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锦禄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8月2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博时锦禄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7年8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本公司网站刊登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锦禄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博时锦禄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出现了基金合同终止事由,本公司应当在上述事由出现后依法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且本次事项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基金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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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合同将终止并进行基金财产清算,且无需召开持有人大会,同时基金管理人应履行相关的监管报告和信息披露程序。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2017年7月31日,本基金已出现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已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本基金终止条款。根据基金合同有关约定,本基金将终止并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程序进行财产清算,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基金财产清算安排
1、自2017年8月1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不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并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2、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到限制而不能及时变现的,清算期限相应顺延。
(二)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的提取/支付方案具体请见清算报告。
(三)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四)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五)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四、特别提示
1、敬请投资者关注基金清算的相关后续公告。
2、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投资者欲了解详情,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95105568 (免长途话费)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军工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参加部分
代销机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了答谢广大投资人对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支持和厚爱,经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银行”)和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农商银行”)协商一致,博时军工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4698,以下简称“本基金”)参加上述代销机构的费率优惠活动。
一、 代销机构费率优惠活动
1、 中国银行
自2017年8月2日(含)起,投资者通过中国银行网上银行申购本基金,享有申购费率优惠。优惠方式为: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按8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8),优惠后费率如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活动结束时间另行公告。
自2017年8月2日(含)起,投资者采用基金“定期定额”方式通过中国银行申购本基金(含柜台和新版网银),享有申购费率优惠。优惠方式为: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按8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8),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低于或等于0.6%或为固定费用的,按原申购费率执行。活动结束时间另行公告。
自2017年8月2日(含)起,投资者通过中国银行手机银行申购本基金,享有申购费率优惠。优惠方式为: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按6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6),优惠后费率如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活动结束时间另行公告。
2、 交通银行
自2017年8月2日00:00至2017年12月31日24:00期间(法定基金交易日),投资人通过交通银行手机银行渠道申购本基金,享受基金申购手续费率1折优惠。
自2017年8月2日00:00至2017年12月31日24:00期间(法定基金交易日),投资人通过交通银行手机银行渠道签约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并于活动期间成功扣款的定期定额交易,享受定期定额投资1折费率优惠。
自2017年8月2日(含)起至2018年6月30日15:00期间(法定基金交易日),投资者通过交通银行网上银行申购本基金,享有申购费率优惠。优惠方式为:申购费率优惠费率最低8折优惠,优惠折扣后的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将不再有折扣优惠,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自2017年8月2日(含)起,投资者采用基金定投方式通过交通银行各渠道(手机银行渠道除外)申购本基金,享有申购费率优惠。优惠方式为:定投申购费率最低8折优惠,但优惠折扣后的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将不再有折扣优惠,按原申购费率执行。活动结束时间另行公告。
3、 渤海银行
自2017年8月2日(含)起,投资人通过渤海银行个人网上银行申购本基金,享有申购费率优惠。优惠方式为: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实行4折优惠,但优惠后申购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是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活动结束时间另行公告。
自2017年8月2日(含)起,投资人通过渤海银行柜面开通本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计划,在计划存续期内,享有申购费率优惠。优惠方式为: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实行8折优惠,但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是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活动结束时间另行公告。
自2017年8月2日(含)起,投资人通过渤海银行个人网上银行自助开通本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计划,在计划存续期内,享有申购费率优惠: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实行4折优惠,但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是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活动结束时间另行公告。
4、 瑞丰农商银行
自2017年8月2日(含)起,投资者通过瑞丰农商银行网上银行及手机银行办理上述开放式基金的申购及定投业务,享受如下优惠:原申购费率(前端模式)高于0.6%的,按4折优惠,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前端模式)等于或低于0.6%或为固定费用的,按原申购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自2017年8月2日(含)起,投资者通过瑞丰农商银行柜台办理上述开放式基金的申购业务,享受如下优惠:原申购费率(前端模式)高于0.6%的,按6折优惠,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前端模式)等于或低于0.6%或为固定费用的,按原申购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自2017年8月2日(含)起,投资者通过瑞丰农商银行柜台办理上述开放式基金的定投业务,享受如下优惠:原申购费率(前端模式)高于0.6%的,按4折优惠,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前端模式)等于或低于0.6%或为固定费用的,按原申购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二、 特别提示
1、 各代销机构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该代销机构所有。
2、 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具体时间、流程以各代销机构规定为准。如上述优惠活动调整,我司及各代销机构将另行公告相关内容。
3、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或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及本公司的风险提示。
三、 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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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致电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 ,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了解有关情况。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日
关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与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湖北银行”)签署的代理销售服务协议,自2017年8月2日起,本公司将增加湖北银行代理下列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投及转换等业务,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
一、 本次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通申购、赎回、定投及转换业务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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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费率优惠
1、 费率优惠内容
投资者通过湖北银行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销售业务,参加湖北银行公告的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折扣费率以湖北银行网站活动公告为准。基金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湖北银行代销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销售业务当日起,将同时开通该基金上述优惠活动。
2、 费率优惠期限
以湖北银行官方网站所示公告为准。
三、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www.hubeibank.cn
客户服务电话: 96599(湖北)、400-85-96599(全国)
2、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www.bosera.com
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费)
四、 重要提示
1、 本优惠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及处于募集期的基金产品手续费。
2、 本次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具体时间、流程以湖北银行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3、 本次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湖北银行所有。
4、 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或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