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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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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九届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8-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海虹控股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17-52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九届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九届十次会议于2017年7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7年7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贾岩燕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以投票方式表决,以七票同意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期限1年,年化贷款利率按一年期基准利率上浮10%执行。全资子公司域创投资(香港)有限公司质押1.82亿港币(约人民币1.4亿元)的定期存单为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

董事会认为,全资子公司域创投资(香港)有限公司质押1.82亿港币(约人民币1.4亿元)定期存单为母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经营状况稳健良好,本次担保不会给子公司带来较大风险,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良性发展。同意下属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融资提供担保。

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的编号为2017-53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七年七月三十一日

证券简称:海虹控股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17-53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融资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母公司”)董事会九届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不超过1.4亿元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期限1年,年化贷款利率按一年期基准利率上浮10%执行。全资子公司域创投资(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域创香港”)质押1.82亿港币(约人民币1.4亿元)的定期存单为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该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87年8月28日

3、注册地点:海口市

4、法定代表人:康健

5、注册资本:898,822,204元人民币

6、主营业务:资产管理(不含金融资产);投资策划咨询服务;化纤品、纺织品、服装的生产、销售;旅游资源开发;电子商务网络经营;网络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网络工程项目投资;网络工程设计、安装、维护;技术开发及转让;网络软、硬件及配套设备、元器件、图书的销售。

7、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三、担保事项说明

本次域创香港提供的担保方式为最高额质押担保。域创香港将1.82亿港币存为定期存单,质押给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具体内容以正式签署的最高额质押合同为准,公司将在正式签署相关合同后及时披露担保进展公告。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全资子公司域创香港质押1.82亿港币(约人民币1.4亿元)的定期存单为母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经营状况稳健良好,本次担保不会给子公司带来较大风险,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良性发展。同意下属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融资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除本次担保事项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本次域创香港担保总额为1.82亿港币(约人民币1.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85%。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况。

六、备查文件

《董事会九届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七年七月三十一日

证券简称:海虹控股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17-54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海虹控股,股票代码:000503)自2017年5月11日开市起停牌,于2017年6月1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详见公司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目前,在有关各方的积极推动下,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各项工作正常进展中。本次重组的交易方式初步拟定为交易双方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或其他股权合作方式,初步拟订的交易方案有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发行股份和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重组的具体交易方式尚未最终确定,不排除根据交易进展进行调整的可能性。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会议,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方案。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公司原预计在2017年8月11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但是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的工作量较大,公司及相关各方尚需就交易方案进行进一步协商和论证,公司无法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组预案或报告书。为保证本次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保护广大投资者的权益,根据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并拟提交公司8月8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如该事项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8月12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并预计争取停牌时间自停牌首日起累计不超过6个月。

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上述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七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