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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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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2017-08-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7版)

临港物流资源配置能力显著提升。临港物流园区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固有贸易型、仓储型物流业务进一步提升,以配送、加工、交易、金融等为重要内容的新型物流业务取得突破性发展,以特色货种物流平台为依托的区域物流资源配置能力大幅增强。力争到2020年形成煤炭、粮油、冷链等3大储运配送中心,集装箱、木材汽车等3大流通加工中心,有色金属、液化品、木薯干等3大交易中心。

港口发展附加值显著提升。依托港口延伸的商业地产、港务工程等关联业务进入良性循环发展轨道;以信息化和节能减排等先进技术为支撑的产品研发进一步拓展市场空间;港产城发展更加融合,港口引导产业集聚作用更加凸显;企业管理全面实现信息化、网络化,码头生产信息化水平全省领先。

3、发展格局

港口集团未来重点打造“两主两辅一支”五大经营板块,具体如下:

“两主”:码头运营和物流服务两大主导板块。以深水化、专业化基础设施为基础,以传统货种挖潜和新兴货种培育为重要方向,围绕货物在港装卸、仓储、转运等环节,做精做优港口装卸主营业务板块。依托港口和临港物流园区资源优势,加速物流要素向港口叠加,着力提升水电服务水平,延伸港口物流产业链,打造以港口为核心的现代物流业务板块。

“两辅”:港工建设和智慧港口两大辅助板块。以提升发展为导向,依托港务工程、地产开发等港口开发建设相关产业发展基础,强化引资合作,加大技术创新,加强市场拓展,提升开发建设板块盈利能力。发挥集团推进科技示范港和低碳示范港建设优势,加快推进港口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港口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转变发展方式,促进转型升级。

“一支”:一大支撑板块,即资本运作。依托优越的港口资源,开展资本运作,加快股份公司增资扩股,加大投融资战略合作,提升集团资本运作实力,使资本运作板块成为“十三五”时期集团各大业务发展的重要支撑。

4、主要措施

(1)做强码头运营。结合港口需求预测及腹地市场需求分布与流通格局,着眼企业经营效益的挖潜和提升,分析港口传统主营业务的经营与发展。一方面结合企业历史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进一步挖潜现有业务的对策措施,提升已有的主要货种业务;一方面结合未来市场需求预测,提出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新兴货种业务领域及发展对策。

(2)做大港口物流。充分发挥集团物流控股公司作用,进一步整合港口及园区既有物流资源,进一步挖潜基础物流服务,大力发展新兴物流服务,以物流园区建设为切入点,以3大配送中心、3大流通加工中心、3大交易中心建设为抓手,创造更大的盈利空间,打造成为未来集团的重要盈利增长点。

(3)做优多式联运。结合港口集团多式联运发展基础,依据主要货种流量流向与集疏运格局分析,以服务中西部的铁水联运、服务苏北水网地区的海河联运、海公联运等为重点,进一步提升多式联运服务。

(4)壮大关联产业。“十三五”期,港口货物吞吐量将由过去的高速增长转变为中高速增长,集团必须为企业未来的发展寻找更多的盈利点。依托集团工程建设、临港工业等相关发展基础,进一步推进多元化,壮大关联产业板块,将为集团发展创造新的增长空间。

(5)深化资本运作。一是增强股份公司投融资能力。连云港股份公司是集团的重要融资平台,具有从资本市场融资、投资、再融资、再投资的功能。利用股份公司平台,对集团业务进行优化重组,以定向增发+配套募集资金方式将股份公司之外的业务资产逐步注入上市公司,逐步实现集团资产整体证券化,增强股份公司投融资能力。二是吸引战略投资者共筑港口投资平台。充分发挥连云港沿海港口、岸线、土地等资源优势,引进知名港航物流企业、有影响力的投资企业等战略投资者,到港开展战略合作,以资本注入等方式,合资设立港口投资开发平台,重点面向两翼新港区开发和重大港口功能建设项目,开展资本运作,增强集团的投融资能力。三是联合临港产业共同推进两翼港区建设。在两翼港区开发建设中,积极加强与临港产业项目的合资合作,吸引产业企业以资本注入等方式参与码头建设,增强港口与产业的联动发展。在码头运营上,以集团为主导,码头运营优先保障临港产业项目运输需求,在此基础上,积极为腹地经济产业发展提供中转服务。

(6)推进改革创新。一是开展集团信息化规划研究,全面推行相关标准,升级完善集团管理信息系统。重点推进集团大数据中心建设,深化具有港口特色的大数据应用,为集团管理和战略决策提供支撑。加大力度推进基于物联网的港口集装箱智能物流调度平台的研发与应用,进一步加大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研究构建基于港口业务和生产信息系统的数据共享、综合指挥可视化调度台,提升港口生产调度信息化水平。研究开发视频监控系统和安全生产自动化控制系统,实现对港口码头、船舶、车辆、堆场及重大危险货物等的实时监控。二是围绕低碳基础设施建设、低碳装卸运输装备应用和工艺改造、低碳运输智能系统信息技术应用、清洁能源推广等领域,大力推进节能减排改造,重点实施船舶岸基供电、LED绿色照明、能源自动化管理、势能回馈等节能减排技术推广应用。

(三)发行人在建、拟建项目

截至2017年3月末,公司主要在建项目总投资合计为130.57亿元,已完成投资108.59亿元,未来仍需投入21.98亿元(个别项目实际投资超出项目概算投资规模),除航道和防波堤及疏港公路属于港口公益性设施可获取政府资金支持外,其余均需公司自筹或融资解决,将对公司造成较大的资本支出压力。

发行人目前的在建工程均已取得国家相关部门的批准,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手续合法、合规。主要具体项目情况见下表:

发行人主要在建项目情况

单位:亿元

注:已投资额包括已部分结转至固定资产等投入部分。部分项目处于完工待决算状况。

发行人拟建项目总投资合计为136.92亿元,预计将于十三五期间投入85.97亿元,主要系对港口码头、港口铁路及物流园项目的投资。总体来看,未来公司仍面临着较大的资本性支出压力。

(四)未来投资计划

连云港港“十三五”-“十四五”建设项目计划表

注:发行人上述投资计划主要来源于连云港港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十三五”建设项目计划,且部分项目为远景规划。发行人已根据公司最新的投资计划安排情况对“十三五”建设项目作了相应调整。

(五)发行人所在行业状况、行业地位及面临的主要竞争状况

1、港口行业

(1)港口行业管理体制和管理政策

① 行业主管部门

我国港口现行行政管理的框架体系是: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港口实行统一的行政管理,主要负责制定全国港口行业发展规划、发展政策和法规;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港口的行政管理工作,主要负责本地区的港口发展规划、发展政策和法规;港口所在城市人民政府港口主管部门负责按照“一港一政”的原则,依法对港口实行统一的行政管理。

