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38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28日披露了《滨化股份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临2017-037)。同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86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对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补充披露(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29日披露的《滨化股份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已于2017年7月28日停牌,并将自2017年7月31日起继续停牌。
对于问询函所提问题,公司将尽快核实并做出回复,同时及时披露问询函回复内容。待公司就上述《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回复并披露相关公告后复牌,敬请投资者密切关注公司公告。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七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39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2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86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如下:
2017年7月28日,你公司披露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称公司与中国五洲、清华工研院共同建设滨州军民融合产业园暨高端化工产业园,聚焦氢燃料技术、军民两用材料和轻烃化工,以化工新材料和精细化工为方向,布局相关领域。
经对你公司上述公告事后审核,为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九十七号 上市公司签订战略框架协议公告》,现有如下事项请你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
一、公司将上述项目确定为军民融合项目的依据,以及该产业园项目的具体合作模式、合作规模或金额,产业园的用地、规划审批情况,以及是否已进行可行性论证。
二、各合作方的具体权利和义务及违约责任。
三、框架协议实际履行的前置条件,包括军民融合产业园及涉及项目是否需要相关的审批,目前已满足的条件及是否已实际开展该合作事项。
四、公司是否已取得相关准入资质或证明,是否已配备相应人员,公司在上述领域的技术储备情况。
五、根据披露,在合作形式上,本次合作项目,聚集高附加值产品,依靠军民融合产生的强大“效益合力”,最大限度地发挥国防和军队建设对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高新产业发展和创新驱动的带动作用,帮助企业调整提升产品结构,促进地方实现新旧动能转换。
请公司补充披露,合作各方具体拟如何实现上述合作形式和作用,目前是否有相应的计划或方案。
六、公告披露,本次合作有利于公司借助合作方的专长和优势,加快推进公司战略转型升级,促进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增强市场竞争力等。请公司补充披露,上述合作事项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协同效应、对上市公司转型升级的具体影响,具体将如何实现上述协同效应,目前是否有相应的计划或方案。
七、请公司客观、审慎评估本次合作项目的可行性、可能存在的障碍和不确定性,并就该项目推进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等进行有针对性的风险提示。
八、请公司及相关各方按规定填报相应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
请你公司于2017年7月29日披露本问询函,并于8月1日之前就上述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对于问询函所提问题,公司将尽快完成核实并回复,并及时披露问询函回复。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七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