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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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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7-08-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22  证券简称:金牛化工 公告编号:临2017-022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7年8月2日在石家庄正定国际机场河北航空大楼8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10日前以专人送达或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现场出席董事3名,董事高峰先生、赵丽红女士、张培超先生、佟岩女士进行了通讯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教光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展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23)。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三日

证券代码:600722 证券简称:金牛化工 公告编号:临2017-023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贷款对象: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北金牛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牛物流”)

●委托贷款金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委托贷款期限:展期1年

●贷款利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一、 委托贷款概述

公司于 2016年8月5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以自有资金委托冀中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全资子公司金牛物流提供委托贷款总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委托贷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委托贷款期限为1年,并与金牛物流签订《委托贷款框架协议》。委托贷款资金用于补充全资子公司流动资金。近日,金牛物流向公司申请就该项委托贷款展期一年。

金牛物流向冀中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委托贷款手续费构成关联交易,2017年8月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展期的议案》,公司三位独立董事赵丽红女士、佟岩女士、张培超先生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此项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委托贷款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 委托贷款对象名称:河北金牛物流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沧州临港化工园区化工大道南侧

主要办公地点:沧州临港化工园区化工大道南侧

法定代表人:赵约军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普通货运、危险货物运输(2类1项、第3类、4类3项、第8类);货物运输代理;货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批发危险化学品(具体品种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为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6年9月8日)、氯化胆碱、焦炭、橡胶制品、塑料、润滑油、润滑脂、建材、钢材、铜材、铝材、不锈钢材、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实际控制人: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金牛物流与公司在产权、资产、人员等方面独立,业务清晰。

3、委托贷款对象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16年12月31日,金牛物流资产总额3,395.79万元,负债总额2,112.78万元,净资产1,283.01万元;2016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5,704.62万元,净利润7.5万元(经致同会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

截止2017年6月30日,金牛物流资产总额4194.42万元,负债总额2,910.62万元,净资产1,283.80万元;2017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5,176.48万元,净利润0.79万元 (未经审计)。

三、委托贷款对上市公司包括资金和收益等各个方面的影响

委托贷款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也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财务费用。

四、委托贷款存在的风险及解决措施

委托贷款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完全控制力,不存在逾期或违约等风险。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提供委托贷款余额为1,000万元,逾期金额为0元。

特此公告。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