② 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港口行业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港口经营管理规定》、《港口建设费征收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收费规则(内贸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收费规则(外贸部分)(修正)》、《港口道路交通管理办法》、《港口建设费征收办法施行细则》、《港口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港口危险货物管理规定》等。

2014年12月,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下发《关于放开港口竞争性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进一步完善港口收费政策,对竞争性服务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为便于实际操作,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明确港口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收费标准等问题。新规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根据通知,港口劳务性收费和船舶供应服务收费均由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统一改为市场调节。其中,劳务性收费主要涉及集装箱、外贸散杂货装卸作业及国际客运码头作业等方面;船舶供应服务收费主要涉及船舶垃圾处理、供水(包括供水、供油、供电、垃圾接收处理、污油水接受处理)等。简化港口收费项目,将各类劳务性收费由按作业环节单独设项收费,改为综合计收港口作业包干费。未来,集装箱、散杂货收费项目仅保留港口作业包干费、堆存保管费两项;在此之外,港口经营人不得单独设项、另行收费。

2015年12月18日,财政部及交通运输部联合下发《关于完善港口建设费征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港口建设费征收管理,切实减轻外贸和水运企业负担。

(2)行业发展现状

港口行业是以港口为中心、港口城市为载体、综合运输体系为动脉、港口相关产业为支撑、海陆腹地为依托,并实现彼此间相互联系、密切协调、有机结合、共同发展,进而推动区域繁荣的开放型产业。

港口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基础性产业,在经济全球化趋势增强、国际贸易进一步扩大的形势下,港口行业作为国际物流供应链的重要参与者,对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的作用日益突出。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港口经历了30多年的高速发展,这主要得益于中国外向型经济和固定资产投资双轮驱动的经济增长模式。这种发展模式一方面推动了国际贸易的发展,另一方面也使得我国对大宗散货特别是铁矿石和煤炭的消费需求激增。随着我国港口规模和吞吐总量的快速发展,目前港口建设已经初具规模,吞吐量居世界前列。

① 基础设施

截至2016年末,全国港口拥有生产用码头泊位30,388个,比上年末减少871个。其中,沿海港口生产用码头泊位5,887个,减少12个;内河港口生产用码头泊位24,501个,减少859个。

全国港口拥有万吨级及以上泊位2,317个,比上年末增加96个。其中,沿海港口万吨级及以上泊位1,894个,增加87个;内河港口万吨级及以上泊位423个,增加9个。

2016年全国港口万吨级及以上泊位

计量单位:个

数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2016年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统计公报》

2016年全国万吨级及以上泊位构成(按主要用途分)

计量单位:个

数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2016年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统计公报》

② 运输服务

全2016年,全国港口完成货物吞吐量132.01亿吨,比上年增长3.5%。其中,沿海港口完成84.55亿吨,内河港口完成47.46亿吨,分别增长3.8%和3.1%。

2011-2016年全国港口货物吞吐量

数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2016年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统计公报》

2016年,全国港口完成外贸货物吞吐量38.51亿吨,比上年增长5.1%。其中,沿海港口完成34.53亿吨,内河港口完成3.98亿吨,分别增长4.6%和9.7%。

2011-2016年全国港口外贸货物吞吐量

数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2016年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统计公报》

2016年,全国港口完成集装箱吞吐量2.20亿TEU,比上年增长4%。其中,沿海港口完成1.96亿TEU,内河港口完成2,415万TEU,比上年分别增长3.6%和7.4%。

2011-2016年全国港口集装箱吞吐量

数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2016年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统计公报》

2016年,全国规模以上港口完成货物吞吐量118.89亿吨,比上年增长3.7%。其中,完成煤炭及制品吞吐量21.51亿吨,增长3.8%;石油、天然气及制品吞吐量9.30亿吨,增长9%;金属矿石吞吐量19.13亿吨,增长4.7%。

2014-2016年及2017年1-3月中国主要沿海港口货物吞吐量和同比增长

单位:亿吨;%

数据来源:根据《中国港口》杂志、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及相关港口网站数据整理而成

2014-2016年及2017年1-3月中国主要港口集装箱吞吐量

单位:万TEU

数据来源:根据《中国港口》杂志、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及相关港口网站数据整理而成

(3)我国港口行业规划

2006年9月,交通部公布《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沿海港口布局规划按照服务经济、区域协调、突出重点、综合运输、节约资源的原则和思路,在现有港口布局的基础上,确定将全国沿海港口划分为环渤海、长江三角洲、东南沿海、珠江三角洲和西南沿海5个港口群体,强化群体内综合性、大型港口的主体作用。同时各大区域沿海港口群将通过各自区域内外的公路、铁路、内河以及航空、油气管道等多种方式,形成煤炭、石油、铁矿石、集装箱、粮食、商品汽车、陆岛滚装和旅客运输等8个运输系统的布局。

全国沿海港口布局

资料来源:交通部网站

《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对长三角地区港口群体的规划为:长江三角洲地区港口群依托上海国际航运中心,以上海、宁波、连云港港为主,充分发挥舟山、温州、南京、镇江、南通、苏州等沿海和长江下游港口的作用,服务于长江三角洲以及长江沿线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长江三角洲地区港口群集装箱运输布局以上海、宁波、苏州港为干线港,包括南京、南通、镇江等长江下游港口共同组成的上海国际航运中心集装箱运输系统,相应布局连云港、嘉兴、温州、台州等支线和喂给港口;进口石油、天然气接卸中转储运系统以上海、南通、宁波、舟山港为主,相应布局南京等港口;进口铁矿石中转运输系统以宁波、舟山、连云港港为主,相应布局上海、苏州、南通、镇江、南京等港口;煤炭接卸及转运系统以连云港为主布局煤炭装船港和由该地区公用码头、能源等企业自用码头共同组成;粮食中转储运系统以上海、南通、连云港、舟山和嘉兴等港口组成;以上海、南京等港口布局商品汽车运输系统,以宁波、舟山、温州等港口为主布局陆岛滚装运输系统;以上海港为主布局国内、外旅客中转及邮轮运输设施。根据地区经济发展需要,在连云港港适当布局进口原油接卸设施。

《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中规划的煤炭运输系统为:由北方沿海的秦皇岛港、唐山港(含连云港港区)、天津港、黄骅港、青岛港、日照港、连云港港等7大装船港,华东、华南等沿海地区电力企业的专用卸船码头和公用卸船设施组成的煤炭运输系统。

