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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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东方证券 股票代码:600958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3层、25层-29层)
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除非另有说明或要求,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所用简称和相关用语与募集说明书相同。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注册资本:人民币6,215,452,011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947763
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3层、25层-29层
(二)核准情况及核准规模
本次债券的发行经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2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于2017年4月14日召开的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974号”文核准,本公司获准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不超过(含)40亿元公司债券,本次债券拟分期发行。
(三)本期债券基本条款
1、债券名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发行规模:本期发行规模为20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
3、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决定是否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即在基础发行规模20亿元的基础上,由主承销商在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上追加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的发行额度。
4、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10年。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7、还本付息的方式: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8、起息日:2017年8月3日。
9、利息登记日:2018年至2027年每年8月3日之前的第1个交易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登记日。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付息债权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10、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8至2027年每年的8月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1、兑付日:本期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2027年8月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2、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自2017年8月3日至2027年8月2日。
13、支付金额:本次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各自所持有的本次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持有的本次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等于票面总额的本金。
14、付息、兑付方式:本次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的具体事项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5、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通过市场询价确定,并将不超过国务院或其他有权机构限定的利率水平。
16、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本次债券无担保。
17、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中国银行黄浦支行营业部。
18、债券受托管理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本次债券面向《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20、配售安排:本次债券不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
21、承销方式: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承销团代销的方式承销。
22、上市交易安排: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
23、拟上市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24、质押式回购: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AA,本次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如获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上交所及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25、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满足公司业务运营需要,调整公司债务结构。
26、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次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四)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1、发行公告刊登的日期:2017年8月1日。
2、发行首日:2017年8月3日。
3、网下发行期限:2017年8月3日。
4、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上交所提出关于本次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本次债券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3层、25层-29层
联系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773
联系人:朱松、朱静敏
