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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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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规范银行对房地产和地方政府融资行为

2017-07-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版)

二是防范银行业风险要有新举措。会议指出,要综合采取多种手段,加大处置和核销不良贷款的力度,防止新增贷款过度集中,“一对一”盯防高风险机构,严密防范流动性风险,从根本上加强票据业务监管。抓紧制定业务规则,落实穿透原则,切实规范交叉金融业务。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抓紧规范银行对房地产和地方政府的融资行为。深入扎实整治金融乱象,坚决惩处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作用,会同有关方面积极稳妥做好非法集资处置工作。

三是深化改革要有新进展。会议指出,要优化股权结构,加强对股东的穿透监管,严格监管股东关联交易、利益输送、不当干预行为,强化董事履职评价、考核和问责,把监事会真正做实,充分发挥监事会对董事会和高管的监督作用,健全内部风险控制机制,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构建垂直独立的内控架构,压实董事会风险防控的最终责任。同时,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改变过度追求短期利润、造成风险后移的经营方式,有序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不断扩大银行业对外开放。

四是加强监管要有新作为。会议强调坚持“监管姓监”,切实纠正监管定位偏差,回归监管本源,专注监管主业。坚决服从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的领导,主动做好监管协调,层层压实监管责任,真正形成有风险没有及时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风险没有及时提示和处置就是渎职的严肃监管氛围。会议还明确要全面梳理银行业各类业务监管规制,尽快填补法规空白,争取在年内出台18项新制定和新修订监管制度。

会议指出,要切实加强党对银行业工作的领导,认真执行已出台的公私分开、履职回避和监管问责办法,坚决杜绝徇私舞弊、设租寻租、利益输送等违规违纪行为,坚决以管党治党的“严紧硬”改变监管工作的“宽松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