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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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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8-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67证券简称:*ST运盛公告编号:2017-039

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17年7月31日上午9:30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7月21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由董事长徐慧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成都九川机电数码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以及公司应收成都九川机电数码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债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现以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作为基础,经双方友好协商,公司与成都蓝润华锦置业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及《应收款债权转让协议》将所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成都九川机电数码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人民币4120.90万元(人民币肆仟壹佰贰拾万玖仟元)】以及公司应收成都九川机电数码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人民币19750.14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亿玖仟柒佰伍拾万壹仟肆佰元)债权转让给关联方成都蓝润华锦置业有限公司。上述协议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且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后方能生效。

根据北京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截至2017年6月30日的评估报告,成都九川100%股权评估值为人民币4120.90万元(人民币肆仟壹佰贰拾万玖仟元);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截至2017年6月30日的审计报告,公司应收成都九川债权净额为人民币19705.69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亿玖仟柒佰零伍万陆仟玖佰元)。从2017年7月1日至协议签署日,交易双方确认本公司新增对成都九川应收债权人民币44.45万元(大写:人民币肆拾肆万肆仟伍佰元),截止协议签署日,公司应收成都九川债权净额为人民币19750.14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亿玖仟柒佰伍拾万壹仟肆佰元),以上两项合计为人民币23871.04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亿叁仟捌佰柒拾壹万零肆佰元)。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关联董事徐慧涛、杨晓初、李建龙回避表决。

此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600767证券简称:*ST运盛公告编号:2017-040

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7年7月31日上午9:30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7月21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董事3人,由监事长符霞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成都九川机电数码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以及公司应收成都九川机电数码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债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关联交易是公司盘活资产,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加快业务转型的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其决策程序合法,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况,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交易事项符合市场原则。

此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600767证券简称:*ST运盛公告编号:2017-041

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关联交易所涉及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过去12 个月内,除本次公告的交易外,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指成都蓝润华锦置业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等交易主体)未发生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预计为公司产生投资收益1986万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盘活公司资产,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加快业务转型,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成都蓝润华锦置业有限公司以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作为基础,经双方友好协商,于2017年7月24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及《应收款债权转让协议》将所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成都九川机电数码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人民币4120.90万元(人民币肆仟壹佰贰拾万玖仟元)】以及公司应收成都九川机电数码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人民币19750.14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亿玖仟柒佰伍拾万壹仟肆佰元)债权转让给关联方成都蓝润华锦置业有限公司。上述协议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且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根据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北京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截至2017年6月30日的评估报告,成都九川100%股权评估值为人民币4120.90万元(人民币肆仟壹佰贰拾万玖仟元);根据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截至2017年6月30日的审计报告,公司应收成都九川债权净额为人民币19705.69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亿玖仟柒佰零伍万陆仟玖佰元)。从2017年7月1日至协议签署日,交易双方确认本公司新增对成都九川应收债权人民币44.45万元(大写:人民币肆拾肆万肆仟伍佰元),截止协议签署日,公司应收成都九川债权净额为人民币19750.14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亿玖仟柒佰伍拾万壹仟肆佰元),以上两项合计为人民币23871.04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亿叁仟捌佰柒拾壹万零肆佰元)。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过去12 个月内,除本次公告的交易外,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指成都蓝润华锦置业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等交易主体)未发生关联交易,与不同关联人未发生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此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成都蓝润华锦置业有限公司

成都蓝润华锦置业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设立时间:2012年9月14日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成都市锦江区三圣街道办事处驸马社区联合三组76号附2号

办公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红星路三段1号国际金融中心39楼

法人代表:林波

注册资本:193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地产中介服务;物业管理(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或限制的项目,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6年12 月31 日,成都蓝润华锦置业有限公司资产总计25.69亿元,负债总计23.89亿元,净资产总计1.80亿元,营业总收入9.92亿元。

(二)、关联关系

成都蓝润华锦置业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四川蓝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同为四川蓝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下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规定,成都蓝润华锦置业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人。

三、本次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名称和类别

本次交易为本公司向关联方成都蓝润华锦置业有限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成都九川机电数码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以及公司应收成都九川机电数码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债权。

(二)、交易标的介绍

成都九川机电数码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九川”)的基本情况如下:

设立时间:2007年12月11日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成都市郫县成都现代工业港北片区拓展区

