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旗下部分基金继续参与
华泰证券开展的基金费率优惠活动的
公告
为答谢广大投资者对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支持和厚爱,经本公司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协商一致,现决定旗下部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产品继续参与华泰证券渠道开展的基金认购、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率优惠活动(仅限前端申购模式,不含转换转入),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公司参与华泰证券优惠活动的基金产品(仅限前端申购模式,不含转换转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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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优惠活动内容介绍
自2017年8月1日起,投资者通过华泰证券认购、申购、定期定额申购我司旗下基金,其认购费率、申购费率、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仅限前端申购模式,不含转换转入)在该基金招募说明书、发售公告中规定的认购费率、申购费率、定期定额申购费率基础上实行最低【1】折优惠,固定费用不打折,具体以华泰证券公告为准。
五、重要提示
1. 此项费率优惠活动适用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开放式基金认购手续费、正常申购期的开放式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仅限前端申购模式,不含转换转入),不包括后端收费模式基金的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
2. 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产品的原申购费率等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 本公告解释权归华泰证券所有。
六、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 华泰证券客户服务电话:95597
交通银行网址:www.htsc.com.cn
2. 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28-5888
网址:www.orient-fund.com 或www.df5888.com
七、风险提示: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业绩不构成对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遵循基金投资“买者自负”的原则,应全面认识产品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在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谨慎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七年七月二十八日
关于增加武汉伯嘉为东方金元宝等
6只基金销售渠道及开通定投、
转换业务并参与其申购及定投费率
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伯嘉”)协商一致,自2017年8月1日起,将新增武汉伯嘉办理东方金元宝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等6只基金的销售业务,并参与其开展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仅限前端模式)申购(不含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仅限前端申购模式)。
一、适用基金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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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具体业务内容
投资者可以通过武汉伯嘉的柜台交易、网上交易等渠道办理上述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并参与其开展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仅限前端申购模式)申购(不含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仅限前端申购模式)。费率优惠内容:
凡投资者通过武汉伯嘉申购(不含转换转入、仅限前端模式)及定期定额投资(仅限前端模式)本公司旗下上述开放式基金,其申购费率最低可享有1折优惠;若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固定费用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费率优惠期限请以武汉伯嘉官方公告为准,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守武汉伯嘉的具体规定。
三、重要提示
1. 上述基金费率请详见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不额外收取手续费用。本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将可能对上述基金进行暂停(或恢复)申购,并以公告形式提前披露。基金暂停申购期间,对于暂停申购前已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照常受理其投资业务。暂停申购前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暂停受理其定期定额开户和投资业务,但如遇特殊情况以公告为准。
3. 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份额的交易行为。上述基金列表中的基金,若同时采用前端收费和后端收费,则只开通前端收费模式下的转换业务。
4. 参与上述费率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基金手续费,不包括各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也不包括基金转换手续费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
5. 本公告解释权归武汉伯嘉所有。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武汉伯嘉客户服务热线:400-027-9899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SOHO城(一期)第7栋23层1号、4号
网站:www.buyfunds.cn
2. 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28-5888
网站:www.df5888.com或www.orient-fund.com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业绩不构成对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遵循基金投资“买者自负”的原则,应全面认识产品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在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谨慎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