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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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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的公告

2017-08-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公告编号:2017-079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集团”)关于股票质押事宜的通知,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的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恒逸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5,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55%)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购回期限为365天,初始交易日为2017年8月2日,到期购回日为2018年8月2日,该笔质押已办理了股票质押登记手续。

3、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2017年8月2日,恒逸集团共持有公司股份791,064,28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7.99%;累计质押股份数为402,770,32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43%。

4、控股股东被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

二、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日

证券代码:000703 股票简称:恒逸石化公告编号:2017-080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0月1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65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该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可在有效期内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0月13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88)。

公司于2016年11月1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恒逸实业(文莱)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同意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对子公司恒逸实业(文莱)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后,恒逸实业(文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文莱”)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或等值美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该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可在有效期内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1月18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fo.com.cn)的《关于子公司恒逸实业(文莱)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07)。

根据上述会议决议,2016年10月13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以下简称“工行萧山分行”)签订了《中国工商银行法人理财综合服务协议》,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9.65亿元购买中国工商银行理财产品。

2016年12月7日,子公司恒逸文莱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自贸区分行”)签订了《理财产品总协议书》,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亿元购买中国银行理财产品。

具体情况如下:

一、子公司恒逸文莱购买理财产品的主要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子公司恒逸文莱2017年7月份未购买理财产品。

二、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主要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2017年7月份未购买理财产品。

三、风险提示

(1)政策风险:产品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如遇到国家宏观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影响产品的发行、投资和兑付等,可能影响产品的投资运作和到期收益。

(2)市场风险:产品在实际运作过程中,由于市场的变化会造成产品投资的资产价格发生波动,从而影响产品的收益。

(3)流动性风险:除产品说明书约定的可提前赎回的情形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得在产品存续期内提前终止产品,可能面临需要资金而不能变现的风险或丧失其它投资机会。

(4)提前终止风险:在产品存续期间银行可根据市场变化情况提前终止产品,可能面临不能按预期期限取得预期收益的风险以及再投资风险。

(5)交易对手管理风险:由于交易对手受经验、技能、执行力等综合因素的限制,可能会影响产品的投资管理,从而影响产品的到期收益。

(6)兑付延期风险:因产品投资的资产无法及时变现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支付本金和收益,而面临的产品期限延期、调整等风险。

(7)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自然灾害、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系统故障、通讯故障、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的出现,可能对产品的成立、投资、兑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等造成影响,可能面临收益遭受损失的风险。对于由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任何损失,由公司自行承担,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9)信息传递风险:银行将按照产品说明书的约定进行产品信息披露,公司充分关注并及时主动查询银行披露的产品相关信息。公司预留的有效联系方式发生变更时,将及时通知银行。如公司未及时查询相关信息,或预留联系方式变更未及时通知银行导致其认为需要时无法及时联系到公司的,可能会影响公司的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公司承担。

四、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9.65亿元(含本数))额度内只能购买不超过十二个月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子公司恒逸文莱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额度内只能购买不超过十二个月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审计稽核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及其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进行的,通过适度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子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公告日前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具体详见如下表格:

截至本公告日,已到期的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均已如期收回。

七、其他说明事项

根据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签订的《中国工商银行法人理财综合服务协议》、子公司恒逸文莱与中国银行签订的《理财产品总协议书》,不超过公司董事会决议授权范围内的认购金额,公司可在协议的有效期内购买理财产品,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均按照约定在理财产品到期后将理财资金划回理财账户。为保证广大投资者便捷、直观的了解和监督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及收益情况,保障投资者权益,公司将每月定期公告公司各理财产品的申购、赎回及相关收益的具体内容。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