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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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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9版)

通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在建筑装饰行业积累了较强的研发优势、质量优势、营销优势和品牌优势,同时,公司一直重视人才的引进和培养,目前拥有一支高素质的专业技术研发团队,公司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在有效推进工业化进程的同时,将绿色环保装饰材料的研发设计与建筑装饰产业化进程紧密结合起来,技术研发能力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1、技术储备方面

在技术创新领域,公司在业内发起成立首家科学技术研究院。研究院以“绿色、节能、环保、创新”为发展主题,致力于利用新技术促进传统装饰行业的转型升级、科技成果转化、创新科技孵化、产业资本对接、产业结构升级。目前,公司共拥有国家专利100余项,参编国家、行业标准80余项,技术研发能力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公司将专利技术转化为实用工程技术,满足客户的个性化需求,荣获国家级创新成果和国家级科技示范工程300余项,鲁班奖工程11项。公司“一种废纤维轻质再生混凝土”、“一种以工业废渣和沙漠砂为原料的蒸压粉煤灰砖”、“一种低活性粉煤灰再生腻子”、《轻质节能干粉砂浆与机械化施工的应用和推广》等179项研究成果获“全国建筑装饰行业科技创新成果奖”。

同时,公司在绿色装饰综合集成实力上具有领先优势,拥有行业唯一一家国家公共建筑“三星”标识绿色产业基地园。广田绿色装饰技术研发中心是业内首家以节能环保装饰装修为突破方向的技术研发中心,于2008年被深圳市政府部门认定为“市级技术研发中心”,2011年被评为“深圳市优秀技术研发中心”。

为了适应公司转型升级的战略发展需求,公司科学技术研究院积极拥抱“互联网+”,加强科技研究力度,积极拓展并搭建互联网精装平台、智慧家居生态平台、3D打印及在线平台、虚拟现实应用。2015年,公司以互联网思维寻求家装变革,推出互联网家装品牌“过家家”;积极研究开发智能家居业务,推出“图灵猫”产品,切入物联网领域;从事机器人的应用及研发等高端智能业务。

2、人员储备方面

2016年,公司共引进新员工206人,其中一级建造师10人,硕士以上学历16人;推行“导师制”,根据毕业生的专业、工作方向选定导师,着力培养毕业生企业认同感与实际工作能力;继续与高校建立校企合作关系,设立“工程管理实验班”等,提高员工的业务技能,为公司发展储备人才。2016年,公司获得“广东省最佳雇主”等三项最佳雇主类奖项。

未来,为促进公司转型升级,公司继续大力推行并深化事业合伙人机制,引进了来自百度、腾讯、阿里巴巴、京东、IBM、华为等顶级互联网企业、高科技企业以及知名家装企业的专家和人才,组建了智慧家居、互联网家装等新业务的技术团队、管理团队和运营团队;同时,吸引了来自香港中文大学、中科院、日本东北大学等知名科研院所的专家合作推进装修机器人的研发及应用。

3、市场储备方面

公司是批量住宅精装修领域龙头企业,拥有近20年住宅精装修经验,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标准化体系和管控模式,开创了与国内大型房地产开发商住宅精装战略合作的先河。公司已累计完成精装房50万套以上,市场占有率全国第一。

随着公司营销网络的优化和营销激励制度的健全,公司已经初步建立了覆盖全国的营销网络,扎根当地,贴近市场。随着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公司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成立了海外事业部,搭建香港、澳门子公司平台,先后完成了塞班、哈萨克斯坦等子公司的注册,开拓中东、东南亚、非洲等地区市场,加快海外营销网络的建设。

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强“图灵猫”智能家居产品的研发,针对目标客户群不断升级迭代,完善功能;继续加强与房地产商、家电厂商、互联网企业等的深度合作,开展定制服务;把握“人工智能”政策机会,实施积极的营销策略,布局全国营销、运维网络,加快推进公司业务的发展。

五、公司应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一)深耕主业,提升公司盈利水平

未来公司将继续做深建筑装饰主业,在继续加强与第一大客户中国恒大集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基础上,未来将重点开拓其他大型房地产商业务,有效推进“大客户”战略。公司承接的工程项目逐步实现由“量”向“质”的转变,优质大工程项目比例有较明显的提升,特别是在承接的大型地标性公共装饰项目上取得了较大的突破,提升了公司品牌知名度。同时,公司未来将继续保持对技术和研发的资本投入,积极引进技术人才,不断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进而不断努力提高公司盈利水平。

(二)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使用

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董事会的决议,把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以及用于承诺的使用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同时,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并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三)加强经营管理,提升经营效益

公司将继续坚持“精细管理与效益提升”相结合的原则,通过精细管理、开源节流、风险防控,实现企业效益提升的既定目标,增强企业发展后劲。

未来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公司也将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在全面推行预算管理的基础上,建立责任成本监控的常态化考核机制,加大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充分发挥预算指标对实际管理的指导作用,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加强成本控制,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

(四)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提升股东回报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17-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章程》规定了利润分配具体政策和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明确了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和分配比例,同时对调整现金分红政策做了规定。公司上市后每年坚持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均超过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且连续三个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未来,公司将广泛听取投资者尤其中小投资者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公司股东回报机制。

