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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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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富通内需热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7-08-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3版)

如果公司具有成长性,但是股价已经被严重高估,股票将丧失吸引力。因此本基金将对股票进行估值分析,本基金管理人将关注PE、PB、PS等指标。对于这些指标,除了静态分析以外,本基金管理人还将根据对公司的深入研究及盈利预测,进行动态分析。

2)成长分析

对于成长性分析,本基金管理人将重点关注企业的内涵式增长。内涵式增长主要是来自企业的管理技能的可复制、企业的创新能力、产品的竞争优势及公司抵抗风险持续生存的能力等。本基金将从定量分析及定性分析两方面分析企业的成长能力。

?定量分析

本基金的公司成长性分析体系将首先通过成长性指标分析公司的经营状况,本基金选取的成长性指标主要包括:PEG、每股收益增长率、净利润预测增长率、主营业务增长率等等。

?定性分析

公司成长性既受到公司的各种内部因素影响,又受到公司的各种外部因素影响,因此本基金的上市公司成长性评估将以宏观分析和行业分析作为评估的基础,对公司内部因素进行深刻理解和分析,挖掘上市公司保持高成长性和业绩增长的驱动因素,深入分析这些驱动因素是否具有可持续性,从而优选出品质优良、成长潜力高于平均水平的上市公司。定性分析包括行业前景分析等外部因素分析及公司商业模式、公司治理、管理层素质、产品竞争力、企业创新能力等内部因素分析。

本基金股票投资强调将定量的股票筛选和定性的公司研究有机结合,并实时应用风险控制手段进行组合调整。深入的公司研究和分析是发掘成长性股票的核心,通过定性的分析和定量的筛选,得出对公司未来盈利成长的潜力、质量以及持续性的评价,从而发掘出品质优良并具有持续成长性的股票。

3、债券投资策略

债券投资上,本基金将坚持稳健投资的原则,采取“自上而下”的投资策略,深入分析宏观经济、货币政策和利率变化等趋势,综合考虑不同债券品种的收益率水平、流动性和信用风险等因素,通过采取利率预期、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策略、收益率利差策略和套利等积极的投资策略,确定和构造合理的债券组合。

4、权证投资策略

权证为本基金辅助性投资工具,本基金将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以价值分析为基础,在采用数量化模型分析其合理定价的基础上适当参与。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对于资产支持证券,本基金将综合考虑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和质量等因素,研究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和风险匹配情况,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选择投资对象,追求稳定收益。

6、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本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流动性及风险收益特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进行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操作。法律法规对于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策略另有规定的,本基金将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九部分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MSCI 中国A股指数×80%+上证国债指数×20%。

本基金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为MSCI中国A股指数,由全球著名的指数供应商摩根士丹利资本国际公司(Morgan Stanley Capital International,MSCI)提供,MSCI中国A股指数是MSCI全球可投资市场指数(GIMI)系列的组成部分,采用与MSCI全球指数一致的编制方法。选择该指数主要基于以下四个理由:MSCI 有完善的国际通用的行业分类体系以及行业指数体系;MSCI已经形成系列的中国指数;MSCI中国A股指数具有国际性,更方便海外投资者理解基金的业绩;MSCI中国A股指数有很好的行业代表性。

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上证国债指数,该指数是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所有固定利率国债为样本,按照国债发行量加权而成。自2003年1月2日起对外发布,基日为2002年12月31日,基点为100点,代码为000012。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指数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但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第十部分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高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

第十一部分 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7月1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止至2017年3月31日(“报告期末”)。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沪港通投资股票。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合同,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根据本基金合同,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1.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11.3 其他资产构成

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未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17年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二) 本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3年12月19日至2017年3月31日)

注: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截至报告日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第十二部分(二)投资范围、(五)投资限制中规定的各项比例。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费用和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2-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2-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8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四部分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海富通内需热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一、“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部分:

1.对基金管理人概况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2.更新了张文伟先生、陶乐斯女士、黄金源先生、黄峰先生的简历。

3.删除了刘颂先生、黄正红先生、李志女士的简历。

3.增加了吴淑琨先生、陶敏先生的简历。

4.更新了投资决策委员会的相关信息。

二、“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三、“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部分:

1.对部分场外销售机构的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2.更新了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信息。

四、“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更新了申购份额的计算。

五、“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投资”部分和“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业绩”部分:根据207年第一季度报告,更新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和基金业绩的内容,相关数据截止期为2017年3月31日。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