(4)港口行业竞争情况

① 港口竞争现状

港口经济已成为我国沿海经济发展最重要的内容。按区域经济发展态势和港口对应腹地区域,我国已形成五大沿海港口群,即青岛港、大连港、天津港三足鼎立的环渤海经济圈港口群;以上海港和宁波—舟山港为核心的长江三角洲经济圈港口群;以厦门港、福州港为核心的东南沿海两岸经济圈港口群;以香港港、深圳港和广州港为核心的珠江三角洲经济圈港口群;以湛江港、防城港为核心的西南沿海港口群。

在港口经济迅速发展的背后,港口之间的竞争已经从与日本、韩国以及东南亚地区之间的港口竞争蔓延到了国内港口之间的竞争。环渤海湾青岛、大连、天津、长三角中上海、宁波、珠三角广州、深圳、香港等国内大港口在硬件设施、价格战和软环境建设方面正展开愈演愈烈的港口竞争。

② 港口竞争新焦点

港口经济的发展是现代港口功能和作用提升的结果。随着功能和作用的提升,现代港口出现诸多新的特点,可概括为:港口腹地由单一陆向腹地向周边共同腹地扩展;大港作用国际化;深水泊位、专业码头,综合物流服务;港口信息化。港口这些新的特点也将带来竞争的新焦点。

港口生存发展的基础是腹地,从空间范围看,港口腹地即是港口空间通达程度。如果没有足够的空间通达程度,港口在竞争中就会失去现有的腹地市场。集装箱船舶大型化趋势对港口通往内陆的疏运网络构成巨大的挑战,也带来港口向内陆空间的竞争。

货主和海上承运人将更多地从内陆空间的通达性方面,即集散转运频率、途中所需时间和全程运输成本来评估和选择挂靠港。内陆空间通达性已成为世界港口的战略性问题。

在实践中,集装箱多式联运构筑海陆空立体式、横贯式物流体系,极大地提高了港口内陆空间的通达性,从而扩大了其服务的范围。因此,集装箱多式联运的投资发展是拓展港口腹地最为有效的手段。我国长江流域、中西部地区是各主要港口竞争的市场。港口与这些地区之间联系的紧密程度在港口的竞争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各主要港口通过建立多式联运体系与上述地区连接,建设海-铁、海-公、水-水等联运方式拓展港口腹地范围。

2、贸易行业

(1)国内贸易

2016年,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32,316亿元,比上年增长10.4%,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6%。按经营地统计,城镇消费品零售额285,814亿元,增长10.4%;乡村消费品零售额46,503亿元,增长10.9%。按消费类型统计,商品零售额296,518亿元,增长10.4%;餐饮收入额35,799亿元,增长10.8%。

2012-2016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数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在限额以上企业商品零售额中,粮油、食品、饮料、烟酒类零售额比上年增长10.5%,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增长7.0%,化妆品类增长8.3%,金银珠宝类与上年持平,日用品类增长11.4%,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增长8.7%,中西药品类增长12.0%,文化办公用品类增长11.2%,家具类增长12.7%,通讯器材类增长11.9%,建筑及装潢材料类增长14.0%,汽车类增长10.1%,石油及制品类增长1.2%。

(2)对外经济

2016年全年货物进出口总额243,386亿元,比上年下降0.9%。其中,出口138,455亿元,下降1.9%;进口104932亿元,增长0.6%。货物进出口差额(出口减进口)33,523亿元,比上年减少3,308亿元。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总额62,517亿元,比上年增长0.5%。其中,出口38,319亿元,增长0.5%;进口24,198亿元,增长0.4%。

2012-2016年货物进出口总额

数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3、水运工程行业

水运工程是指港口工程、航道工程、航标工程、通航建筑物工程、修造船水工建筑物工程、安装工程和支持系统及其辅助和附属工程等。水运工程包括港口、航道、防波堤(防砂堤)、护岸(海堤)、船闸(通航建筑物)、船坞等海岸、近海或内河工程。水运工程属于土木工程的范畴,其工作内容、应用技术与土木工程基本上相同或相通,仅仅是服务对象着重在水运行业,是土木工程的一个分支。

(1)我国水运建设投资情况

2016年,全年完成水运建设投资1,417.37亿元,比上年下降2.7%。其中,内河建设完成投资552.15亿元,增长1.0%,内河港口新建及改(扩)建码头泊位173个,新增通过能力13,335万吨,其中万吨级及以上泊位新增通过能力3,989万吨,全年新增及改善内河航道里程750公里;沿海建设完成投资865.23亿元,下降5.0%,沿海港口新建及改(扩)建码头泊位171个,新增通过能力22,487万吨,其中万吨级及以上泊位新增通过能力21,019万吨。

(2)我国水运工程行业管理情况

我国水运工程行业主要由交通运输部制定行业管理政策、行业标准并监督管理。交通运输部还负责对水运工程设计、施工企业、监理企业资质进行评审。交通运输部制定出台了《港口建设管理规定》、《航道建设管理规定》、《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和《航道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大力推行水运工程设计技术审查咨询制度。

2007年交通部发布《港口建设管理规定》,明确交通部负责全国港口建设的行业管理工作,并具体负责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和经交通部审批的港口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港口建设的行业管理工作,并具体负责经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审批、核准的港口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其余港口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由港口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

2007年交通部发布修订后的《水运工程建设标准体系表》,录入体系表的标准共87本。《水运工程建设标准体系表》是编制水运工程建设标准项目库的依据,是开展水运工程建设标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也是今后一定时期内标准立项和编制年度计划的重要依据。

2008年至今,交通部陆续发布《水运工程建设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滚装码头设计规范》、《水运工程爆破技术规范》、《水运工程测量质量检验标准》、《水运工程施工安全防护技术规范》、《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重力式码头设计与施工规范》、《板桩码头设计与施工规范》、《渠化工程枢纽总体设计规范》、《真空预压加固软土地基技术规程》、《水运工程塑料排水板应用技术规程》、《液化天然气码头设计规范》、《港口工程地基规范》、《水运工程大体积混凝土温度裂缝控制技术规程》、《航道工程地质勘察规范》、《高桩码头设计与施工规范》、《海岸与河口潮流泥沙模拟技术规程》、《港口岩土工程勘察规范》、《港口工程荷载规范》、《港口码头结构安全性检测与评估指南》、《港口水工建筑物修补加固技术规范》等文件,对水运工程行业进一步规范。

(六)发行人主要竞争对手、行业地位及竞争优势

1、主要竞争对手

与发行人地缘较为接近的竞争对手主要有青岛港和日照港。

(1)青岛港

青岛港位于山东半岛南岸的胶州湾内,港内水域宽深,四季通航,港湾口小腹大,是我国著名的优良港口。它主要由大港、中港和黄岛港组成。各港码头均有铁路相连,环胶州湾高等级公路与济青高速公路相接。青岛港是晋中煤炭和胜利油田原油的主要输出港,也是我国仅次于上海、天津的第三大集装箱运输港口。青岛港主要从事集装箱、煤炭、原油、铁矿、粮食等散货进出口的装卸服务和客运服务。

