延期的议案》。

公司于2016年8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16年9月2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即于2017年9月2日到期。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于2017年2月15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并于2017年7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批文,后续股票发行工作仍需继续实施,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持续、有效、顺利进行,公司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期12个月。除延期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外,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内容不变。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有效期延期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议案》。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 见2017年7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28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1、张海燕,女,1969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烟台市第十八届人大代表、龙口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龙口市商会副会长,2007年被评为龙口市十大杰出青年,2008年被评为山东省十大杰出青年企业家、烟台市劳动模范,2009年被评为全国机械工业劳动模范,2017年被评为中国铸造行业优秀企业家。历任龙口港务局会计、隆基集团会计、隆基集团财务科科长、隆基集团副总经理兼财务部部长、龙口隆基机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公司第一届、第二届、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兼总经理、隆基三泵董事、隆基废旧物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隆基步德威董事长兼总经理、爱塞威隆基副董事长、车易信息董事长、隆基东源执行董事。

张海燕女士因持有隆基集团有限公司38.11%的股权,而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6698.65 万股,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47,029股,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其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刘玉里,男,1968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专科学历,助理工程师,2014年至2016年龙口市经济开发区优秀共产党员。历任隆基三泵装配车间主任、生产经理,龙口隆基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经理、副总经理,现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隆基步德威董事。

刘玉里先生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44,329股。其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刘建,男,1968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专科学历。曾供职于隆基集团、龙口隆基机械有限公司,历任隆基集团公司财务部科长、龙口隆基机械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本公司第一届、第二届、第三届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刘建先生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44,980股。其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王德生,男,1975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专科学历。曾供职于隆基集团和龙口隆基机械有限公司,历任隆基集团财务部副科长、龙口隆基机械有限公司财务部成本科科长、龙口隆基机械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公司第一届、第二届监事会主席、财务部部长。现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生产部长。

王德生先生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45,240股。其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5、张焕平,男,1958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先后供职于山东省烟台财政学校、山东省财政学校,历任山东省烟台财政学校党委书记兼校长、山东省财政学校党委书记;现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山东省资产评估协会秘书长、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焕平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也没有受过证监会、交易所处罚等情况,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资格。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6、张志勇,男,1971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先后供职于山东机床通用机械工业协会业务办公室副主任、山东省机械设计研究院行业部副部长、部长、山东省铸造协会副秘书长、秘书长,长期担任山东省科技厅科技项目评审专家、山东省经信委项目、山东省发改委工程项目、山东省名牌产品、山东省冶金总公司科技项目评审专家及咨询专家。并于2015年、2017年分别入选河北省科技厅、重庆市科技厅专家人才库。现任中国铸造协会常务副秘书长、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张志勇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也没有受过证监会、交易所处罚等情况,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资格。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7、宋兆乾,男,1977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律师。曾历任山东崇真律师事务所律师、民商部主任(合伙人),现任山东崇真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宋兆乾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也没有受过证监会、交易所处罚等情况,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资格。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8、呼国功,男,1970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专科学历。曾供职于龙口市油泵厂、龙口市外轮供应公司、龙口市日宝厨具有限公司、龙口隆基机械有限公司,历任龙口隆基机械有限公司进出口部办公室主任、公司第一届、第二届、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现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办公室主任、证券部部长、证券事务代表。

呼国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刘红进,男,男,1970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供职于山东龙口造纸西厂,担任山东龙口造纸西厂财务科科长。现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

刘红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363 证券简称:隆基机械 公告编号:2017-031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7月27日下午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17年7月21日以电话和传真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采取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王忠年先生主持,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王忠年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7月28日

附件:

王忠年先生简历

王忠年,男,196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高中学历。历任山东省汽车三泵总厂计量科科长,龙口隆基三泵有限公司检查科科长,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现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隆基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主席、安监部部长。

王忠年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截至披露日,王忠年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363 证券简称:隆基机械 公告编号:2017-032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

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有效期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8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16年9月2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确定了股东大会就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对董事会的授权事项,该议案将于2017年9月2日授权期届满。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于2017年2月15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并于2017年7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批文,后续股票发行工作仍需继续实施,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持续、有效、顺利进行,公司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期12个月。除延期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外,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内容不变。

公司已于2017年7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有效期延期的议案》。本次延期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有效期的相关事宜,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63 证券简称:隆基机械 公告编号:2017-033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名称: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8月15日下午14:00(星期二)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8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为2017年8月14日15:00至2017年8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六)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龙口市外向型经济开发区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七)会议出席对象:

1、2017年8月8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4、公司邀请列席会议的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有效期延期的议案》。

上述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对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信息。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代理人需持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证券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3、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二)登记时间、地点:

2017年8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拟参加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刘建 呼国功

3、联系电话:(0535) 8881898 8842175;传真: (0535) 8881899

4、邮政编码:265716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28日

附件一: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63

2、投票简称:隆基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17年8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17年8月14日15:00至2017年8月15日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委托人出席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授权委托书可按以上格式自制。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