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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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华泰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申购(含定投)
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7-08-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更好地服务于投资者,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协商一致,决定自2017年8月1日起,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部分基金参加华泰证券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本次优惠活动适用于本基金管理人在华泰证券销售的以下基金:

注:上述表格内标*的基金(国泰融丰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融信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处于封闭期,自上述基金开放申购业务之日起,将参与本费率优惠活动。

二、优惠费率及约定

1、自2017年8月1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旗下上述指定基金参加华泰证券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只限前端收费模式),具体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华泰证券活动公告为准。优惠前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2、上述基金原费率标准详见《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基金管理人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3、如本基金管理人新增通过华泰证券销售的基金,该基金是否同时参与华泰证券上述活动将另行公告。

4、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华泰证券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5、上述费率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以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也不包括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特殊情况以销售渠道出具的公告为准。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号华泰证券广场、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1号港中旅大厦18楼

网址:www.htzq.com.cn

客服电话:95597

2、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号楼嘉昱大厦16-19层

客服电话:400-888-8688

网址:www.gtfund.com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八月一日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国泰民安增益定期开放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新增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上述销售机构自2017年8月3日起销售本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5月26日——2017年8月25日期间募集发行的国泰民安增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者可通过相关销售机构的营业网点办理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具体公告如下:

一、相关基金及代码

二、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销售渠道办理相关业务

1、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客服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客服电话:95587、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3、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客服电话:95511-8

网址:stock.pingan.com

三、本基金管理人的联系方式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号楼嘉昱大厦16-19层

客服电话:400-888-8688

网址:www.gtfund.com

四、重要提示

1、投资者通过上述销售机构认购本基金的,是否享受费率优惠、具体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该机构活动公告为准;活动期间,优惠前认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受费率优惠。

2、投资者如需查询国泰民安增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相关的发行文件(《发售公告》、《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摘要》等)可登陆本基金管理人公司网站或查询2017年5月2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八月一日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北京格上富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新增销售旗下部分基金并开通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转换业务的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已与北京格上富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上富信”)签订了以下基金的基金销售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格上富信自2017年8月1日起销售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以下基金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计划、转换业务。投资者可通过格上富信办理基金的开户、认购、申购、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赎回等相关业务。具体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列表及业务范围:

注:(1)上述表格内标注*的国泰民惠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民丰回报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处于封闭期,自上述基金处于开放期之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格上富信办理相关业务。

(2)如格上富信对上述表格内基金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金额下限有不同规定,投资者通过格上富信办理相关业务时,需同时遵循格上富信的具体规定。

(3)投资者通过格上富信办理上述表格内基金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否享受费率优惠、具体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格上富信活动公告为准;活动期间,优惠前认购、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受费率优惠。

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申请,约定每月扣款时间、扣款金额、扣款方式,由指定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与普通申购费率相同,每期扣款金额以各销售渠道为准。销售机构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月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交易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三、基金转换业务是指投资者在同一销售机构持有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开放式基金基金份额后,可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直接转换成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由该销售机构销售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而不需要先赎回已持有的基金份额,再申购目标基金的一种业务模式。基金管理人旗下管理的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则的解释权归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四、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办理相关业务

1、北京格上富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9号楼701内09室

客服电话:400-066-8586

网址:www.igesafe.com

2、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号楼嘉昱大厦16-19层

客服电话:400-888-8688

网址:www.gtfund.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该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八月一日

关于国泰创利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

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国泰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清算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鉴于国泰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触发基金合同终止事由,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清算并终止《基金合同》。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定为2017年8月14日,并于2017年8月15日进入清算程序。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国泰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国泰创利债券

基金代码:020029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的存续”中的规定,“本基金存续期间,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清算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1)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2)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本基金已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已触发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将根据《基金合同》规定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

三、相关业务办理情况

为降低对现有及潜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影响,本基金已于2017年7月13日起暂停申购业务,但正常开放赎回业务。自2017年8月15日起,本基金将进入清算程序,清算期间不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不再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前,仍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运作。

四、终止《基金合同》主要风险及预备措施

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前,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选择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前,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仍需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如果发生了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或暂停赎回。同时,基金管理人也会提前做好流动性安排,对基金资产进行变现以应对可能的赎回。

在全部基金份额均被赎回的情形下,本基金仍将进入财产清算程序。

五、基金财产清算

(一)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1、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三)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四)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五)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六、清算费用

按照《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约定,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考虑到本基金清算的实际情况,从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角度出发,本基金的清算费用将由基金管理人代为支付。

七、基金财产清算中的事项说明

基金管理人将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最低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清算期间产生的应收利息等,该垫付资金及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将于收回款项、结息后返还给基金管理人。

八、其他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将按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相关职责。

2、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应的流动性风险。

3、基金财产清算结果将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公告,并将遵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分配,敬请投资者留意。

4、投资者可以登录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tfund.com)或拨打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88,021-31089000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