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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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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7-07-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26 证券简称:坤彩科技 公告编号:2017-025

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7月17日以专人送达、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7年7月28日上午9时在福清市元洪投资区公司行政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秉昆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5人(其中谢超先生、郭澳先生、林晖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现场表决,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全体与会董事一致同意以公司截至2017年6月30日的总股本360,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21,600,000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股、不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管理层对电池行业未来发展的良好判断,同时结合公司自身经营发展战略,公司拟开展通过加入石墨烯等材料使其改性的磷酸铁锂、钛酸锂等锂电池正负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

全体与会董事同意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变为:“珠光材料、云母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本企业产品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产品除外;研发、生产和销售磷酸铁锂、钛酸锂等锂电池正负极材料及以石墨烯等材料予以改性的终端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 (最终以工商主管部门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本次董事会审议事项之《关于变更经营范围的议案》中涉及经营范围变更,公司将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全体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修改,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特别决议通过后生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章程修正案》。

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公司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强化信息披露责任意识,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该制度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该制度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规范外部信息报送管理事务,确保公平信息披露,杜绝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同意制定《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该制度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

《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强化公司董事会的职能,健全董事会的审计评价和监督机制,确保董事会对公司的有效监督,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和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规定,同意对《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后的《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生效施行,现行的《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同时废止。

修订后的《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强化公司董事会的职能,规范提名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规定,同意对《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后的《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生效施行,现行的《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同时废止。

修订后的《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规定,同意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后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生效施行,现行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同时废止。

修订后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提高业务发展水平与能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规定,同意对《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后的《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生效施行,现行的《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同时废止。

修订后的《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了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后的《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生效施行,现行的《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同时废止。

修订后的《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了规范公司总经理的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对《总经理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后的《总经理工作细则》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生效施行,现行的《总经理工作细则》同时废止。

修订后的《总经理工作细则》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证监公司字[2005]5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进一步加强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上证公字〔2012〕2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后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生效施行,现行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修订后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了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了加强公司对外投资的内部控制和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过程中的差错、舞弊和风险,保证对外投资的安全,提高对外投资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保障公司资产安全,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了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了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发挥独立董事和监事作用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通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对《独立董事制度》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加强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并结合本公司实际,同意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定于2017年8月16日(星期三)下午14:30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26 证券简称: 坤彩科技 公告编号:2017-026

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7月17日以专人送达、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7年7月28日上午11时在福清市元洪投资区公司行政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怀雁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的监事三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三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26 证券简称: 坤彩科技 公告编号:2017-028

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73号)核准,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6.79元,截至2017年4月6日止,收到社会公众股东缴入的出资款611,1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8,350,000.00元,实际募集的资金552,75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闽华兴所(2017)验字I-001号《验资报告》。

2017年半年度公司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29,879.56万元,募投项目新增投入2,424.12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末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2,303.68万元,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为22,971.32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未到期本金余额为22,000万元,截至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1,018.54万元(含存款利息)。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与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严格按照办法的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

2017年4月10日,公司分别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上述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投项目,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对其予以置换。

2017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98,795,573.46元,各独立董事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同日,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闽华兴所(2017)审核字I-011号《关于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认为公司编制的《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止2017年4月18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截至2017年6月30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2017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人民币2.2亿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保本型银行存款类产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同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分行签署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单位结构性存款协议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2亿元认购“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单位结构性存款”,该产品预期利率:3.9%(其中含银行收取的固定管理费 0.1%),期限自2017年5月22日至2017年7月21日,具体内容详细见公司于2017年5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3)。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尚未到期,未到期的本金金额为22,000万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信息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特此公告。

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本期效益未到达目标,主要系本年的销售中含有大部分原有库存的销售,影响了募投项目的生产产品的销售,从而影响了募投项目的效益的计算。

证券代码:603826 证券简称:坤彩科技公告编号:2017-029

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8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8月16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行政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8月16日9时15分

至2017年8月16日15时00分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3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信息。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7年8月16日 9:00-11:30;

2、登记地点:福清市城头镇海城路元洪投资区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期

3、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包括身份证、股票账户卡等);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委派的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应持出席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书面信函或传真须在2017年8月15日17:30前送达至公司(书面信函登记以公司证券部收到时间为准,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六、 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秋云

联系电话:0591-85588083

联系传真:0591-85588083

(二)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部分,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17年7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8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