(二)主承销商
名称: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骥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24层
电话:021-23153888
传真:021-23153500
项目主办人:杨晓虹、王怡斌
项目成员:刘畅、胡亦道
(三)分销商
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电话:010-86451000
传真:010-65608445
联系人:孙金城
(四)发行人律师
名称:上海市浩信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邱世枝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华中路600号绿地中心B座2106室
电话:021-33632298
传真:021-33632359
经办律师:杨宏芹、吴延佳
(五)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朱建弟
住所:上海市南京东路61号4楼
电话:021-63391166
传真:021-63392558
注册会计师:朱颖、王斌、杨利敏、唐成
(六)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关敬如
住所:上海市青浦区新业路599号1幢968室
电话:021-51019090
传真:021-51019030
经办人:梁晓佩、郑耀宗
(七)债券受托管理人
名称: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运勇
住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电话:021-50158806、021-50158810
传真:021-50155082
联系人:吴昆晟、赵一芝
(八)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
名称:中国银行黄浦支行营业部
负责人:沈杰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28号
电话:021-63326060
传真:021-63326060-6114
联系人:鲍勇
(九)债券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名称:上海证券交易所
总经理:黄红元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
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2819
(十)债券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斌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楼
电话:021-38874800
传真:021-58754185
三、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次债券在上交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四、发行人与本期债券有关的中介机构、相关人员的重大股权关系和其他利害关系
截至2017年3月末,除下列事项外,发行人与发行人聘请的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的重大股权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截至2017年3月末,本次债券的主承销商东方花旗为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发行人持有东方花旗66.67%的股权。
第二节 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一、 本次债券评级情况
发行人聘请了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资信情况进行评级。根据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17]G234号),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二、 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该级别反映了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该级别反映了本次债券的信用质量极高,信用风险极低。
(二)评级报告的内容摘要及揭示的主要风险
1、正面
(1)合规和风控管理较为严格,经营业绩排名靠前。至2016年,公司监管分类评价连续三年保持A类AA级,是当年行业内8家AA评级证券公司之一。在2015年度证券公司的经营业绩排名中,公司母公司口径净资本、净资产、总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及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均排前20,稳居行业前列。
(2)成功实现H股上市,自有资本实力进一步增强。公司于2016年7月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后,实收资本增加至62.15亿元,截至2017年3月底,所有者权益增至414.43亿元,自有资本进一步增加。
(3)业务多元化发展成效显著。公司进一步加强各项业务的均衡发展,2016年投资收益占比下降至52.55%,投行业务发展迅速,规模和收入均大幅上升。东方花旗投行业务多项指标在合资券商中名列第一,具有很强的竞争优势。
2、风险
(1)市场竞争日趋激烈。随着国内证券行业加速对外开放、放宽混业经营的限制以及越来越多的券商通过上市、收购兼并的方式增强自身实力,公司面临来自境内外证券公司、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激烈竞争。
(2)行业监管全面趋严。2016年以来,监管部门全面加强了对证券市场的监督力度,并大幅提高处罚力度,证券公司合规经营压力增大。
(3)宏观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目前我国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同时受人民币贬值、美联储加息等国内外市场及政策因素影响,证券市场增长面临一定压力。
(4)行业整体经营与市场环境相关度较高。证券行业多元化业务收入尚未超越传统的经纪与自营业务收入,后者与市场环境相关度较高。行业收入表现出一定波动性。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评级行业惯例以及本公司评级制度相关规定,自首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以评级报告上注明日期为准)起,本公司将在本次债券信用级别有效期内或者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次债券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次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次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在跟踪评级期限内,本公司将于本次债券发行主体及担保主体(如有)年度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此外,自本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本公司将密切关注与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以及本次债券有关的信息,如发生可能影响本次债券信用级别的重大事件,发行主体应及时通知本公司并提供相关资料,本公司将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就该事项进行调研、分析并发布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