2016年,青岛港货物吞吐量达到5.1亿吨,同比增长3.3%,吞吐量实现历史性突破,稳居全球港口第七位。青岛港的经济腹地为青岛市、山东省及河南、河北和山西省部分地区,纵横连接华东、华北、中南等地区。青岛港腹地内工业发达,主要有轻工、纺织、石油化工、机械制造、采掘、冶金等工业。腹地内矿产资源、建材资源、海产品、农副产品较为丰富。山东、山西都是中国主要的能源基地。通过青岛港出口的主要货种有原油、煤炭、五金、矿产、工业原料、纺织品、食品、冻货和其他农副产品;进口的主要货种有矿石、木材、粮食、五金、机电设备、化肥、纺织品等。

(2)日照港

日照港位于中国18,000公里海岸线中部。东临黄海,北与青岛港,南与连云港港比邻;隔海与日本、韩国、朝鲜相望。日照港是我国矿石第一层次港口和沿海二十个主枢纽港之一,适宜建港的海岸线长达30多公里,码头前沿水深从11米到24.5米,适合建设包括20-30万吨级大型深水码头。25万吨级以下的轮船可以自由进出港口,25万吨级至30万吨级超大型巨轮可以候潮进出港口。

日照港自然条件得天独厚,港区湾阔水深,陆域宽广,气候温和,不冻不淤,是我国难得的天然深水良港。经济腹地纵深广阔,运输需求旺盛,集疏运高效便捷,四通八达的铁路、公路运输网络,把港口与华东、中原、西北广大地区连结在一起。海上航线可到达世界各港,已与世界上100多个国家和地区通航。

2016年日照港全年货物吞吐量突破3.5亿吨,超1,000万吨的货种达到6个。其中,铁矿石吞吐量达到1.25亿吨,同比增长5.3%;原油达到4,545万吨,同比增长17.2%;集装箱吞吐量达到301万标箱,同比增长7.1%。

(3)其他港口

中国重点港口竞争力分析

2、行业地位

(1)连云港港的国家战略地位

国家高度重视连云港港的发展,把连云港港的发展提升到十分重要的战略位置。2006年,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指出:长江三角洲地区港口群依托上海国际航运中心,以上海、宁波、连云港港为主服务于长江三角洲以及长江沿线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2009年,国务院批复的《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规划期2009—2020年)关于连云港港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是增强新亚欧大陆桥东方桥头堡的辐射带动作用,不断提高综合实力和竞争力。2010年,国务院批准实施的《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中,对连云港的具体要求是:加快连云港港建设,尽快形成“一体两翼”的发展格局,强化港口对中西部地区的辐射能力,建成我国重要的综合交通枢纽和物流中心,成为辐射带动力强的新亚欧大陆桥东方桥头堡。2011年,国务院批复的《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方案》明确要求连云港港全力打造中西部地区便捷高效的出海通道,建成集装箱干线港;按照“航道深水化、泊位大型化、功能多元化”的要求,加强港口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把连云港港建设成为长江三角洲北翼国际航运中心、全国综合运输体系的重要枢纽。2014年,国务院印发《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一并印发《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走廊规划(2014-2020年)》,明确提出要加快建设上海、南京、连云港等14个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有序发展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2015年3月,经中国政府授权,国家发改委、外交部、商务部共同发布了《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明确指出江苏连云港是《推动共建“一带一路”愿景与行动》中规划的“新亚欧大陆桥国际经济合作走廊的东方起点”,也是中亚一些国家最便捷的出海基地。国家在“一带一路”规划中将其确定为新亚欧大陆桥第一节点城市并支持中哈物流中转基地、上合组织出海基地建设。如上所述,连云港港在国家战略中所处的地位十分突出。

(2)发行人的行业地位

连云港港是我国沿海25个主要港口之一,也是重点规划发展的12个国家级区域性主要枢纽港口之一。从1999年起,连云港港货物吞吐量以每年一个千万吨台阶的速度节节攀升,2016年突破2.21亿吨、集装箱运量470万标箱,是江苏最大海港,也是江苏排名第一、全国沿海排名第十的世界百强集装箱港和干线大港。由中国国际海运网、中国港航研究院联合牵头开展全国港口综合竞争力测评已经开展了六次,港口集团连续六次蝉联中国船港星光榜“五星级”港口,在全国60个规模港口综合竞争力指数排行榜中稳居前10位。

分货种方面,根据相关统计,发行人是我国出口煤炭唯一无索赔港,进口氧化铝、有色矿第一港,出口焦炭第二港,三大化肥进口港,四大机械设备出口港,五大粮食接卸港。

发行人分货种行业地位

3、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1)地理位置优越

连云港港是我国沿海铁路主骨架、国道主干线的重要节点,交通便利,立体交通网络四通八达。新亚欧大陆桥东起连云港港西到荷兰鹿特丹,港口作为新亚欧大陆桥东方桥头堡,承担了自新陆桥开通以来95%以上的国际过境箱运量。

连云港港是中西部便捷的出海口,腹地非常广阔,辐射陇海兰新铁路沿线11个省份包括江苏、山东、安徽等。便捷的交通条件和重要的战略位置打造了连云港港的核心竞争力,具有其他港口所无法比拟的优势。

同时,连云港港距离苏北五市均在50公里至200公里范围以内,且是江苏最大的深水海港。目前发行人已与苏北其他4座城市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在每个城市建立集装箱物流场站,将陆地集装箱运输扩展到长江三角洲。连云港港已成为长三角地区港口群三大主体港之一。

(2)江苏最大海港

连云港港作为江苏省最大海港,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取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连云港港连续多年获得中国船港星光榜五星级港口、中国最佳集装箱港、全国企业文化建设先进单位、江苏省重点物流企业、江苏省信息化标杆企业、上证180综合指数样本股等荣誉。

(3)物流品牌优势明显

连云港港散杂货运输特色明显,进口氧化铝、化肥、硫磺、大豆和出口小麦、焦炭、铝锭、胶合板、机械设备、钢材等一批货种市场份额沿海领先,形成了在这些特定货种方面的品牌优势。连云港港也是沿海出口煤炭唯一无索赔港、大陆集装箱服务最佳港,优秀的服务提升了连云港港的品牌形象。依托这些物流品牌,已初步形成为氧化铝、胶合板集散交易地、全球配煤中心、面向全国钢铁企业的矿砂超市、国际粮食物流中心、焦炭贸易市场。

