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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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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7-07-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08 股票简称:喜临门 编号:2017-039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27日在公司A楼国际会议厅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7月17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电话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阿裕召集和主持,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名,出席现场会议的董事3人,参加通讯表决的董事4人。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书面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代表的100%。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代表的100%。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本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代表的100%。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本议案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代表的100%。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本议案的独立意见。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代表的100%。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代表的100%。

(七)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代表的100%。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本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周伟成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了以下事项: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代表的100%。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本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代表的100%。

特此公告。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七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008 股票简称:喜临门 编号:2017-040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27日在浙江省绍兴市二环北路1号公司A楼2号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公司监事陈岳诚、蒋杭、刘新艳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通过书面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1、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17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代表的100%。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代表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代表的100%。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代表的100%。

(五)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代表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代表的100%。

特此公告。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七年七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008 股票简称:喜临门 编号:2017-041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564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50万股,发行价格为12.5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65,625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381.10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人民币13,981.10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2)225号)。

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已累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62,139.17万元(其中累计投入承诺项目36,645.35万元,归还银行贷款6,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8,887.31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606.51万元),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2,127.23万元。

截至2017年6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余额为369.16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786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7,857,787股,发行价格为13.8525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939,999,994.42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20,859,794.42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6年9月28日到位,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396号)。

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已累计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52,070.76万元(其中累计投入承诺项目22,070.76万元,归还银行贷款4,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26,000.00万),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66.26万元。

截至2017年6月30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余额为40,181.48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2012年7月首次公开发行募集的资金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城西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城东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严格遵照履行。北方家具生产线建设项目及软床及配套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已完结,本公司已注销设立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城东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根据本公司2015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15年10月16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聘请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公司的保荐机构,并连同保荐机构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城西支行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严格遵照履行。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2016年9月非公开发行募集的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0月18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越城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城西支行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根据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为喜临门家具制造出口基地建设项目,该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喜临门软体家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软体家具公司”)。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喜临门软体家具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货币方式对软体家具公司增资25,000万元。根据《管理办法》,软体家具公司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本公司于2016年10月26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越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软体家具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2012年7月首次公开发行募集的资金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和2个通知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及软体家具公司2016年9月非公开发行募集的资金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2个定期存款户和1个通知存款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首次公开发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3。

非公开发行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3.首次公开发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九日

附件1

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年1-6月

编制单位: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期北方家具生产线建设项目未达到承诺效益,主要系北方项目生产尚处于起步阶段,资源配置等未达到最优,且北方市场的开拓尚需时日。

[注2]:本期软床及配套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未达到承诺效益主要系高端产品市场尚在培育中,产品销售结构变化,导致产品平均售价较预期低。附件2

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年1-6月

编制单位: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3]:喜临门家具制造出口基地建设项目部分厂房及设备已于2016年投入使用,2016年达到20%设计产能,2017年将达到55%设计产能,其余厂房及设备尚在建设及安装中,预计于2018年12月全部完成。

[注4]:喜临门家具制造出口基地建设项目全部完工并达产后,公司预计每年将新增净利润13,738.77 万元;因2016年新增20%的设计产能,预计效益为2,015.92 万元,预计2017年将达到55%设计产能,预计效益为5,175.81万元。报告期内该项目实际实现效益3,227.47万元,达到预计效益。

附件3

首次公开发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7年1-6月

编制单位: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3008 股票简称:喜临门 编号:2017-042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喜临门”)于2017年7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均已实施完毕,公司拟使用“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和部分超募资金在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利息”)合计975.67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中包含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606.51万元,拟直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再做归还。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564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25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65,62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0,381.10万元,其中超募资金13,981.10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2)225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募集的资金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城西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城东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严格遵照履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北方家具生产线建设项目”、“软床及其配套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于2015年已完结,公司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并注销了上述2个项目分别设立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城东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根据公司2015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15年10月16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聘请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保荐机构,并连同保荐机构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城西支行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严格遵照履行。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除超募资金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北方家具生产线建设项目、软床及配套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其中,北方家具生产线建设项目、软床及配套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已经结项,除投入项目使用外,剩余本金及利息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和超募资金的本金部分均已经使用完毕,募集资金利息尚未使用,具体如下:

(一) 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于2016年完工结项,信息化项目承诺投资金额为4,194.23 万元,截至2016年10月31日,信息化项目已建设完成,该项目累计投入金额2,800.74万元,该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差额1,393.49万元,该部分作为结余资金。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保荐人核查同意,剩余募集资金(不含利息)1,393.4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超募资金13,981.10万元,截至2016年末,上述超募资金已经使用13,981.10万元,具体如下:

1、公司于2012年8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6,0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

2、公司分别于2015年4月20日、2015年5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194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公司分别于2016年4月20日、2016年5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超募资金3,787.1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募集资金暂时补流流动资金情况

经公司2016年8月2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批准,并经保荐人核查同意,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利息)人民币2,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上述募集资金中1,393.49万元为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结余资金,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并经保荐人核查同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剩余606.51万元募集资金尚未归还。

除公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外,剩余募集资金(含利息)以募集资金专户的方式存储,截至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中募集资金为369.16万元。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公司承诺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均已实施完毕,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了满足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利息975.67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中包含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606.51万元,拟直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再做归还。

公司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关于本次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均已完成,使用剩余募集资金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公司资金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喜临门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募集资金利息使用的合理性、合规性和必要性进行了确认,该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程序安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要求。