本公司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在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网站(www.ccxr.com.cn)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告,且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不得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如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未能及时或拒绝提供相关信息,本公司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据此确认或调整主体、债券信用级别或公告信用级别暂时失效。
三、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公司资信状况优良,与国内主要银行保持着长期合作伙伴关系,截至2017年3月末,公司(母公司)已获得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等主要贷款银行的各类授信额度合计1,633亿元人民币,尚未使用的各类授信额度总额为673亿元人民币。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与主要客户业务往来的资信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均严格按照合同或相关法规的约定,未发生严重违约行为。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的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以及偿还情况
截至2017年3月末,东方证券及其子公司已发行尚在存续期的债券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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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子公司东方鸿盛有限公司和东方智汇有限公司发行的债券均为以特殊目的实体发行的海外债券,其中东方鸿盛有限公司发行的海外人民币债券为公开发行,东方智汇有限公司发行的海外美元债为非公开发行。
上述债券本金均未到期,在存续期内已按期偿还利息,未发生违约的情况。
(四)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偿债能力财务指标(合并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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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流动比率=(货币资金+结算备付金+拆出资金+融出资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应收利息-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信用交易代理买卖证券款+其他资产中的流动资产)/(短期借款+拆入资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金+应付利息+应付短期融资款+应付款项+其他负债中的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货币资金+结算备付金+拆出资金+融出资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应收利息-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信用交易代理买卖证券款+其他资产中的流动资产)/(短期借款+拆入资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金+应付利息+应付短期融资款+应付款项+其他负债中的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信用交易代理买卖证券款)/(资产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信用交易代理买卖证券款)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客户资金利息支出)/(利息支出-客户资金利息支出)
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第三节 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名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成立日期:1997年12月10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2003年10月8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6,215,452,011元
实缴资本:人民币6,215,452,011元
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3层、25层-29层
邮政编码:200010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李婷婷(证券事务代表)
所属行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中J67资本市场服务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自营;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承销(限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股票期权做市业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947763
公司互联网网址:http://www.dfzq.com.cn
电子信箱:dfzq@orientsec.com.cn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773
(一)历史沿革及实际控制人
1、发行人的设立及历史沿革
1997年12月10日,本公司前身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取得了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150050030000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亿元,注册地上海。中国人民银行于1998年2月23日以银复(1998)52号文《关于设立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同意成立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核准其公司章程。