(4)航道和运输条件良好

连云港港航道已提升至25万吨级,可满足25万吨级散货船乘潮单向通航、7万吨级以下船舶全潮双向通行要求。与此同时,为顺应船舶大型化趋势、降低海上运输成本,国家同意启动30万吨级航道疏浚工程,该项目已获国家发改委发改基础[2009]305号文件批复,工程完工后,世界上最大的货船将能安全进出连云港港,将大大改善目前的航道运输条件。

(5)国家政策支持

连云港港是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核心战略资源,在全国“连接南北、沟通东西”中发挥重要枢纽作用,因此得到了国家和地方相关部门政策和资金上的大力支持。连云港市也积极推进“以港兴市”战略,加速培育以临港工业和现代物流业为核心的港口经济。

在项目建设资金方面,政府加大扶持力度,优先配置港口发展资源,计划投资200亿元用于港口建设;在财税政策方面,港口建设过程中经批准的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改造的废弃土地,免交土地使用税10年;在土地供给方面,港口基础设施建设符合独立选址条件的用地项目,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优先安排用地指标;在集装箱运输车辆公路收费优惠政策方面,根据苏交财[2010]37号文,自2010年9月15日起,对进出连云港港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在江苏省内免收高速公路通行费。

2007年,江苏省人民政府下达《连云港建设和发展有关问题》的批复,对连云港港疏港通道建设予以补助:港口南疏港公路建设由省交通厅补助3.4亿元,东疏港公路建设由省交通厅和江苏省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分别补助1.5亿元和2.5亿元,北疏港公路建设由由省交通厅和江苏省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分别补助1.1亿元和2亿元。同时将连云港港区及港口物流园区内企业缴纳的税收省市留存部分全额集中,建立港口建设专项资金,用于连云港港基础设施建设。对非经营性航道、锚地、防波堤等基础设施用海,免缴海域使用金;对列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名单的港口建设项目用海,减免海域使用金;港口建设过程中属于填海造地的海域使用金,可在项目用海施工期限内分期缴纳;港口建设上缴的海域使用金除按规定上缴国家部分外,其余部分返还用于港口基础设施建设。对东陇海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连云港东客站项目补助5,500万元。

2008年,交通运输部、江苏省人民政府联合下达《连云港港总体规划》的批复,同意连云港建设“一体两翼”组合港规划,总体规划将连云港港划分为连云、赣榆、徐圩、前三岛和灌河5个港区,确立港口岸线开发利用以“统筹规划、远近结合、深水深用、合理开发、有效保护”为原则。该规划为港口发展打开了广阔的空间。

2009年《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为连云港港的发展提供了历史性机遇。《规划》明确提出加快以连云港港为核心的江苏沿海港口群建设,成为我国重要的综合交通枢纽、陇海兰新沿线地区最便捷的出海通道和对外开放窗口,逐步形成亚欧之间重要的国际交通枢纽,增强连云港港作为新亚欧大陆桥东方桥头堡的辐射带动能力。江苏省制订了实施《规划》的“三三五”阶段性目标,“十二五”时期是“三三”规划期,牵引江苏沿海开发的“牛鼻子”工程—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将分期建成,连云港港已经成为江苏沿海开放的龙头,港口战略地位的提升,必将迎来政策聚焦、资本聚合、项目聚集的历史机遇。

《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明确要求要“以连云港港为核心,联合南通港、盐城港共同建设沿海港口群,大力发展国际航运和现代物流,增强为中西部服务能力,建设成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北翼重要组成部分”。“十二五”期间,随着长三角地区经济互动的加强,江苏沿海开发步伐的加快,连云港港必将分享长三角地区产业扩张、转移、升级所带来的综合溢出效应,加快集装箱业务发展。随着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步伐的加快,与东部沿海地区深化合作的内在需求进一步增强,对江苏沿海地区出海通道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对外开放水平提升提出了新要求,也为连云港港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广阔市场空间。

此外,港口30万吨级航道工程及旗台区防波堤工程的工程投资均由国家、江苏省、连云港市按3:6:1比例出资建设。其中,国家发改委以发改基础[2009]305号文件明确30万吨级航道工程项目一期工程,投资27.7亿元,由国家安排港口建设费及江苏省、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安排投入。

2013年,国务院已正式批准在连云港市设立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这是落实国家《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的重要战略举措,合作示范区落户连云港,将更加有利于充分发挥新亚欧大陆桥便捷的出海通道作用,推动东部与中西部地区在更宽领域、更高层次上开展交流与合作。

2017年5月,江苏省人民政府出台了《江苏省沿江沿海港口布局规划(2015-2030年)》,规划指出“连云港港应发挥“一带一路”交汇点优势,打造成为中哈物流中转基地、上合组织成员国出海口、东中西合作示范区和区域性国际枢纽港。重点发展连云港区、徐圩港区,连云港区以集装箱、大宗散货运输为主,徐圩港区以石油化工品运输为主。”

七、发行人内部组织机构设置情况

自成立以来,发行人按照公司法的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并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健全了董事会和监事会。截至2017年3月末,发行人设有办公室、财务管理部、经营管理部、安全环保部、生产业务部、人力资源部、工程技术部、战略投资部,资本运营部、党委工作部、纪委监察部及信息管理部等职能部门。公司组织架构图如下:

发行人组织架构图

(一)公司治理结构

1、股东会

根据《公司章程》,港口集团由连云港港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出资设立,但根据相关协议,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不向发行人委派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由连云港港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行使股东会职能。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2、董事会

集团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董事1名。董事会中的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其他董事依法定程序由股东委派。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股东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制订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投资计划(含重大基建、技改项目投资方案)和资本运营项目方案;

(4)审议批准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5)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6)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的方案;

(8)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清算方案;

(9)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的对外投资、借贷、收购或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10)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和管理制度;

(11)按照法定程序聘任或解聘公司总裁,根据总裁的决定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及财务负责人,并决定上述人员的报酬事项;

(12)按法定程序委派或更换公司控股、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

(13)拟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14)听取总裁的工作报告,并检查履职情况;

(15)研究决定经股东会授权的其他重大事项。

3、监事会

集团设监事会。监事会应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2名。监事会中的职工监事由集团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其他监事由股东委派和更换。监事会设主席,由股东在监事会成员中指定。监事每届任期三年。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

集团监事会行使下列职责:

(1)审核经注册会计师验证的和经董事长签署的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并提出书面审核报告;

(2)根据工作需要,查阅公司的财务帐目和有关资料,对董事长、总裁及有关人员提出询问;

(3)监督董事、总裁履行职务时执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情况;

(4)对公司资产保值增值的状况进行监督、评价;

(5)对董事会成员、总裁的工作业绩进行评价和记录,提出任免及奖惩建议;

(6)对股东会负责,并定期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4、总裁

集团设总裁1名,副总裁若干名,由董事会依法定程序聘任或解聘。总裁对董事会负责;副总裁协助总裁工作,对总裁负责,负责分管部门工作。总裁因故不能行使职权时,可授权委托副总裁行使职权。

