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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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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签署智慧城市建设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2017-08-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62 证券简称:天夏智慧 编号:2017-079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签署智慧城市建设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合同概要及风险提示

1、合同概要: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夏智慧”)全资子公司杭州天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夏科技”或“乙方”)与四川省有线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于2017年7月29日签署《“高清自贡·智慧广电” 智慧城市建设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双方本着 “诚信合作、互利共赢、风险共担”原则,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参与自贡市各区域、各领域智慧城市建设,以灵活的合作机制和商业模式,共同推进“高清自贡·智慧广电”智慧城市建设项目的快速落地实施,加速提升当地政府、龙头企业产业发展水平,促进互联网新经济产业加快发展;

2、合同的生效条件:自签署之日起正式生效;

3、合同的履行期限:8年;

4、合同涉及项目的投资规模:杭州天夏第一期在自贡智慧广电应用建设投资总额度为20亿人民币,第二期在自贡市智慧城市建设领域投资建设总额度为30亿元人民币,总投资为50亿人民币;

5、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本次签署的意向合作协议仅为合作的框架性、指导性协议,具体实施内容、操作细节等还需后续签署正式协议,因此存在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

6、合同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重大影响的说明:因具体合作业务协议尚未签订,对当年业绩的由具体合作业务的进展情况决定。若该协议顺利实施,则将对公司 2017年度经营业绩和未来几年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7、本协议的签署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同背景及当事人介绍

1、合同的背景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文件精神,落实执行《四川省建设“高清四川·智慧广电”专项改革方案》(川办发〔2016〕95号)和四川省建设“高清四川·智慧广电”现场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四川省有线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公司自贡分公司(以下简称“自贡广电网络”)的网络优势和应用优势,充分发挥杭州天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天夏”)智慧城市建设及运营能力,经自贡广电网络与杭州天夏友好协商,双方同意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共同推进自贡市“高清自贡·智慧广电”智慧城市建设发展。

2、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四川省有线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斌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非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510300MA6203HF9P

公司地址:自贡市汇东新区文化路1号

注册资本:---(为中四川省有线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无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广播电视综合信息传输网络的设计、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广播电视的频道集成和节目收转传输,广播电视网络技术开发,网络音视频和数据信息服务,视频点播业务;电子产品制造;商务服务业;商品批发与零售。(以上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交易对方与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关系说明

四川省有线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分公司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持有本公司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前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四川省有线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分公司没有直接与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发生购销往来。

三、合同主要内容

(一)合作目标

双方本着“诚信合作、互利共赢、风险共担”原则,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参与自贡市各区域、各领域智慧城市建设,以灵活的合作机制和商业模式,共同推进“高清自贡·智慧广电”智慧城市建设项目的快速落地实施,加速提升当地政府、龙头企业产业发展水平,促进互联网新经济产业加快发展。

(二)合作内容

乙方与甲方在整合各项资源基础上,落实“六大工程二十项应用”,构建“高清四川 智慧广电”在自贡全域智慧城市应用体系,为全市提供方便快捷的民众服务应用、公共服务应用、产业服务应用、综合信息化应用等服务。

六大工程二十项应用具体内容如下表:

1.甲方职责

(1)甲方作为项目总包方在 “高清四川 智慧广电”智慧城市建设中将乙方作为重要合作伙伴。根据实际需求,选择使用乙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积极与乙方合作开展智慧自贡建设与运营。

(2)甲方利用其丰富的网络资源及良好的政府资源,与乙方合作,共同推动有线数字广播电视网络建设与市政建设统一规划、同步实施。

2.乙方职责。

(1)乙方将甲方视为重要的战略合作伙伴,乙方利用其丰富的智慧城市项目建设、营运经验,领先的软件开发能力,雄厚的资金实力,加强与甲方深入合作,共同去获取政府的智慧城市项目建设及营运权。

(2)在自贡广电网络资源覆盖的地方,杭州天夏优先考虑选择并有偿使用自贡广电网络提供的网络服务(费用根据项目需要另行签订合同进行约定)。

3.自贡广电网络公司与杭州天夏合作获取的政府智慧城市项目,双方互为项目合作伙伴,另行签订项目合同。

(三)合作方式

杭州天夏自2017年8月1日起至2025年7月30日止与自贡广电网络合作,杭州天夏第一期在自贡智慧广电应用建设投资总额度为20亿人民币,第二期在自贡市智慧城市建设领域投资建设总额度为30亿元人民币,总投资为50亿人民币,共同参与“高清四川 智慧广电”在自贡全域智慧城市应用体系建设项目,着力提升自贡市智慧城市建设领域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采用“财政资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专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的方式,打造重点示范工程,提升各区县公共设施智能化水平;通过国家资本金的资金支持,撬动社会资本,共同参与运营,适应政府、企事业单位项目实施需要;以新一代信息技术服务于政务和民生,提高城市自主管理能力;助力产业链快速集聚,激发各区县支柱产业的创新发展活力。

(四)合作机制

建立由双方高层领导参加的不定期会晤工作制度,研究解决合作中的重大问题。自贡广电网络由市场部牵头,杭州天夏由成都分公司营销中心牵头,负责双方日常的沟通和联络,协调推进具体合作事宜的落实。

为扎实推进自贡市“高清自贡·智慧广电”项目建设工作,双方联合成立自贡市“高清自贡·智慧广电”建设项目工作组,统筹推进项目建设实施,并进行常态化项目运作。

(五)合作风险承担方式

在合作期内如未达到预期收入目标,按双方协商的分成比例(分成比例以具体实施协议为准)各自承担相应的风险,或经双方同意延长合作期,达到预期收入目标后终止合作。

(六)附则

1.本合作协议签订后,在1年内未启动实施具体项目内容,本合作协议终止执行。

2.本协议所涉及到的具体项目的营销费用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由双方在具体项目实施协议中约定。

3.双方一致同意,在本次合作过程中对所获得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与对方业务、技术、经营、产品等有关的资料和信息)负有保密的责任和义务。

4.本协议不能代替具体项目协议,也不作为具体合作项目中合作各方权利义务的依据。根据本协议确定的合作内容,在开展具体项目时,以具体实施协议为准。本协议的解除或终止,并不影响协议有效期内签订的各项具体实施协议的法律效力。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订,有利于公司更好地抓住市场发展机遇,将进一步加强双方的合作关系,利用各自优势合作共赢,有助于公司扩大销售规模,增强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天夏科技擅长智慧城市建设及运营能力,双方优势互补,内部可发掘、待合作的优质项目众多。此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将推动双方利用各自平台以及资金优势、专业优势、资源优势、渠道优势、研发优势等,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

因具体合作业务协议尚未签订,对当年业绩的影响由具体合作业务的进展情况决定。若最终签署具体的正式项目协议,将对公司 2017年度经营业绩和未来几年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五、协议的审议程序

本协议属于公司的日常经营协议,公司依据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无须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六、其它相关说明

1、持续披露: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本次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后续进展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备查文件:双方签订的《“高清自贡·智慧广电” 智慧城市建设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