2003年8月13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体改审(2003)004号文《关于同意设立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东方有限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9月12日中国证监会以证监机构字(2003)184号文《关于同意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改制、增资扩股并更名的批复》同意东方有限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东方有限原股东以2002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按1:1比例折股,同时申能集团、上海烟草(集团)公司、文新报业集团等10家新老股东以货币增资人民币10亿元,整体变更成立股份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39,791,800元。2003年10月8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公司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模,2007年5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机构字[2007]101号文核准,本公司进行了增资扩股,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配售5股的比例进行配售。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2,139,791,800元增至3,079,853,836元。
2007年8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机构字[2007]187号文核准,本公司实施了每10股送1股红股的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由3,079,853,836元增至3,293,833,016元。
2011年11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769号文核准,本公司以向股东配股的方式增资扩股,配股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3,293,833,016元增至4,281,742,921元。
2015年3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305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0,000万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4,281,742,921元增至5,281,742,921元。
2016年7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026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95,700万股股票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5,281,742,921元增至6,215,452,011元。
2、最近三年及一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发行人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公司第一大股东为申能(集团)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内未发生变化。
(二)发行人的最近三年及一期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发行人报告期内未发生导致主营业务实质变更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和置换的情况。
(三)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情况
截至2017年3月末,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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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第一大股东申能集团的基本情况如下:
申能集团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截至2017年3月末,持有公司股份1,537,522,4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74%。申能集团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申能集团成立于1996年11月18日,由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设立,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为人民币100亿元,法定代表人为王坚,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申能集团经营范围为:从事电力、能源基础产业的投资开发和管理,天然气资源的投资,城市燃气管网的投资,房地产、高科技产业投资管理,实业投资,资产经营,国内贸易等。
二、发行人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的子公司
截至2016年末,公司子公司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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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的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截至2016年末,本公司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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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的其它参股公司
截至2016年末,公司其它参股公司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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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发行人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第一大股东为申能(集团)有限公司。申能集团的基本情况详见本节“一、(三)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情况”。
四、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董事