总裁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集团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集团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集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集团公司的管理制度;

(5)制定集团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集团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7)决定聘任或解聘除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经营管理人员;

(8)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9)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主要职能部门

1、办公室

办公室的主要工作职责为:(1)负责董事会依法召开的会议材料准备、联络董事、会务组织接待等工作,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2)负责规范董事会议事规程,组织制作、递交董事会有关报告和文件,保管董事会的有关文件和记录,保证各项文件合法有效、相互衔接、完整统一;(3)负责集团公司党政联席会、党委会、总裁办公会等会议的组织工作,并检查督促会议议定事项的贯彻实施;(4)协助董事长、党委书记、总裁协调处理上级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和日常事务;(5)负责组织集团公司的政务活动,协调机关各部门工作;(6)负责起草和审核集团公司重要文稿、公文处理、印鉴和保密等管理工作;(7)负责研究国家、省、市促进港口发展的政策,收集沿海港口开发动态和发展经验,组织、协调力量进行港口发展重大专题的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供集团公司决策参考;(8)牵头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调研任务,搜集、整理、传递重要信息,调研整理集团公司发展中需要上级部门帮助协调解决的事项,协助做好政策争取工作;(9)参与集团公司发展战略研究,配合有关部门制定集团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对规划实施提出意见和建议;(10)负责收集掌握集团公司年内各项重大工作的新发展、新情况,编写集团公司年度大事记;(11)负责集团公司外事管理、重要来宾的接待和公务用车管理等工作;(12)负责集团公司信访和值班工作,及时向集团公司领导报告重要情况;(13)负责集团公司办公自动化系统应用推广、文秘业务指导等工作;(14)负责集团公司档案管理工作;(15)负责集团公司机关后勤事务管理工作;(1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财务管理部

财务管理部是集团负责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的职能部门,主要工作职责如下:(1)负责制定集团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2)负责对集团及其所属单位各项经济活动进行财务管理、核算与监督;(3)负责集团各项资产、资金、债权、债务、收入、成本(费用)等管理工作;(4)负责集团资金的筹集、调度和监督使用工作;(5)参与集团投资项目决策论证及有关协议、合同的签署等工作;(6)负责与各级财政、税收等职能部门的协调,做好集团税金计算和汇缴工作;(7)负责分解和下达集团所属单位财务计划等工作;(8)做好会计稽核和集团财务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9)负责集团职工住房公积金以及集团机关、工会财务管理与核算工作;(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安全环保部

安全环保部是集团负责安全生产、质量管理、机电设备和技术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工作职责如下:(1)负责集团安全质量监察工作,组织制定安全操作规程、质量管理和质量检验标准等管理制度,处理集团安全质量事故和各种质量纠纷;(2)负责建立和完善集团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质量管理网络,制定和完善质量管理目标;(3)负责集团安委会的组织工作,并检查督促会议议定事项的贯彻实施;(4)负责集团劳动保护管理工作;(5)负责制定集团技术设备管理制度、能源、标准和计量管理办法;(6)负责集团技术改造与技术进步工作的管理,改进和规范工艺流程,对重大技术改造、引进项目进行设计审查及验收,组织技术成果及其经济效益的评价和推广工作;(7)负责组织集团重要设备的选型,审定集团设备的更新、添置和大修计划;(8)负责集团机电设备类固定资产的管理,组织新增设备类固定资产的招标;(9)负责集团科技资料管理;(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生产业务部

生产业务部是集团负责生产业务的职能部门,主要工作职责如下:(1)负责货源市场开发研究,做好货源开发的宏观管理工作;(2)负责集团生产的组织、协调管理工作;(3)负责集团集疏运对外协调、联络等管理工作;(4)负责集团驻外办事处的管理工作;(5)负责集团货运质量管理工作;(6)负责集团运输商务管理和费收、费率制定工作;(7)负责签订船舶延(速)遣协议工作;(8)参与应收账款的回收、危险品货物管理及货场管理工作;(9)负责集团日常的生产统计和快速统计管理,并撰写生产统计分析报告;(10)负责口岸监管单位的业务协调工作;(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5、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是集团负责人力资源开发、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工作职责如下:(1)负责制定集团人力资源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根据集团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制定人力资源年度配置计划;(2)负责集团人力资源管理流程的设计,机构设置、编制定员及部门职责方案的制定;(3)负责集团中层以下管理人员及工人岗位人员的管理、后备人才库建设和优秀人才的推荐等工作;(4)负责集团职工劳动合同管理工作;(5)负责集团职工培训管理工作,制定集团职工培训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意见;(6)负责集团工资总额管理,制定集团收入分配等配套政策,做好社会保险的管理以及集团机关职工薪酬管理工作;(7)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聘和工人技能等级鉴定考核工作;(8)负责集团人力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岗位规范的编制和修订及职工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9)负责集团公司党的组织建设,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10)负责集团公司中层领导班子建设和管理,做好集团中层后备领导班子建设和管理,协助市做好集团后备领导班子建设和管理;(11)负责党员教育、党员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12)负责有关人员因公出国(境)的政治审查工作;(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6、工程技术部

工程技术部的主要职责为:(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港口建设和技术改造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集团有关规章制度与办法,并监督执行;(2)负责基建工程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的初步设计委托,参与港口建设与技术改造项目的可行性研究;(3)负责基建工程项目施工图阶段的设计管理;(4)负责编制集团基建与技术改造项目的进度计划,配合财务会计部编报年度基建财务预算和基建工程项目竣工决算;(5)负责办理基建工程开工申请报告、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等项工作,协调基建工程建设中的外部关系;(6)负责管理上级和集团批准的工程项目概算管理,严格控制工程造价;(7)主持总体基建工程项目预验收,参与基建工程项目的后评价和跟踪管理工作;(8)参与利用外资项目的立项、评估等前期工作,根据外资项目业主方的需要,承担外资项目的工程建设管理;(9)负责集团港务设施维护与管理,制定设施维修标准并组织实施;(10)负责港口自筹资金的中小型基建、技改、全港生产生活建筑设施的维大修、港区疏浚维护与通航水深测量等项目的工程管理,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对集团基层单位自建自管项目进行业务指导;(1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招投标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根据集团招投标管理办法,负责集团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作,接受集团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督、检查、管理;(12)负责建港指挥部离岗休养人员及离退休人员管理;(13)负责筹建集团工程项目管理公司事宜;(1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7、审计部

