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解除部分股票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03证券简称:龙宇燃油公告编号:临2017-039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解除部分股票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31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龙宇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宇控股”)关于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2016年7月28日,龙宇控股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000万股质押于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证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初始交易日为2016年7月28日,购回交易日期为2017年7月31日(详见公司2016年7月30日的“临2016-057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2017年7月6日,龙宇控股办理了1,700万股的解除质押手续(详见公司2017年7月8日的“临2017-032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解除部分股票质押的公告”)。
2017年7月31日,龙宇控股将其在广州证券质押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00万股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并完成了上述股权的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截止本公告日,龙宇控股共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117,142,14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56%。本次解除质押后,龙宇控股持有公司股份的被质押数为69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64%。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8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