公司董事会由1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独立董事5名。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每届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届董事会成员列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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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监事
公司监事会由7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监事会副主席各1名,职工监事3名。监事每届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本届监事成员列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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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裁、副总裁、首席营运官、首席风险官、财务总监、合规总监和董事会秘书。本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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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持有发行人证券情况
截至2017年3月末,不存在上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和债券的情况。
五、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及所属行业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2年10月26日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属于“J67资本市场服务”。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自营;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承销(限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股票期权做市业务。
公司以及子公司业务范围涵盖证券经纪、证券自营、投资银行、资产管理、期货经纪、融资融券、直接投资、另类投资等业务,并通过全资子公司东方金融(香港)拓展境外证券及期货等业务。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等为依据确定证券经纪业务、证券自营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资产管理业务、证券研究业务、证券金融业务、期货经纪业务和其他业务等业务分部。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状况与竞争状况
中国证券市场已进入健康发展轨道,放松管制并逐步实现市场机制自主调节、行业自律管理与行政监管有机结合的监管思路,为行业创新及市场改革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证券行业创新意识不断增强,各种创新产品陆续推出,多功能、多层次的资本市场逐步形成。创新带来机遇的同时,必然会加剧证券公司间的竞争,公司将面临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迅速发展,证券行业内的竞争日益加剧,截至2016年末,我国共有129家证券公司。不同证券公司在业务范围、收入结构等方面比较接近,证券经纪、证券自营、投资银行等传统业务收入占比较高,证券公司之间的竞争仍属同质化竞争。近年来,部分大型证券公司通过增资扩股或者上市的方式增强资本实力,证券公司营业网点数量迅速增加,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公司目前主要业务与国内其他证券公司差异性较小,与其他证券公司均构成直接竞争关系。
(三)发行人经营方针及战略与竞争优势
1、发行人经营方针及战略
公司制定了“围绕一个中心、实现两个转型、夯实三大基础、建立四大优势”的战略方针。
(1)围绕“一个中心”是指以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为中心,实现公司长期的可持续发展。通过建立一流的人才队伍和机制,为客户投资、企业融资、资产定价和风险管理提供优质的产品和高效的服务。
(2)实现“两个转型”是指盈利模式转型、服务模式转型。顺应市场变化和持续盈利要求,主动积极地“调结构”,实现盈利模式转型。“以客户为中心”,加强流程重组和资源整合,完善组织架构、营销和客户服务体系、营运平台,实现服务模式转型。
(3)夯实“三大基础”是指强化研究、信息技术、合规与风险管理的基础支持。发挥研究对公司发展的强大支持作用,加强信息技术服务手段的运用,发挥合规与风险管理对公司发展的保障作用。
(4)建立“四大优势”是指在管理、制度、人才和企业文化方面形成公司的比较优势。从粗放经营向集约化经营转型,从单一公司向集团化公司经营转型,提高市场化管理水平,打造一流人才队伍,塑造“东方证券”品牌和文化,建立公司参与市场竞争的比较优势。
2、竞争优势
从成立至今,公司秉承“稳健经营、专业服务、以人为本、开拓创新”的经营理念,致力于创建具有国内一流核心竞争力、为客户提供综合金融服务的现代投资银行。经过十多年的努力与发展,公司已经构建起集中统一管理下的风险可控的业务体系,逐步形成了鲜明的经营特色,具备了较强的竞争优势,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
(1)良好的区位发展优势和政策支持环境
公司主要经营所在地上海是全国的金融中心,是全国综合经济实力最强的区域之一。2009年4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意见》,明确提出到2020年上海基本建成与我国经济实力以及人民币国际地位相适应的国际金融中心。2009年上海市委、市政府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上海金融国资和市属金融企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对具有较强行业竞争力的金融企业,要创造条件支持其发展壮大。2013年8月,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上海自贸区将成为推进改革和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的“试验田”。公司发展面临着良好的地域优势和政策环境支持,有利于公司在金融改革、开放、创新等方面争取先行先试的机会。
(2)成熟稳定的管理及业务团队,和谐进取的企业文化
公司拥有一支优秀的管理团队,现有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证券行业平均年限超过10年,有着证券领域资深的从业经历和丰富的管理经验。公司管理团队结构稳定,大部分人员服务于公司多年,对公司企业文化高度认同。
公司始终坚持“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和“人才强司”的战略,培养了一大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专业骨干力量。
公司非常注重企业文化建设,在发展中逐步形成了具有东方证券特色的企业文化精神,形成了相融共进、奋发有为的良好氛围,有效激发了员工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实现了企业发展与员工发展的和谐一致。
