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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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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8-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25 证券简称:*ST松江 公告编号:2017-100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7月3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天津市西青区友谊南路与外环线交口东北侧环岛西路天湾园公建1号楼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曹立明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6人,独立董事李姝女士、吴邲光先生因公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1人,监事宋波女士、胡晓云女士、邢志国先生、职工监事赵宁先生因公未能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分项表决情况:

2.01议案名称:交易对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交易方式及标的资产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议案名称:交易对价的支付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议案名称:业绩承诺及补偿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议案名称:超额业绩奖励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议案名称:剩余股权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议案名称:交割及相关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9议案名称:评估基准日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0议案名称:过渡期间损益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1议案名称:决议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相关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相关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书〉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董事会对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有关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采用非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并对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

律师:唐申秋律师、柏平亮律师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和表决方式及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均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