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519 公司简称:贵州茅台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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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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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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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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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7年上半年,公司董事会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着力抓好董事会建设,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围绕董事会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按照“十企战略”,落实“九个营销”,扎扎实实抓生产、保质量、稳市场、促增长,各项主要指标保持了稳中向好、持续向好的势头。
报告期内,公司共生产茅台酒及系列酒基酒42,198.18吨;实现营业收入241.90亿元, 同比增长33.11%;实现营业利润161.24亿元,同比增长26.3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2.51亿元,同比增长27.81%。
3.2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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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销量增加。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销量增加及产品结构变化。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公司推进“133”品牌战略及酱香系列酒“5+5”市场策略,增加市场投入。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职工薪酬类费用等增加。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公司利息收入增加及上期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支付的各项税费、材料采购支出、职工薪酬及商标使用费等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退还的基本建设工程履约保证金较上年同期少。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上期支付 2015 年度现金股利。
研发支出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公司研发项目较上年同期增加。
3.3 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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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经销商情况
单位: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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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6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袁仁国
2017年07月26日
证券简称:贵州茅台 证券代码:600519 编号:临2017-016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三次会议
决 议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7年7月14日,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以派专人送达或传真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三次会议的通知。2017年7月26日,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在公司多功能会议中心,应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其中,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4人,以通讯方式出席的1人(独立董事许定波先生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授权委托其他董事出席的2人(独立董事李伯潭先生、董事赵书跃先生均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分别授权委托独立董事陆金海先生、董事李保芳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袁仁国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以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二)《关于增资贵州茅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议案》(详见《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增资茅台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017)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作为贵州茅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茅台财务公司”)持股51%的控股股东,公司决定与茅台财务公司其他股东——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技术开发公司及贵州茅台酒厂(集团)习酒有限责任公司共同以现金出资方式,分别按各公司持股比例对茅台财务公司增资,其中,本公司出资8.67亿元。增资完成后,茅台财务公司注册资本将增至25亿元,本公司持有茅台财务公司的股权比例不变。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技术开发公司及贵州茅台酒厂(集团)习酒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四位独立董事在会前对本议案予以认可并发表了同意意见。审议本项议案时,与本项议案有关联关系的三位董事(袁仁国、李保芳、赵书跃)回避表决。
(三)《关于2017年至2020年租赁茅台集团子公司场地、设备、劳务服务包装酱香系列酒部分产品的议案》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会议决定,公司2017年至2020年租赁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茅台集团”)子公司的场地、设备、劳务服务包装酱香系列酒部分产品,交易金额以实际包装工作量计算,2017年度预计交易金额为1.28亿元。本次租赁采取以公司为生产主体,租赁茅台集团子公司场地、设备、劳务服务,由公司提供包装材料及基酒,严格按照公司质量控制体系进行过程管理和质量检验,确保产品质量。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茅台集团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四位独立董事在会前对本议案予以认可并发表了同意意见。审议本项议案时,与本项议案有关联关系的三位董事(袁仁国、李保芳、赵书跃)回避表决。
(四)《关于投资新包装车间高架物料库建设工程项目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生产需要,公司决定投资建设新包装车间高架物料库建设工程项目,总投资估算不超过0.57亿元,所需资金由公司自筹解决。
(五)《关于捐赠“国酒茅台·国之栋梁”希望工程圆梦行动——脱贫攻坚三年公益计划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会议决定,作为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茅台销售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将在茅台销售公司股东会上行使股东权利,表决同意茅台销售公司在2017年至2019年期间,每年出资1.05亿元,三年共计出资3.15亿元捐赠“国酒茅台·国之栋梁”希望工程圆梦行动——脱贫攻坚三年公益计划。根据上述公益计划,公司将面向全国捐赠资助60,000名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新生。
特此公告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28日
证券简称:贵州茅台 证券代码:600519 编号:临2017-017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增资茅台财务公司的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加强对控股子公司贵州茅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简称“茅台财务公司”)的有效管控,提高茅台财务公司资本充足水平,满足中国银监会对财务公司资本充足率监管的相关要求,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作为茅台财务公司持股51%的控股股东,公司决定与茅台财务公司其他股东——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技术开发公司及贵州茅台酒厂(集团)习酒有限责任公司共同以现金增资方式,分别按各公司持股比例对茅台财务公司增资,其中,本公司出资8.67亿元。增资完成后,茅台财务公司注册资本将增至25亿元,本公司持有茅台财务公司的股权比例不变。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茅台集团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技术开发公司(简称“技开公司”)被茅台集团公司实际控制;贵州茅台酒厂(集团)习酒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习酒公司”)为茅台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投资构成了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上述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外环东路东山巷4号
法定代表人:袁仁国
注册资本:100亿元
经营范围:酒类产品的生产经营;包装材料、饮料的生产销售;餐饮、住宿、旅游、运输服务;进出口贸易业务;商业,办公用房出租、停车场管理;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行为。
2.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技术开发公司
住所:贵州省遵义市仁怀市玉液北路
法定代表人:杨凤祥
注册资本:1835.37万元
经营范围:白酒制造、新型饮料研制、开发生产、建材运输、五金百货、副食品购销。
3.贵州茅台酒厂(集团)习酒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贵州省遵义市习水县习酒镇
法定代表人:张德芹
注册资本:67030.85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白酒;经销五金、交电、日用百货等,针纺织品,住宿、饮食服务等。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的名称和类别:与关联方共同增资茅台财务公司
(二)茅台财务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贵州茅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贵州省仁怀市
法定代表人:袁仁国
注册资本:8亿元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增资方式:现金出资
(四)本公司增资金额:8.67亿元
(五)茅台财务公司增资前后股权结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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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交易依据
经茅台财务公司股东协商,各股东按照原有持股比例进行同比例现金增资,各股东对茅台财务公司进行增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
四、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增资茅台财务公司,有利于茅台财务公司更好经营,满足中国银监会对财务公司资本充足率监管的相关要求,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公司增资茅台财务公司,将按出资比例享有茅台财务公司未来经营中取得的利润,与公司主营业务形成良性互动,为公司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
五、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贵州茅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议案》。由于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三位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由其余四位非关联董事表决并获一致同意通过。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提交的有关议案及相关资料进行了审阅,基于独立判断,同意将《关于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增资贵州茅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与茅台财务公司其他股东共同以现金方式,分别按各公司持股比例对茅台财务公司增资,有利于提高茅台财务公司资本充足水平,满足中国银监会对财务公司资本充足率监管的相关要求,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
2.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与上述议案有关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由全体非关联董事表决并一致同意。
3.公司董事会对上述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议案。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同意《关于增资贵州茅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独立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三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四)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