法定代表人:杨垠莹

注册资本:7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24669659595U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不含金融、证券、期货);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建筑装饰装修、投资咨询服务;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销售:矿产品(不含稀贵金属)、建材及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以上项目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成都九川母公司为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12月,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其增资5000万元,增资后成都九川注册资本为7000万元。

(三)交易标的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四)本次交易涉及债权转移情况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应收成都九川债权净额为人民币19705.69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亿玖仟柒佰零伍万陆仟玖佰元)。从2017年7月1日至协议签署日,交易双方确认本公司新增对成都九川应收债权为人民币44.45万元(大写:人民币肆拾肆万肆仟伍佰元),截止协议签署日,公司应收成都九川债权净额为人民币19750.14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亿玖仟柒佰伍拾万壹仟肆佰元),上述债权按账面价值转让给成都蓝润华锦置业有限公司。

四、标的公司资产评估情况

(一)、评估基准日

2017年6月30日

(二)、评估方法与评估结果

根据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北京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7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中科华评报字(2017)第105号《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成都九川机电数码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权所涉及的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我国资产评估机构进行企业价值评估时采取的评估技术思路有市场法、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

1、评估方法选择及理由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市场法适用于市场数据充分并有可比的参考企业或交易案例的条件下的企业价值评估。由于我国交易市场化,信息化程度不高,类似案列很难寻找,不具备以上条件,故本次评估不适宜采用市场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采用该方法应当结合企业的历史经营情况、未来收益可预测情况、所获取评估资料的充分性,恰当考虑收益法的适用性。成都九川机电数码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未来预期收益无法预测,不满足收益法评估的前提条件,因此本次评估不适合采用收益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企业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合理评估企业表内及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之评估结果能较好地反映了现存资产持续使用的价值,因此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对成都九川机电数码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

2、资产基础法

资产基础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本次评估以持续经营和公开市场为前提,并结合本次评估目的,采用资产基础法对成都九川机电数码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

各类资产的评估方法简述如下:

2.1、关于流动资产的评估

2.1.1、货币资金:对货币资金中的现金、银行存款的账面值进行核实,对现金评估采取账面值与日记账、总账、明细账、报表相互核对、同时对现金进行盘点并倒扎至基准日;对银行存款评估采取账面值与银行对账单余额核对、同时向有关银行函证的方法,以经核实的账面值为评估值。

2.1.2、债权类往来款项包括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对其他应收款债权性资产的评估,评估人员在核实无误的基础上,借助于历史资料和现场调查了解的情况,从资金可能收回的角度,评估人员对每笔往来款情况进行了具体分析,根据各个客户欠款的时间、原因,以前年度款项回收情况和函证回函情况以及欠款人履约能力等因素,并结合账龄分析,按可收回程度确定评估值;对于预付款项,根据所能收回的相应货物形成资产或权利的价值确定评估值。

2.1.3、关于存货-开发成本的评估

纳入评估范围内的开发成本主要为九川机电数码园总部基地项目的开发费用,该项目分为二期开发,一期项目共修建34栋房屋建筑物,共计34栋,其中:28栋独栋,3栋四联体,3 栋配套商务用房,建筑物均为框架结构,A1栋楼已投入使用外,其余楼栋于2014年12月停工。二期项目至今未动工,规划建筑面积为129833平方米。

评估人员依据调查情况和企业提供的资料分析,本次评估对一期项目采用成本法、假设开发法。对二期项目采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和市场比较法。

①九川机电数码园总部基地一期项目评估方法

方法一:重置成本法

重置成本法是以房地产各个构成部分的的价值累加为基础来求取房地产价值的方法,即先把房地产价格分解为个构成部分,然后分别求取各个构成部分的价格,再将各个构成部分价值相加。本质是以房地产的重新开发建设成本为导向来求取房地产的价值,即为将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的分别估算,然后加总的评估方式。

其计算公式为:

一期工程价值=土地使用权价值+建筑物价值

第一:土地使用权评估方法

对土使用权采用市场比较法、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然后采用算术平均法确认土地单价。

