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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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公告

2017-08-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兰太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7-027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可能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重大事项,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7月18日起停牌,并于2017年7月25日继续停牌,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24)、《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26)。

经与有关各方初步沟通论证,公司已确定上述重大事项构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行为。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应当符合本办法的规定”,公司进入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程序。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7月18日起停牌不超过一个月。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审计及评估等各项工作。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有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刊登相关公告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