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永安公共自行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重新启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更正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常州永安公共自行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承销商”)已于2017年7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常州永安公共自行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重新启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公告》”)。由于该公告中见证律师名称出现错误,故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对《初步询价公告》的部分内容进行更正,更正情况如下:
第12页“三、初步询价”章节中第6条
更正前内容: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过程进行见证,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更正后内容:
“德恒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过程进行见证,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除上述更正内容之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附:《常州永安公共自行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重新启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更正后))
发行人:常州永安公共自行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