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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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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8-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00 证券简称:新疆浩源 公告编号:2017-025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书面通知已于2017年7月21日发出,会议于2017年8月3日上午11:00时,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305号美丽华酒店A座13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其中现场出席董事4名,分别是周举东先生、冷新卫先生、吐尔洪·艾麦尔先生和赵志勇先生,通讯方式出席董事1名,是王京伟先生。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周举东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是公司董事会二届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告编号:2015-037),并经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关于公司对外投资》(公告编号:2015-042)的后续事项,由于筹建公司降低了注册资金,因此减少了公司投资金额,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关于对外投资事项处于筹划阶段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17-026)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3日

证券代码:002700 证券简称:新疆浩源 公告编号:2017-026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事项处于筹划阶段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计划投资是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二届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告编号:2015-037),并经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关于公司对外投资》(公告编号:2015-042)的后续事项,由于筹建公司降低了注册资金,因此减少了公司投资金额。

2.本次计划投资不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以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计划投资存在不确定性,目前该对外投资事项正处于筹划阶段,且尚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最终的投资方案及该项投资是否能够完成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1)投资标的名称:新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股份认购。

(2)投资金额:本公司拟出资金额2.2亿元,占被投资标的总股份的14.67%。

2.公司审议情况 :

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8月3日召开三届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新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股份确认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发起人参与认购新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的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是董事会二届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后续事项,由于筹建公司降低了注册资金,因此减少了公司投资金额,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投资不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以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新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的基本情况

1. 基本情况

名称:新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待定;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

注册资本:人民币15亿元;

主要经营范围:待核准。

2. 公司参股比例

公司用自有资金人民币2.2亿元,拟认购新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股份2.2亿股,占新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的14.67%。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目前新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还未获得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认购新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份额,是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需要的一项策略性投资,对公司优化资产配置、探索产融结合具有积极意义,并将对公司后续在相关地区开展基础设施投资运营业务产生良好的协同效应。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宏观经济下行、利率市场化等因素有可能对保险业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市场竞争的加剧也会对新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业务发展形成挑战。

本次投资尚需取得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存在未获得有关机构批准的风险。

公司董事会已充分认识到本次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将做好风险监控和管理工作,并将根据新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运作的实际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此外公司将根据有关机构的核准情况,推进新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股权份额认购的相关工作。

六、其他说明

1. 目前该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投资方案及相关审议程序还未完成,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网站,公司所有相关信息将按规定在相关媒体或网站刊登,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