(3)资产管理业务处于行业优势发展地位
公司的资产管理业务在行业内一直保持优势发展地位。公司资产管理包括集合资产管理、定向资产管理、专项资产管理以及公募基金等4大类,截至2016年末,公司受托管理的理财产品达到163只,总体资产管理规模合计已近1,541.08亿元。资产管理业务综合实力名列行业前列。
公司的资产管理团队拥有超过15年的投资管理经验,经历了证券市场多次波动震荡的考验,积累了丰富的投资和风险管理经验,获得过多项行业荣誉,是一支长期稳定、业绩优秀的队伍。
公司资产管理业务一直立足客户需求,不断发展创新。公司成立证券行业首家资产管理子公司;公司成为“新基金法”实施后首家获批开展公募基金业务的资产管理机构,并获批发行业内首只“券商基金”——东方红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公司的“东证资管—阿里巴巴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项目荣获2013年度上海金融创新成果奖二等奖。多年来,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创新、业务创新一直走在行业前列。
(4)证券研究实力不断增强,市场影响力大幅提升
公司证券研究所拥有一支优秀的分析师队伍,研究人员形成了合理的梯队结构,有利于团队协作与发展。近几年来,公司强化研究成果的推广和机构客户的开拓,研究服务和研发实力已获得市场及客户认可,具有良好的声誉。报告期内,公司证券研究业务进步显著,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5)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创新意识,创新业务取得一定突破
公司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创新意识,充分认识到创新业务是国内证券公司摆脱同质化竞争、增加利润增长点的关键所在。近几年来,公司不断探索积极推动管理制度、业务及产品等各方面的创新。公司大力支持融资融券、股指期货、直投、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代销金融产品、新三板做市商、场外业务等创新业务的开展,不断争取创新业务先行先试机会。在拓展创新业务的同时,公司还通过对传统业务的研究,不断推出创新型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创新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如“研究报告业务链管理体系”项目顺利完成证券业协会现场评审,并获得(分类加分)专业评价;东证期货开发的“东证致胜机构宝“获得2011年度证券期货业科学技术奖励三等奖;“全天候第三方存管服务体系”项目荣获2012年度上海金融创新奖三等奖;获评深、沪证券交易所“2013年业务创新优秀会员”称号;“东证资管—阿里巴巴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和“添富快线”获2013年度上海市金融创新成果二等奖;自主研发的“策略回测分析平台”获第四届证券期货科学技术奖优胜奖。创新业务对公司整体业绩的贡献也逐步显现,创新业务收入占比持续上升。
(6)日益成熟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较高的合规管理水平
公司于2007年初即开始着手构建风险控制指标动态监控体系,2008年11月公司全面完善了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控制体系,建立了自控和他控相结合、健全有效的风险控制指标动态监控体系和补足机制,建立了对应的组织体系,各部门分工协作,形成了行之有效的控制体系。
公司构建了较为完善的、内生性的合规管理体系。公司的合规管理体系已经覆盖到所有业务、各个部门、分支机构和全体人员,并贯穿于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公司重视加强合规传导,完善制度体系,把监管要求转化为自律行为和内部运行机制。
(7)公司集团化发展已具备良好的基础
公司已发展成为一家证券金融控股集团。东证期货在商品期货和金融期货业务领域实力不断增强;东证资本和东证创投分别涉足直投和另类投资业务发展,有利于优化公司业务结构;东方金融(香港)的设立为公司国际化发展迈出了第一步;东证资管则是国内首家由证券公司设立的资产管理公司,代表了公司在资产管理业务领域的优势发展地位。2012年6月公司与花旗亚洲合资成立东方花旗,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投行业务的专业能力。2005年2月公司参与设立了汇添富基金,持股汇添富基金有助于公司盈利结构的稳健。
公司通过上述投资,将业务领域拓展至期货经纪、直接投资、另类投资、基金管理和境外证券期货等业务,并通过设立东证资管、东方花旗,使资产管理及投资银行业务更加专业化。上述投资使公司的收入利润结构更加丰富和均衡,公司金融控股集团格局已经形成。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
1、公司业务概况
本公司以及子公司业务范围涵盖证券经纪、证券自营、投资银行、资产管理、期货经纪、融资融券、直接投资、另类投资等业务,并通过全资子公司东方金融(香港)拓展境外证券及期货等业务。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等为依据确定证券经纪业务、证券自营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资产管理业务、证券研究业务、证券金融业务、期货经纪业务和其他业务等业务分部。
从收入结构来看,业务多元化发展成效显著,公司进一步加强各项业务的均衡发展,2015年以经纪业务为主的财富管理板块收入占比为22.45%,2016年为23.82%,基本持平,2017年1-3月为17.14%,有所下降。2015年资产管理板块收入占比为9.04%,2016年进一步提高至12.98%,2017年1-3月为11.50%,基本持平。
从收入金额来看,2016年度受市场行情疲软影响,除投资银行业务外,公司各项业务收入同比有所下降。
2、证券经纪业务
证券经纪业务主要包括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基金分仓业务以及代销金融产品等业务。自成立以来,公司证券经纪业务经历了由小渐大、由弱趋强的发展历程。2006年公司收购原北方证券经纪业务及其所属营业部后,下辖营业部由37家迅速增至57家,公司经纪业务实力有所增加,且缓解了以往营业部布局过于集中在上海及周边地区的状况。2010年公司新设2家营业部,另有1家证券服务部规范升级为营业部。2011年、2012年公司分别新设了2家、6家营业部,2014年公司又新设立了多家营业部,主要分布在全国10多个省(市、自治区)20多个大城市或区域中心城市,其中华东地区58家,东北地区11家,华南地区10家,其他地区18家,“依托上海、立足中心城市、辐射全国”的公司营业部网络格局基本成型。截至2015年末,公司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以及58个城市设立了120家营业部。截至2016年末,公司共有营业部146家。
2014年公司实现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142,277.49万元,2015年公司实现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346,529.47万元,同比增长143.56%,2016年公司实现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163,829.77万元,受市场行情疲软影响,较上年同期下降52.72%。为应对日趋激烈的行业竞争,降低受不利的市场因素影响,公司大力推进营业部机制改革,对经纪业务的管理架构进行了调整;加强营销和咨询两支队伍建设;转变经营理念,丰富盈利模式;推进营业部市场化改革,推动创新业务发展。
