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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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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2017-07-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25 股票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17087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对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媒体报道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867号),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2017年7月13日你公司公告披露,公司与湖南中锂新材料有限公司(下称中锂新材)股东签订投资框架协议,中锂新材的初步投前估值为24亿元,公司拟以19.2亿元现金收购中锂新材80%股权,我部注意到,7月28日,《证券日报》刊载的《管理层频繁高溢价现金收购,长园集团股权之争再升级》一文,对有关事项提出了相关质疑。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规定,请公司就以下事项作进一步核实和补充说明。

一、媒体质疑,公司2016年8月购买了中锂新材10%股权,当时标的资产整体估值约为10亿元,而本次中锂新材暂估值为24亿元,估值差异巨大,且未设置利润对赌安排保障公司利益,请公司结合锂电池行业的现状和发展趋势,以及该股权收购事项的后续考虑和安排,对该媒体质疑事项进行说明,并充分提示相关不确定性及风险。

二、媒体质疑,2014年以来,公司多次以大额现金进行溢价收购,但日常经营业务带来的累计现金流远低于现金股权投资支出,如果本次收购实施,公司投资性支出将存在大额资金缺口。请公司结合现金流状况和相关融资安排,充分说明本次收购的资金来源和支付安排。

三、媒体报道,你公司相关股东质疑公司管理层通过包括本次交易在内的收购行为进行利益输送,通过现金收购转移上市公司资金,再由被收购方增持长园股票,从而达到争夺控股权的目的,且涉及关联交易。请公司对该质疑事项作出说明,进一步核查公司与本次交易对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媒体报道提及的相关后续安排。

四、请你公司结合上述问题,对本次交易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进行充分地揭示和说明。

请你公司收函后立即披露本函件内容,并在2017年8月1日之前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及时回复《问询函》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