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5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异议声明。
所有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其他原因:报告期内,因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增加公司总股本,故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按最新股本调整并列报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
■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年度经营计划,稳步推进各项业务发展,上半年营销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业绩较上年同期明显增长。2017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374,550.86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0.8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779.7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7.94%。同时,资产规模进一步扩大,截止2017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1,353,243.74万元,较上年末增长10.0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798,887.61万元,较上年末增长了3.42%。
(一)传统家庭视听类产品
在液晶电视领域,公司秉承大客户战略,逐步调整产品结构,积极向中高端市场布局,实现与国内外知名品牌在全球范围内开展多元化合作,共同推进液晶电视的设计、制造及销售,在家庭视听产品领域形成关于品牌授权、联合销售等方面的深度合作。通过多年建设的营销渠道,公司以为客户提供系统解决方案为导向,进一步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报告期内,液晶电视及其配件的销售收入稳步增长,较上年同期增长了16.04%。
在数字机顶盒领域,公司继续与通信运营商(电信、移动、联通)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运营商通过“电视+宽带”加强宽带网络建设和用户发展,开发智能机顶盒承载多样化业务实现收入增长和增值业务运营。公司开发了一系列4K/P60、IPTV/OTT机顶盒,凭借强大的软硬件开发能力和丰富的全品类终端产品,参与了国内外多地区通信运营商的智能机顶盒、高清互动终端置换等多项目的开发和供货,充分满足了运营商的需求。2017年上半年,数字机顶盒业务实现营业收入68,994.35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了38.25%。与此同时,公司积极探索、开发新产品领域,例如智能音箱、传统AV音响与数码技术结合的Soundbar音箱及投影产品等,以补充并丰富公司现有产品系列,进一步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
(二)拓展互联网智能终端及互联网视频联合运营
公司基于自身智能制造优势,以风行在线为运营平台,与战略合作伙伴东方明珠、青岛海尔、国美咨询合力打造互联网电视超维生态,建立了互联网电视业务,并形成终端、内容、平台于一体的大视频业务,从而提高了公司互联网业务联合运营能力和产业化实力。
在产品研发方面,公司掌握了QLED显示技术,旗下风行互联网电视不断丰富产品系列,于2017年7月推出新品——人工智能量子点电视,实现110%NTSC色域覆盖率,精准还原10.7亿种色彩,呈现逼真的视觉体验;在渠道建设方面,风行互联网电视自有品牌已完成15000家线下经销商客户的布局,并与多省电信运营商网点展开渠道合作,更于2017年6月与京东商城达成战略合作,进一步开拓线上市场,同时安装风行系统的联合品牌电视继续与战略伙伴保持合作,借助其线上平台及线下直营门店快速覆盖终端市场;在内容建设和平台运营方面,公司通过自主采购和联合运营等模式,不断丰富互联网电视及PC、移动多终端的内容资源,覆盖包括影视剧、体育、综艺娱乐、少儿、资讯等垂直领域的国内外优质内容,开创了极具成长性的内容多元发展模式,在短视频领域,风行在线通过优质的PGC内容,围绕潮流运动、体育、汽车等主题自制IP,以内容作为新的营销方式,为公司带来了新的业务增长点。
(三)LED全产业链协同发展
公司于2011年开始涉足LED产业链的中游封装行业及下游应用领域,经过近几年的稳步发展,封装及照明业务不断攀升,2017年上半年,公司LED产品及配件实现营业收入63,402.78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了33.96%,在业内拥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已成为国内领先的LED企业。2017年3月,公司着手调整在LED应用领域的布局,引入专业团队并参股成立了深圳市兆驰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积极打造“兆驰”在照明应用领域的品牌建设;2017年6月,公司与南昌市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协议,在南昌市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公司将在南昌投资建设LED外延片及芯片的设计、制造与销售项目。有效地推动公司在LED产业内的资源整合,以完善芯片、封装、应用照明的全产业链布局,助力公司LED业务快速走向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政府补助会计政策变更
为了使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更加符合经济业务实质,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国家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进行了修订并予以印发,准则于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公司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了会计政策变更。
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应当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当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①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②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公司应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公司应当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4)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营业外收支。
5)公司取得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应当区分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和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两种情况:
①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公司提供贷款的,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②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公司应当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根据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损益,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3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一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二〇一七年八月一日上午10:00在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下李朗社区李朗路一号兆驰创新产业园3号楼6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8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顾伟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通过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17 年半年度报告》、《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于 2017 年 8 月 2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编号为:2017-045)同时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7-046)于2017年8月2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请见2017年8月2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八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4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一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二〇一七年八月一日上午11:00在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下李朗社区李朗路一号兆驰创新产业园3号楼6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 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莎莎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 年半年度报告》、《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于 2017 年 8 月 2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编号为:2017-045)同时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关于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关于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7-046)于 2017 年 8 月 2 日刊载于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七年八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6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现将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募集资金2017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048号《关于核准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代销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934.6909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28元,共计募集资金2,570,780,042.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8,760,736.51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562,019,305.49元。截止2016年10月31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3-141号)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17年1-6月实际使用募集资金6,387,548.20元,2017年1-6月收到的银行理财收益及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9,576,994.67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438,448,213.25元,累计收到的银行理财收益及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0,650,412.46元。