3、投资银行业务
公司的投资银行业务主要包括股票与公司债承销与保荐业务,企业债、国债和金融债等承销业务,企业改制重组及兼并收购财务顾问业务等。
公司股票、公司债券及企业债等的承销与保荐、企业改制重组及兼并收购等业务转由子公司东方花旗开展。2014年,公司实现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44,763.43万元,同比增长96.20%。2015年,公司实现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89,478.29万元,同比增长99.89%。2016年,公司实现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148,825.10万元,较上年增长66.33%。
4、资产管理业务
本公司于1998年开始从事客户资产管理,2005年成为首批获准开展券商集合理财业务的证券公司。本公司的资产管理业务原由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总部负责。2010年7月,在原部门的基础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成立了业内首家资产管理子公司—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所有资产管理业务由东证资管承接。报告期内,本公司的资产管理业务主要在东证资管开展,另外东证期货以及东方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也从事资产管理业务,但资产管理规模相对较小。
最近三年,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继续保持较快发展。截至2016年末,从产品数量上看,公司受托管理的理财产品共163只,从产品规模上看,公司总体理财产品规模合计已近1,541.08亿元。(在本节中除特别说明外,关于资产管理产品数量、规模和收入等的统计均不包含公司参与投资且由东证资管作为管理人,公司享有主要的可变现回报或承担了主要风险的产品,上述产品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目前,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已形成了东方红大集合、以先锋产品为主的东方红小集合、现金管理产品三大产品系列。东方红大集合旨在有效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追求投资组合的稳健增值。东方红小集合旨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积极把握资本市场波动所带来的获利机会。现金管理产品旨在为投资者提供稳健理财的固定收益产品。2016年末公司存续的集合资产管理产品累计54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金规模达292.02亿元,全年实现集合资产管理业务佣金及手续费收入2.68亿元。
公司的定向资产管理业务主要面对机构和高端个人投资者,业务灵活性较强,可以根据投资者不同的理财需求和风险偏好为客户量身定制不同的产品。得益于通道业务的快速发展,公司的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发展速度较快,但由于银证合作业务的竞争较为激烈,费率较低,对收入的贡献有限,因此近年来公司逐渐强调发展主动管理的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弱化通道类业务。截至2016年末,公司受托管理的定向理财产品66只,余额779.01亿元,2016年全年共实现定向资产管理业务佣金及手续费收入2.49亿元。
2013年6月末,公司获监管批准,设立“东证资管——阿里巴巴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成为国内首个以小额贷款为基础资产并与互联网深度结合的资产证券化项目。近几年公司先后推出了东证资产——阿里巴巴1~10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和东证资产——蚂蚁微贷1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等产品,且所有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均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截至2016年末公司专项资产计划为6只,受托资金规模合计为107.23亿元,全年实现专项资产管理业务佣金及手续费收入2,858.08万元。
2013年9月公司首家获批开展公募基金业务,并于2014年1月、2014年6月、2014年8月分别发行了东方红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产业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睿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三款产品分别取得了47.5%、51.9%和65.3%的单位净值增长率。2015年3月公司发行了业内首只上市的券商公募基金。截至2016年末,公司共计发行26只公募基金,资产管理规模达362.73亿元,全年获得公募基金管理业务佣金及手续费收入3.40亿元。
5、自营业务
公司权益投资业务主要由证券投资业务总部、金融衍生品业务总部负责运营。公司固定收益投资业务主要由固定收益业务总部负责运营。
(1)自营业务规模情况
从自营权益类证券业务规模来看,最近三年末,公司自营权益类证券(含证券衍生品)占净资本的比例分别为76.20%、60.23%和51.26%。从行业情况来看,投资业务相关政策管制的放松逐步为自营业务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环境。另外,近年来权益类股票的投资中可通过使用股指期货对仓位进行管理,对持有投资组合的风险进行全部或部分对冲,创新工具的运用也使得权益类股票的规模有所增加。
从自营固定收益类证券业务规模来看,由于非权益收益类证券投资收益率相对稳定,风险相对较小,随着证券公司净资本的积累和债券市场的发展,证券公司的债券投资业务普遍取得了较快发展。本公司的债券投资业务规模保持高位,最近三年末,非权益类证券占净资本的比例分别为315.86%、206.59%和204.45%(2015年数据已经根据2016年6月中国证监会修订并颁布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及其配套规则的规定进行重述)。
(2)自营业务主要经营情况
公司自营业务最近三年收入总额分别为30.77亿元、为93.42元及8.06亿元,收益有所波动。主要原因是由于2015年上半年股市行情较好,权益类盈利较高,2015年下半年至2016年上半年,受股灾影响行情总体较弱,权益类部分出现亏损,导致2016年自营业务收益大幅下降。
6、证券研究业务
公司的证券研究业务由证券研究所负责开展。研究所坚持“合规第一、客户导向、基本面研究、创新、专业、团队协作”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自身人才优势,注重基本面和长期价值研究理念,在确保合规前提下尝试开拓和创新。对内在依法、合规、规范的前提下,为公司的经纪业务、资产管理和投资银行等业务的发展提供支持;对外向基金等机构客户提供高质量、及时、有效的证券研究报告,并针对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形式多样的研究服务。
从人员知识及经验来看,研究人员普遍具备长期证券从业经历,具有优秀的专业背景和扎实的业务能力。研究所销售团队亦具有较强的专业素质和丰富的销售服务经验,在推广公司研究产品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报告期内,公司已具备了较强的研究实力及市场影响力,在行业评比中屡获荣誉。