审计部是集团负责内部审计监督的职能部门,主要工作职责如下:(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法规,制定集团审计制度规范,参与制定集团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2)负责对集团年度财务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3)负责对集团资产、负债和损益核算情况进行审计监督;(4)负责对集团资金筹集、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监督;(5)负责对集团所属单位、全资子公司、集体企业、多种经营单位财务收支及经济效益等情况进行审计;(6)负责对集团及其所属单位、全资子公司、集体企业、多种经营单位基建项目和技改项目进行专项审计;(7)负责对集团及其所属单位、全资子公司、集体企业、多种经营单位重大经济活动和重要经济问题以及违纪违规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8)负责对集团所属单位、全资子公司、集体企业、多种经营单位经营负责人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或离任审计;(9)负责向集团报告以及向集团被审计单位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集团有关经营管理的建议;(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8、工会

工会是集团负责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群众组织,主要工作职责如下:(1)负责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筹备并组织召开集团职工代表大会和主席团会议,执行并检查会议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2)负责帮助和指导职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代表职工与企业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协助做好企务公开工作;(3)负责职工思想、政治、文化、法律的宣传与教育工作,开展群众性企业文化活动,指导职工文体协会开展文化体育活动;(4)负责工会组织建设、工会干部管理和培训工作,指导基层工会改选换届工作,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5)负责协助和督促企业做好职工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卫生和保险福利等方面的保障工作,开展群众性互助互济,发展工会(企)事业,组织实施送温暖工程;(6)负责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和班组建设工作,做好劳模和先进生产(工作)者评选推荐表彰工作,组织开展劳动竞赛、技术比武和合理化建议等活动;(7)负责劳动法律、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和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参与劳动安全卫生事故调查处理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验收,配合开展和谐企业创建工作;(8)负责女职工工作和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开展女职工建功立业活动;(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9、战略投资部

战略投资部是集团负责投资项目、重大开发项目及其他建设项目工程实施的职能部门,主要工作职责如下:(1)负责集团投资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的前期工作;(2)负责集团投资计划的编制工作;(3)负责集团资本运营、盘活存量资产等工作;(4)负责集团合作项目的股权管理工作;(5)负责集团投资计划、投资项目和重大开发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6)负责集团招投标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7)负责集团基本建设、绿化工程宏观管理工作;(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0、经营管理部

经营管理部是集团负责企业发展、经营管理等工作的综合经济管理部门,主要工作职责如下:(1)负责研究拟定集团中长期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2)负责研究和指导集团资本运营、盘活存量资产、资产保值增值等管理工作;(3)负责集团投资项目、重大项目开发、股权管理的研究工作;(4)负责与市政府目标办、国资委等考核主管部门的协调,牵头组织集团有关职能部门预报考核目标建议值、上报考核目标完成情况;(5)根据集团企业发展、经营管理等工作要求,制定集团经营管理业绩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6)负责组织集团通用管理规章制度及标准的编写、修订工作,参与专用管理制度及标准的讨论、修订工作;(7)负责编制下达集团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及综合统计管理工作,收集、汇总、研究集团经济信息,组织经济活动分析;(8)负责集团各项费收费率的研究工作;(9)负责工商管理事务、合同及规章制度管理工作;(10)负责集团所属单位体制改革等政策研究和多种经营管理工作;(11)牵头协调集团机关各部门之间业务管理工作,检查考核各部门经营管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1、党委工作部

党委工作部的主要工作职责为:(1)负责制定集团公司宣传思想工作规划和意见,执行并检查落实情况;(2)负责集团公司企业文化、精神文明建设、口岸共建和统一战线工作,做好企业形象策划和港情教育工作;(3)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和政工系列职称的评聘工作;(4)负责党校工作以及党员、政工人员、支部书记等培训工作;(5)负责集团公司离退休老干部、退休职工的管理工作;(6)负责集团公司机关离岗休养职工的日常管理工作;(7)负责老干部党总支、老年大学、关工委、老科协、老体协等管理和服务工作;(8)负责团的组织建设,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指导基层团组织开展工作;(9)负责团员教育和管理工作;(10)负责民兵组织建设、政治教育、军事训练、武装装备管理工作;(11)负责交通战备工作,组织并带领民兵完成交通战备执勤任务;(12)负责人防设施的管理工作;(13)负责国防教育和双拥工作;(14)负责机关党的建设工作;(15)负责机关工会工作;(16)负责集团公司机关各部门党务文书档案的管理工作;(1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2、纪委监察部

纪委监察部是集团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的组织部门,主要工作职责如下:(1)负责维护党章和党内其他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2)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反腐败工作,制定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规定;(3)负责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和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及违反其他政纪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4)负责受理党员干部、监察对象、个人或单位的检举、控告和申诉;(5)负责集团重大事项的效能监察;(6)负责集团法律事务管理工作;(7)承办党政班子及上级纪委、监察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13、信息管理部

信息管理部的主要工作职责为:(1)负责集团信息化整体结构,分析各集团各部门/下属单位信息化需求,并进行信息化趋势分析,建行集团信息化管理制度流程.系统应用开发.实施及运营维护规划,并定期检查信息化规划执行情况调整信息化规划。(2)负责审核各部门/下属单位项目科研需求,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费用估算,并负责信息化建设项目开发管理工作。(3)负责检查评价现有系统应用情况,制定系统维护方案,进而更新系统管理文件,系统应用培训内容,系统操作和管理流程,并组织运行系统新优化功能。

八、发行人合规性情况

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违法违规及受处罚的情况;发行人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列示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九、发行人独立性情况

发行人拥有独立完整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组织机构,与实际控制人之间在资产、机构、人员、业务经营及财务等方面相互独立。

1、资产方面:发行人拥有经营所需的独立的营运资产和配套设施,包括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资产以及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资产产权清晰,管理有序。

2、机构方面:发行人在经营、财务、人事等方面均设有独立机构,与先前控股股东完全独立。发行人目前控股股东为连云港港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作为连云港港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主体,目前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连云港港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兼职。

3、人员方面:发行人设立了独立的劳动人事职能部门,建立了独立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系统。

4、业务经营方面:发行人拥有独立的业务,建有完整的经营体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在业务洽谈、合同签订及履行各项业务活动中,均由发行人业务人员以发行人名义办理相关事宜。

5、财务方面:发行人设立独立的财务管理部门,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执行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发行人在银行开设独立账户,独立依法纳税。

十、发行人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发行人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情况详见募集说明书之“第六节——四、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2、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发行人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情况详见募集说明书之“第六节——三、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3、合营与联营企业

发行人合营与联营企业情况详见募集说明书之“第六节——三、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4、其他主要关联方