A、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原理与公式

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是利用城镇基准地价和基准地价修正因素系数表、修正因素指标说明表等评估成果,按照替代原则,就影响评估对象的区域因素和个别因素指标条件相比较,确定这些因素对地价影响程度的档次,对照修正系数表中对应的档次,确定每个影响地价因素的修正系数,用这些修正系数对基准地价进行修正。再根据基准地价估价基准日、使用年期、他项权利状况、容积率、土地开发程度分别对评估对象的估价基准日、使用年期、容积率、土地开发程度进行修正,进而求得评估对象在估价基准日的土地使用权价格。计算公式:

评估地价=基准地价×[1+区域和个别因素修正系数]×容积率修正系数×使用年期修正系数×估价基准日修正系数×使用权类型修正+开发程度修正值。

B、市场比较法

市场比较法是指在同一市场条件下,根据替代原则,以条件类似的土地交易案例与评估对象对照比较,就两者之间的交易情况、基准日、区域个别因素和其它相关因素等的差别进行修正,求取评估对象在估价基准日地价的方法,其公式为:

评估对象地价=比较案例地价×情况修正系数×基准日修正系数×区域因素修正系数×个别因素修正系数×容积率修正系数×使用年期修正系数×土地权利状况修正系数×土地开发程度修正系数

第二:建筑物评估方法

建筑物评估一般根据工程形象进度,选用适用的方法进行评估。

委估建筑物于2014年12月起停工至评估基准日,故本次评估采用重置成本法。

基本公式:

建筑物评估值=建筑安装工程费+前期费及其它费用+资金成本+利润

方法二:假设开发法

假设委估对象的开发计划以及正常情况下的建设进度,考虑从估价时点到委估建筑物开发建设完成之日所在区域楼市的发展和变化,计算总开发价值,减去开发过程中在现状基础上续建的建安工程成本、有关税费、利息、利润等,以价格余额来估算该建筑物的价格。其公式为:

建筑物市场价值=待开发房地产的预期总开发价值—续建开发成本—续建管理费用-续建投资利息—开发商利润—税费及销售费用-土地增值税

②九川机电数码园总部基地二期项目评估方法

对九川机电数码园总部基地二期项目采用市场比较法和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

2.2、关于设备类资产的评估

根据委估资产的特点,本次评估以持续使用和公开市场为前提,根据本次评估目的,委估资产将在原地按现行用途继续使用,因此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

重置成本法:也称成本法,对资产而言,即是用现时条件下重新购置该项资产的现行市值为基础确定重置成本,同时通过现场勘查和综合技术分析确定成新率,据此计算评估值。其计算公式为:

公式:评估值=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2.2.1、重置全价的确定:

根据当地市场信息及《慧聪商情》等近期市场价格资料,并结合具体情况综合确定电子设备购置价格。因电子设备和家具及办公设备一般为小型办公设备,安装精度要求不高或生产厂家或销售商提供免费运输及安装,则设备的重置全价计算公式如下:

重置全价≒设备购置价

2.2.2、成新率的确定

A、年限成新率

依据国家有关技术经济、财税政策,通过查阅机器设备的技术档案、现场考察,从机器设备的实际技术状况、负荷率和利用率、工作环境、维护保养等方面综合考虑其损耗,从而确定尚可使用年限,计算提出年限法的成新率,年限法的成新率计算公式为:

年限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 ×100%

B.、勘察成新率

对于一般小型设备,进行一般性勘察,其成新率根据设备的工作环境、现场勘察状况,结合其经济寿命年限来确定;对于超期服役且能基本正常使用的设备,其成新率根据现场勘察情况确定。

C. 综合成新率

通过现场勘察电子设备确定勘察成新率和年限成新率,并结全电子设备的实际情况,采用加权测算综合成新率。

(3)确定评估值

评估值=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2.3、关于负债的评估

纳入评估范围内的流动负债只要包括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其他应付款、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的审定后的金额为基础,对各项负债进行核实,对经核实确属基准日实际承担的债务,按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3、评估结果

(三)、评估假设

1、特殊假设

(1)假设评估的资产现有用途不变并继续使用,被评估企业保持持续经营状态。

(2)假设被评估企业管理当局对企业经营负责任地履行义务,并称职地对有关资产实行有效的管理。被评估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没有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3)委托方将不发生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从而导致公司及其业务发生重大损失。

(4)本次评估中委托方介绍的相关事项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是客观、真实、合法和完整的,且全部委估资产产权明确,不存在权属争议。

(5)委托方在本次评估中除其所提供的资料外,不再会有对本次评估结果产生实质影响的诉讼、争议及未决事项。

(6)评估范围仅以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评估申报表为准,未考虑被评估单位提供清单以外可能存在的或有资产及或有负债;