公司已承诺在募集资金利息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并履行对外披露义务。

综上所述,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喜临门拟使用募集资金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利息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七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008 股票简称:喜临门 编号:2017-043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将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6,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564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50万股,发行价格为12.5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65,625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381.10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人民币13,981.10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2)225号)。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786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7,857,787股,发行价格为13.8525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939,999,994.42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20,859,794.42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6年9月28日到位,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396号)。

(三) 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1、经公司2016年8月2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批准,并经保荐人核查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上述募集资金中1,393.49万元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结余资金,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并经保荐人核查同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剩余606.51万元募集资金继续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公告日,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尚未到期,公司未做归还。

2、经公司2016年10月2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并经保荐人核查同意,公司将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6,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7月26日全部归还,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8)。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北方家具生产线建设项目、软床及配套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经结项。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四次修订稿)〉的议案》,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52,070.76万元(其中累计投入喜临门家具制造出口基地建设项目22,070.76万元,归还银行贷款4,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26,000.00万),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66.26万元,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余额为40,181.48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最大限度地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将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6,000万元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使用上述募集资金,并根据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进度及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及时、足额的归还上述募集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

四、审议程序及合规性

本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专项意见。本事项决策程序合规合法,符合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6,000万元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有利于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监管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结合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前提下,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就该事项事先征得了保荐人同意,相关决策程序规范、合法、有效,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借用闲置募集资金26,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借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公司监事会将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持续的监督,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喜临门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对本次闲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合理性、合规性和必要性进行了确认,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闲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中,公司已承诺将根据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进度及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及时、足额的归还上述募集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喜临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宜无异议。

六、报备文件

1、喜临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喜临门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七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008 股票简称:喜临门 编号:2017-044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

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及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7年7月2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事项: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晟喜华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喜华视”)的经营资金需求,提高融资效率,公司董事周伟成先生拟自本关联交易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为晟喜华视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借款,借款利率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每项借款的方式、金额、利率、起止期限以相关方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

2、关联关系:周伟成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5 之规定,周伟成先生属于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了与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周伟成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截止本公告日,其持有公司股票12,658,6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1%。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董事周伟成先生拟为全资子公司晟喜华视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为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借款利率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执行,每笔借款的方式、金额、利率、起止期限以相关方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满足晟喜华视的经营需要,补充晟喜华视的营运资金,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7年7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周伟成先生在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进行了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何美云、何元福、陈悦天事前认可了该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并在审核后发布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与周伟成先生产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开展正常经营所需,借款利率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执行,符合市场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审议程序和审批权限。因此,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6年11月25日,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周伟成先生为公司子公司提供借款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周伟成先生自本关联交易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为晟喜华视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借款。年初至披露日,周伟成先生累计为晟喜华视提供关联借款的总金额为7,300万元。

七、保荐机构发表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周伟成拟向晟喜华视提供不超过8,000万元借款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对该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该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该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的程序安排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等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七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008 证券简称:喜临门 公告编号:2017-045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晟喜华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喜华视”)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2,800万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晟喜华视的业务发展需要和实际经营需求,公司于2017年7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晟喜华视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的银行授信担保,担保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17 年度股东大会之日。

(二)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浙江晟喜华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五常街道友谊社区洪园游客服务中心208室

法定代表人:周伟成

经营范围:制作、复制、发行: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上述经营范围中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在批准的有效期内方可经营)。设计、制作、代理国内各类广告(除新闻媒体及网络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或2016年度,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68,229.19万元,净资产24,319.91万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8,327.72万元,净利润8,899.51万元。截止2017年6月30日或2017年1-6月(未经审计),资产总额81,950.92万元,净资产26,983.61万元,营业收入8,073.74万元,净利润2,663.70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涉及的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晟喜华视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1、董事会意见:晟喜华视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银行授信担保是为保证其正常的流动资金周转,满足实际经营资金需求,提高运营效率。晟喜华视资信和经营状况良好,偿还债务能力较强,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2、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日常经营需要,符合子公司经营实际情况。本次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外担保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同意该项担保议案。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给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子公司的资金筹措和业务发展。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拟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内部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未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综上,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喜临门对外担保事项无异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86,592万元,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5.82%;上市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25,400万,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51%,全部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

七、备查文件

1、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等事项的核查意见

4、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七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008 股票简称:喜临门 编号:2017-046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朱圆圆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聘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朱圆圆女士个人简历及联系方式如下:

朱圆圆,1986年11月出生,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本科学历,中级经济师。自2009年起就职于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002430)证券部任证券法务,从事信息披露、三会管理等证券事务,具有丰富的岗位经验。2017年3月加入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朱圆圆女士,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需的专业知识,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截止目前,朱圆圆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联系电话:0575-85159531

传真号码:0575-85151221

电子邮箱:zhuyy@chinabed.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灵芝镇二环北路1号

特此公告。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七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008证券简称:喜临门公告编号:2017-047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8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8月15日14点

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二环北路1号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A楼国际会议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8月15日

至2017年8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会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7年7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全部议案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以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的形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另行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17年8月9日(星期三)上午9时至下午4点30分。

3、登记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二环北路1号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4楼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公司联系人:朱圆圆、张彩霞

联系电话:0575-85151888转8068;0575-85159531

联系传真:057585151221

特此公告。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8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