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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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子公司福清核电电价调整的
公告

2017-07-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985 证券简称:中国核电编号:2017-042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子公司福清核电电价调整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近日收到控股子公司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清核电”)的报告,福清核电收到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核电上网电价的通知》(闽价商[2017]179号文),针对福清核电电价通知如下:

按“机组商运时燃煤标杆电价(含脱硫脱硝,不含除尘,下同)与核电标杆电价(0.43元/千瓦时,含税,下同)孰低”的原则,对福清核电上网电价进行调整。调整后,福清1号机组含税上网电价为0.43元/千瓦时、2号机组含税上网电价为0.4055元/千瓦时、3号机组含税上网电价为0.3717元/千瓦时,调整后的电价自各机组商运之日起执行。

针对上述电价调整,公司将采取多种措施积极应对,包括:

1、公司将继续秉承“核安全高于一切”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确保运行核电机组安全、稳定和经济运行,在建核电项目安全、可靠和高质量建设。

2、强化电力营销,加强上下游合作,争取各方支持,获得更大容量空间。

3、优化生产安排,加强发电计划管理,争取整体效益最大化。

4、加强成本管控,进一步推动技术、管理创新,提高机组运行效率,在确

保安全的基础上实现降本增效。

特此公告。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