(二)关联方交易

1、提供和接受劳务

发行人2016年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情况

单位:万元

2、往来款

发行人2016年末公司应收关联方款项情况

单位:万元

截至2016年末公司应付关联方款项情况

单位:万元

(三)发行人资金被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6月末,发行人资金拆借合计110,290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2.16%,主要为对连云港金东方港口投资有限公司、连云港徐圩港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的资金拆借。上述资金拆借形成的主要原因是为满足连云港区域内港口资产整合的需要,对上述企业在整合过程中提供临时性的支持。对上述资金拆借行为,发行人均已履行了内部审批手续,符合发行人公司章程、财务管理制度等规章的规定,并按照市场公允价值与上述企业签订了借款合同。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未有向其他企业提供大规模资金拆借的计划,未来的非经营性往来款项或资金拆借发生金额预计将较小。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自身内部规章的规定,对可能发生的非经营性往来款项或资金拆借事项进行严格控制,对于确有必要发生的,发行人将严格履行相关内部审批手续。公司计划在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定期报告(含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内对非经营性往来及资金拆借事项进行披露。

综上,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违规占用的情况。

十一、发行人内部控制情况的说明

发行人制订了详细的管理制度文件,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管理进行规范。发行人主要内部控制制度文件如下:

发行人内部控制主要制度文件情况

对下属子公司的管理方面,港口集团制订了《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管理办法》和《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外派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工作职责》。集团股权运营管理办公室为集团股权事务综合管理部门。集团对控(参)股公司的管理以“三会”为核心,在规范的法人整理结构框架内依法行使股东各项权利。控、参股公司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经营原则,并在资产、业务、机构、人员和财务等方面与集团分开,实行独立运作。

财务管理方面,集团实行财务会计人员统一管理、主要财务会计人员委派制度,各公司的财务会计人员由集团主管部门统一考评、交流、调配和任免。

预算管理方面,各公司应于年度末提交次年的财务预算方案,经集团审核、汇总、平衡后下达或反馈。属于集团分公司、全资子公司的,由集团直接下达财务预算指标。属控股子公司的,由集团财务会计部会同其他职能部门提出财务预算方案调整意见,报经集团主要领导批准后,控股子公司再根据调整意见,修改本单位的财务预算方案,提交相关权利机构审议。

融资方面,各公司办理票据贴现或贷款业务,应向集团资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由集团资金管理中心按相关程序审批后统筹安排。子公司采用除银行贷款以外的其他融资方式,应在选定方式前,向集团汇报,与集团共同拟定融资方案,报请集团主要领导审批后,提交子公司相关权利机构审议。

投资方面,集团分公司不得进行对外投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应服从集团统一发展战略需要,纳入集团总体投资计划。每年初,由集团公司有关职能部门会同有关子公司共同拟定集团年度对外投资计划,报请集团主要领导审批。经批准由子公司实施的对外投资项目,由子公司提交相关权利机构审议。确因需要,子公司拟实施未列入集团对外投资计划的项目,应依据可行性分析,提出申请,上报集团有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批准后,再提交相关权利机构审议。

资金管理方面,各公司均应在集团资金管理中心开设基本户,存取资金及办理结算业务。确因特殊结算需要,还需在商业银行开设结算户的公司,需上报集团资金管理中心批准,并由集团资金管理中心核定外部存款额度及使用范围;不在集团资金管理中心开设基本户的公司,需上报集团资金管理中心批准。

对外担保方面,公司提供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的原则。公司对外担保时,应当要求被担保方提供有效反担保或其他有效防范担保风险的措施。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承担债务的能力,所提供的反担保必须与公司担保的数额对应。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批准或授权,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提供对外担保,也不得与任何单位进行互保。对外担保超过500万元,需报连云港市国资委批准。

关联交易方面,公司在确认和处理与关联人之间关联关系与关联交易时,应遵循如下原则:(一)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二)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或收费原则应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三)对于必须发生的关联交易,应切实履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四)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五)不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六)必要时应当聘请中介机构发表意见和报告。

重大事项方面,各公司发生财务预算外的重大事项,如大额借贷、对外担保、捐赠等,需要向集团相关职能部门报告,集团相关职能部门再向集团主要领导汇报,经集团主要领导批准后,再提交有权机构审议。

信息披露方面,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为信息披露的日常管理部门,负责准备主管机关要求的信息披露文件,并通过主管机关认可的网站或其他指定渠道公布相关信息,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公司目前尚未制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近期将制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过渡方案,包括公司管理层的应急选举方案和其他应急处置方案、突发事件信息披露方案、责任追究以及正式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的制定期限等。

十二、信息披露安排

(一)信息披露机制

为树立、维护统一的公司形象,规范公司宣传行为,提升公司价值,建立良好有序的新闻信息发布秩序,切实保护投资者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业务指南》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信息披露等工作,确保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以此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为投资者提供更好的服务。

(二)信息披露安排

公司将严格按照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业务指南》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各类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可能影响公司债券投资者实现其公司债券兑付的重大事项的披露工作。

1、定期披露事项

发行人将在规定的期间内向上交所提交并披露定期报告,同时在上交所网站予以公布。定期报告包含以下内容:

(1)发行人概况;

(2)发行人经营情况、上半年财务会计状况或者经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3)已发行的未到期债券及其变动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债券跟踪评级情况、增信措施及其变化情况、债券兑付兑息情况、偿债保障措施执行情况、报告期内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等;

(4)受托管理人在履行受托管理职责时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情形及相关风险防范、解决机制(如有);

(5)涉及发行人的重大诉讼事项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债券按期偿付的重大事项;

(6)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本所要求披露的其他事项。

2、临时披露事项

发行人在发生以下事项时将及时向上交所报告并披露临时公告,同时在上交所网站公布:

(1)发行人经营方针、经营范围或者生产经营外部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

(2)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3)发行人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4)发行人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

(5)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6)发行人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10%;

(7)发行人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

(8)发行人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9)发行人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10)保证人、担保物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11)发行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可能不符合债券上市条件;

(12)发行人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13)其他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14)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上交所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

提示:投资者在阅读以下财务信息时,应当参阅发行人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及募集说明书中对于发行人财务数据和指标的解释。

募集说明书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及有关财务会计信息,除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发行人经审计的2014年度合并及本部审计报告、2015年度合并及本部审计报告、2016年度合并及本部审计报告以及未经审计的2017年1-3月合并及本部报表。

在阅读以下有关公司财务会计信息时,应当参阅公司财务审计报告全文及本募集书中其他部分对于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的说明。

一、发行人财务报告编制及审计情况

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2014年度合并及本部会计报表进行了年度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苏亚金审[2015]12号的审计报告。

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2015年度合并及本部会计报表进行了年度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苏亚金审[2016]17号的审计报告。

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2016年度合并及本部会计报表进行了年度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苏亚金审[2017]13号的审计报告。

发行人2017年3月31日合并及本部资产负债表、2017年1-3月份合并及本部利润表以及2017年1-3月份合并及本部现金流量表,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

(一)近三年及一期的合并报表

1、近三年末及一期末合并资产负债表

近三年末及一期末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下转1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