基金分仓业务是目前公司研究所的主要收入来源,基金分仓收入的多少很大程度上反映了证券公司证券的研究能力。
2014年公司实现交易单元席位佣金收入30,155.80万元,同比下降5.48%。2015年公司实现交易单元席位佣金收入68,481.41万元,同比上升127.09%。2016年公司实现交易单元席位佣金收入40,807.16万元,同比下降40.41%。
7、证券金融业务
公司的证券金融业务总部负责对所有基于客户信用的资金、证券信贷类业务的经营和管理,主要包括融资融券业务、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转融通业务和其他相关证券金融创新业务。
(1)融资融券业务
融资融券业务是指在证券公司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证券或者出借证券供其卖出,并由客户交存相应担保物的经营活动。
公司于2010年6月获得第二批融资融券的试点资格。2010年融资融券业务发展初始,公司业务规模和实现的收入均较低。随着融资融券业务转为常规,市场参与者不断增多,业务规模逐步扩大。报告期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持续增加,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规模显现,业务模式逐渐成熟。2016年末公司融资融券余额为103.10亿元,公司融资融券开户数约25,788户,较年初增长5.4%。2016年公司融资融券利息收入达到84,662.93万元。
融资融券业务收入占比开始呈逐年上升,2014年为7.19%,2015年为9.26%,2016年为12.31%,由于融资融券业务受市场影响程度较小,该项业务的开展有助于平抑市场行情震荡对公司业绩造成的波动。
(2)股票质押回购业务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
(3)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
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是指符合条件的投资者以约定价格向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卖出特定证券,并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按照另一约定价格购回的交易行为。交易目的是实现投资者的短期资金融通。
8、期货业务
公司的期货业务主要由全资子公司东证期货负责开展,经营范围包括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等。目前东证期货已拥有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的会员资格,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交易结算会员资格。
最近三年,东证期货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市场影响力逐步提升,在行业评比中多次获得荣誉。2011年,东证期货开发的“东证致胜机构宝——特殊法人机构和VIP客户参与期货市场的软件系统”荣获中国证券业协会和中国期货业协会联合颁发的“证券期货业科学技术三等奖”,并多次获得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各种奖项2016年,东证期货荣获《期货日报》和《证券时报》评选的“最佳期货公司奖”、“最佳金融期货服务奖”、“最佳期货IT系统建设奖”,和讯网评选的“2016年度金口碑期货公司”,郑州商品交易所“市场发展优秀会员”和大连商品交易所“优秀会员奖”等多项殊荣。2013年、2014年及2015年,在中国证监会分类监管评审中,东证期货连续三年获得A类A级,反映出公司良好的风险管理能力和市场竞争力。2016年,东证期货实现净利润15,185.13万元;完成期货交易量232.8百万手,成交金额115,916亿元,年末客户资产规模达到155.38亿元。
9、其他业务
(1)通过汇添富基金开展的基金管理业务
公司主要通过持有汇添富基金35.41%的股份来参与基金管理业务。
汇添富基金的资产管理规模自成立以来保持了较快增长。截至2016年末,汇添富基金公募基金资产规模为2,525亿元,旗下基金产品涵盖股票基金、指数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及QDII基金,不同风险收益特征的多层次产品线基本完善。目前,汇添富基金已形成公募、专户、国际、养老金四大块业务领域以及股票、固定收益、被动投资、海外投资、另类投资五大块投资领域协同发展的格局,其中公募基金产品75只,管理规模2,707亿元,位居行业第12位。
汇添富基金在行业内首批获得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格,率先开展专户业务,组建了实力强大的专业团队,塑造了“添富牛专户”专户业务品牌,积累了丰富的专户资产管理经验,并拥有良好的投资管理业绩。
(2)直接投资业务
2007年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开始试点,2011年7月中国证监会颁布《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监管指引》,将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纳入常规监管。公司直接投资业务子公司东证资本于2010年2月8日成立。
2014年东证资本出资57,000万元设立东方睿德(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东方睿德为资产管理平台,设立了多个项目子基金,并主导了盛大游戏股权收购项目。
(3)创新投资业务
中国证监会于2011年4月29日公布《关于证券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投资范围及有关事项的规定》,允许证券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从事自营清单上所列品种之外的金融产品投资,为证券公司从事创新投资业务提供了发展空间。
2012年11月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东证创投从事创新投资业务,投资产品包括二级市场结构化产品、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新三板投资项目、私募基金管理及二级市场结构化产品投资等。公司设立东证创投从事创新投资即另类投资业务。2014年东证创投实现利润6,728.29万元,2015年实现利润14,375.84万元,2016年实现利润12,606.73万元。
(4)场外市场业务
场外市场是指在证券交易所外进行证券买卖的市场,场外市场扩大了传统投资银行的业务空间和项目资源,包括新三板市场、区域性产权交易市场及券商柜台交易市场等,目前新三板市场构成场外市场最重要部分。
新三板(原称“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后调整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实行主办券商推荐挂牌制度。2011年末,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仅70余家,截至2016年末,新三板累计挂牌已达到10163家。
(下转26版)
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24层)
2017年7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