公司提示投资者关注,除公司及相关主体按照国务院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作出的有关承诺以及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的情况进行的说明,公司制订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六、相关主体作出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依法承担对公司或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七、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分析、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等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集团 公告编号:2017-052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孙公司福建省双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17年08月02日,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广田集团”)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孙公司福建省双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孙公司福建省双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双阳”)与深圳深九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九国际”)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总金额917,008,459.24元。

2、本次交易对方深九国际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广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介绍

公司名称:深圳深九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素银

注册资本:(港币)7,500万元

成立日期:1993年12月16日

经营范围:在福田保税区内进行商业性简单加工、国际贸易、转口贸易、物 流信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维修、安装服务、运输设备维修、单项房地产开发业 务。承办海运、空运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订舱、仓储、 中转、集装箱拼装折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验、签单、短途运输服务及相关 咨询业务。在广州市设立分支机构。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保税区槟榔道3号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此次关联交易参照《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深圳市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2013)》、《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费率标准2013》、《深圳建设工程价格信息》等政府指导文件,遵循市场交易原则公平、公开、公正、合理地协商确定交易金额。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发包人:(全称)深圳深九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福建省双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深九科技创业园

工程地点:深圳市福田保税区槟榔道5号

工程内容:深九科技创业园项目工程

承包方式:承包人以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调试和包联合调试、配合消防、人防、环保、环卫、排污申报验收手续办理和开通。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材料检验试验费包干、预算包干费包干。

项目面积:项目总用地面积为29629.43㎡,地上建筑面积151227.23㎡,地下建筑面积80460.54㎡,总建筑面积231666.03㎡。

(三)工程合同造价

合同总价:人民币917,008,459.24元。

(四)其他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此次交易是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本次关联交易总金额约9.17亿元,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9.07%。该合同的正常履行,将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本次交易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自2017年年初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为物业租赁服务,交易金额为361,141.20元。

七、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公司就发生上述关联交易前通知了独立董事、提供了相关资料,并与独立董事进行了充分沟通。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为经营业务需要,交易的定价按照政府有关指导文件及市场交易原则公平、公开、公正、合理地协商确定交易金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宜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

认为公司与关联方按照政府有关指导文件及市场交易原则公平、公开、公正、合理地协商确定交易金额,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及独立董事意见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集团 公告编号:2017-053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证监许可[2015] 2038号文批准,公司于2015年10月13日向深圳前海复星瑞哲恒嘉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和西藏益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651.77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3.8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900.00万元后,余额118,100.00万元于2015年10月13日汇入本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专户,具体明细如下:

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8,100.00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5)48270019号”验资报告。

2、前次募集资金结存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情况

本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118,100.00万元,其中80,000.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剩余部分38,1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部分已经全部按照既定用途使用完毕。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存在差异的说明

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不存在差异。

3、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4、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5、临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临时使用前次募集资金的情况。

6、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实现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向不适用项目效益实现情况。

四、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前次发行募集资金时不存在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情况与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对照情况

本公司的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定期报告中披露的相关内容一致,不存在差异。

六、结论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按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使用前次募集资金。本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集团 公告编号:2017-054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定于2017年08月18日(星期五)14:00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08月18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08月17日至2017年08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08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08月17日15:00至2017年08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股东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 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08月14日。

7、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08月14日,截止2017年08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98号广田集团总部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1、《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各子议案需逐项审议)

2.1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2.2 发行规模

2.3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2.4 债券期限

2.5 债券利率

2.6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2.7 转股期限

2.8 转股股数的确定方式

2.9 转股价格的确定和修正

2.10 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2.11 赎回条款

2.12 回售条款

2.13 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2.14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2.15 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2.16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

2.17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2.18 担保事项

2.19 决议有效期

2.20 募集资金存放账户

3、《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7、《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8、《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7-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9、《关于制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10、《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范志全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晏绪飞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李卫社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汪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叶远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 选举杨伟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1.1选举高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2 选举刘平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3 选举刘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2.1选举王宏坤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2.2 选举周清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3、《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14、《关于控股孙公司福建省双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5、《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6、《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广田方特幕墙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补偿方案的议案》

(二)特别说明

1、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1至议案15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17年08月03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议案16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17年06月17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广田方特幕墙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补偿方案的公告》。

2、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3、上述议案10至议案12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本次会议应选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监事2名,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即股份数与应选人数之积)为限进行投票,拥有的投票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弃权。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注:提案2中有多个需要表决的子议案,其中2.00 元代表对提案2下全部 子议案进行表决,2.01 元代表提案2中子议案(1),2.02 元代表提案2中子议案(2),依此类推;本次股东大会,对除累积投票提案以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100。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17年08月16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2:00至5:00)。

2、登记方式:

(1) 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 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 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98号广田集团总部证券事务部(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政编码:518003

联系电话:0755-25886666-1187

传真号码:0755-22190528

联系人:朱凯、李儒谦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朱凯、李儒谦

联系电话:0755-25886666-1187

联系传真:0755-22190528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样本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82。

2、投票简称:广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08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08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08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特别说明:

1、对议案10、议案11、议案12表决时采取累积投票制,每位股东拥有对董事(或监事)候选人的累计表决票数为其持股数乘以拟选董事(或监事)候选人人数;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表决票数全部投给一位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给多位候选人,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人数的乘积。如直接在某候选人对应的投票处打“√”,表示同意该候选人的票数等于其持股数量。

2、其他议案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3、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7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

束止;

3、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