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000603 股票简称:盛达矿业 公告编号:2017-052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284,710股,占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18%;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17年8月3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三河华冠资源技术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39号)核准,公司向三河华冠资源技术有限公司发行61,241,600股股份、向甘肃盛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43,680,140股股份、向赵庆发行19,270,650股股份、向朱胜利发行1,284,710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并非公开发行不超过93,682,639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公司已向核准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17,636,556股,新增股份已分别于2016年7月18日、7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722,625,223股。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7年8月3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284,7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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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所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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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解除限售后上市公司的股本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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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上市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相关股份持有人遵守了相关规定和承诺。本独立财务顾问同意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
六、本次解除限售股东对解除限售股份的处置意图
如果未来出售所持解除限售流通股,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则,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上市公司履行相应的披露义务。
七、其它事项
1、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情况;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4、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也不存在其他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2、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3、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