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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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
可交换债券完成股份信托登记的公告

2017-08-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17-062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

可交换债券完成股份信托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近日收到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同正”)的通知,南方同正拟发行不超过8亿元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南方同正以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8,300万股(包括股份信托登记期间产生的孳息)作为担保及信托财产并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以保障本次债券持有人完成交换标的股票和本次债券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

截至2017年7月31日,南方同正已将其持有的本公司5,93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和2,370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担保与信托登记手续,担保信托专户为“南方同正-西部证券-17同正EB 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受托管理人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信托登记期限为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存续期。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南方同正持有本公司455,355,676股,本次信托登记股份合计8,300万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8.23%,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21%。

本公司将密切关注南方同正本次债券进展情况,并将根据该事项完成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