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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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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公告

2017-07-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239 证券简称:浙江仙通 公告编号:2017-062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17 年 7月 29日在浙江省仙居县现代工业集聚区浙江仙通办公楼五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7月 24日以邮件及电话形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起富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项青锋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董事会秘书,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三、备查文件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七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3239 证券简称:浙江仙通 公告编号:2017-063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17 年 7月 29日在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7月 24日以邮件及电话形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太平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召集及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阅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后,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半年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参与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不同意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严格管理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的使用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 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本公司相关规定,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 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 违规使用的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司出具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不同意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七年七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3239 证券简称:浙江仙通 公告编号:2017-064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2017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6]2747号《关于核准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56万股,发行价格21.84元/股。

截至2016年12月27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56万股,募集资金总额492,710,4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6,420,24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6,290,160.00元,已由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27日汇入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居支行账号为397471974876的银行账户70,280,000.00元,开立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居支行账号为1207051129201297802的银行账户319,120,400.00元,开立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居县支行账号为19945101040045886的银行账户72,910,000.00元,合计462,310,400.00元,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人民币16,020,24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6,290,16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610954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 2017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制定了《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2016年12月,本公司已与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居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居支行以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居县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7年1月,本公司会同全资子公司浙江仙通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居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7年4月,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关于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该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居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结余资金已按规定转出补流,鉴于该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已办理了注销手续,公司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居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报告期内,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49,094,517.10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已于2017年1月置换先期投入49,094,517.10元。本次置换已经公司2017年1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F10003号《关于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7年1月18日、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合计不超过30,000 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亦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6。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投资理财收益合计人民币金额195,260.55元,正在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130,0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注1:浙商银行人民币理财产品(专属理财1号)182天型,投资金额14,000万元,其中3000万元为终止募投项目资金转补流资金。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7年4月,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关于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该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居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结余资金53,208,052.90元已按规定转出补充流动资金。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7月29日批准报出。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七月三十一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17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元

■■

注1:项目处于建设期,故本年度尚未实现效益;

注2:项目终止,详见《关于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该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告,公告编号:2017-038

注:3:项目处于建设期,故本年度尚未实现效益。

证券代码:603239 证券简称:浙江仙通 公告编号:2017-065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

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21日收到副总经理兼任董事会秘书郑钢武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郑钢武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郑钢武先生仍担任公司副总理。公司董事会对郑钢武先生在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的工作,尤其是对公司上市所做出的贡献予以高度的肯定并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日常运作及公司信息披露等工作的开展,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17 年 7月 29日在浙江省仙居县现代工业集聚区浙江仙通办公楼五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项青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任董事会秘书,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项青锋先生简历附后)。

项青锋先生于2017年2月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经考试合格获得了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在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公司已按照规定将项青锋先生的相关资料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通过。

项青锋先生勤免负责、专业能力突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意见:经审阅项青锋先生个人简历,未发现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本次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董事会秘书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聘任董事会秘书具备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同意聘任项青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任董事会秘书。

公司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76-87684158

传真:0576-87684299

电子邮箱:zjxtzqb@163.com

特此公告。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七月三十一日

附件:副总经理兼任董事会秘书人员简历

项青锋,男,1974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具备扎实的专业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工作经验,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证书。2017年2月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曾在吉利集团工作,任发动机实验室负责人、采购主管。2010年-2012年任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2年-2017年在仙居县广播电视台任时政部主任、记者、广视传媒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影视文化中心主任。2017年2月至今在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工作。

项青锋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日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