截止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044,982,241.21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理财收益及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募集资金余额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562,019,305.49元扣除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和收到的银行理财收益及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的差异金额为1,099,239,263.49元,产生上述差异的原因是:(1)尚未置换的发行费用760,736.51元;(2)以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1,100,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修订了《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22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泰然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9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23 日公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02)。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2、截至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已购买未到期理财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7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九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协议的议案》,同意与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协议》,于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成立项目公司“江西兆驰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拟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30 亿元,投资建设 LED 外延片和芯片的生产、研发及销售。详细内容请见公司 2017 年 6 月 30 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署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8)。
根据协议约定,公司应于《投资协议》签署后2个月内在高新区成立项目公司,并完成工商及税务登记手续。近日,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取得由南昌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6MA364EUD5U
企业名称:江西兆驰半导体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顾伟
注册资本:16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7月21日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二路18号创业大厦503、515室
经营范围:半导体材料与器件、电子材料与器件、半导体照明设备的设计、研发、生产(仅限分支机构)、销售;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协议约定,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将为项目公司申请南昌市重点产业发展基金,产业发展基金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5亿元,不超过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50%。后续公司将与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确定参与增资的主体,就项目公司增资事项做出具体实施方案并就相关投资事项做明确约定。
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严格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八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8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信托受益权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兆驰股份”)全资子公司南昌市兆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兆驰”)将其享有的信托合同项下信托份额对应的信托受益权以原认购价格转让给兆驰股份。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公司总经理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名称:南昌市兆驰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昌东工业区胡家路199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顾伟
注册资本:3,00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数字电视机、数字摄录机、数字录放机、数字电视接收器、数字视频碟片机、液晶显示器的销售、生产;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LED照明电器生产、销售、安装、调试;自有房屋租赁(以上项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控制关系:南昌市兆驰科技有限公司为兆驰股份的全资子公司。
三、交易标的情况
1)南昌兆驰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以自有资金 5,000 万元认购外贸信托·汇金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五十期-4(维信消费贷款系列融资项目)(2017 年 5 月 11 日至 2018 年 5 月 11 日)。
2)南昌兆驰于 2017 年 5 月 18 日以自有资金 10,000 万元受让外贸信托·汇金2号消费信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66期-4(捷信消费贷款项目)信托合同项下 10,000 万份信托份额所对应的信托受益权(2017 年 5 月 18 日至 2018 年 2 月 18 日)。
3)南昌兆驰于 2017 年 6 月 7 日以自有资金 15,000 万元认购外贸信托·五行汇诚资产配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18期-22(2017 年 6 月 7 日至 2018 年 12 月 7 日)。
上述信托产品的详细内容请见 2017 年 7 月 6 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及部分自有资金参与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41)。
四、信托受益权转让方案
南昌兆驰将其享有的上述信托合同项下信托份额所对应的信托受益权分别以原认购价格转让给兆驰股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在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上加盖集合信托合同专用章后,该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生效。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经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子公司的业务梳理,加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现金管理制度,并结合南昌兆驰的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计划,公司决定将南昌兆驰享有的信托合同项下信托份额对应的信托受益权以原认购价格转让给公司。
由于南昌兆驰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本次交易属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的交易,不会对公司合并报表产生任何影响。
六、备查文件
1、外贸信托·汇金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五十期-4(维信消费贷款系列融资项目)风险声明书、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
2、外贸信托·汇金2号消费信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66期-4(捷信消费贷款项目)风险声明书、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
3、外贸信托·五行汇诚资产配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18期-22 风险声明书、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