(7)假设本次评估的资产的权属为良好的和可在市场上进行交易的;同时也不涉及任何留置权、地役权,没有受侵犯或无其他负担性限制。

(8)评估结论中不考虑控股权或少数股权因素产生的溢价或折价,也没有考虑流动性因素对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

2、一般假设

(1) 对于本评估报告中被评估资产的法律描述或法律事项(包括其权属或负担性限制),我们按相关评估准则要求进行一般性的调查并披露,但不对其真实性作任何形式的保证。

(2)我们对价值的估算是根据评估基准日本地货币购买力做出的。

(3)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税收优惠、补贴政策无重大变化。

(4)本次经济行为所涉及的地区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5)本次评估所涉及的汇率、利率、物价在正常范围内波动。

(6)无其他不可预测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3、限制条件

本项评估结论是依据本次评估目的、持续经营原则和公开市场原则确定的现行公允市价,没有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其评估值的影响,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

当出现与上述假设条件不一致的事项发生时,评估结果一般会失效。

五、本次交易的定价情况

本次转让的定价是交易双方考虑标的资产自身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未

来发展规划、与各自公司战略协同效应等因素,并综合考虑土地市场走势、标的公司资产评估结果等各方面因素的基础上,标的公司权益的最终交易对价为人民币4120.90万元(人民币肆仟壹佰贰拾万玖仟元)以及公司应收成都九川机电数码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人民币19750.14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亿玖仟柒佰伍拾万壹仟肆佰元)债权按照账面价值转让。

六、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股权转让协议》主要条款

1、合同主体: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成都蓝润华锦置业有限公司

2、交易价格:人民币4120.90万元

3、支付方式:现金支付

4、支付期限: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

5、交付或过户时间安排:在成都蓝润华锦置业有限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后及双方签订的《应收款债权转让协议中》约定的债权转让款支付完成后(以最后一个支付日期为准)【2】个工作日内,公司应配合成都蓝润华锦置业有限公司办理完毕本次交易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6、生效条件:经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生效时间:自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8、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署后,任何一方(违约方)未能按本协议的规定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或作出任何虚假的声明、保证及承诺,则均应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在守约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内向守约方支付相当于股权转让款5%的违约金。如该等违约金的金额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遭受的全部损失,则违约方应就差额部分在守约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予以补足。

(2)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协议的规定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不因本次股权转让的完成或本协议的解除而解除。

(二)、《应收款债权转让协议》主要条款

1、合同主体: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成都蓝润华锦置业有限公司

2、交易价格:人民币19750.14万元

3、支付方式:现金支付

4、支付期限: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5、交付或过户时间安排:自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公司将成都九川机电数码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应收款债权人民币197,501,381.04元(大写:人民币壹亿玖仟柒佰伍拾万壹仟叁佰捌拾壹元零肆分)转让给成都蓝润华锦置业有限公司。

6、生效条件:经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生效时间:自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8、违约责任:本协议生效后,如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付款义务,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七、该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有利于盘活资产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加快公司业务转型步伐。通过本次交易公司可以回笼资金23871.04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亿叁仟捌佰柒拾壹万零肆佰元),可以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负担,改善财务结构,并预计为公司产生投资收益约人民币1986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玖佰捌拾陆万元)。

(二)公司应收成都九川机电数码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人民币19750.14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亿玖仟柒佰伍拾万壹仟肆佰元)债权按照账面价值转让。

八、本次交易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其中,关联董事徐慧涛、杨晓初、李建龙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均投赞成票。

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审计委员会对本交易出具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

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四川蓝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九、备查文件

(一)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声明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四)审计报告

(五)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600767证券简称:*ST运盛公告编号:2017-042

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8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8月16日14点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东区凯庆路299号贵和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8月16日

至2017年8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见2017年6月27日公告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议案2见2017年8月1日公告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四川蓝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一)登记手续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代理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机构投资者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以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传真、信函以登记时间内收到为准(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以及“联系电话”)。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1702-04单元

(三)登记时间:2017年8月11日(上午9:30-11:30 下午1:00-4:00)。

六、 其他事项

(一) 会期半天,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 问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 联系电话:021-50720222

联 系 人:刘芷言

特此公告。

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8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