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30证券简称:全筑股份公告编号:临2017-074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7年8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举行。会议通知于2017年7月31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朱斌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董事会就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通过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已与艾尔建筑系统(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艾尔”)、上海梵力门窗五金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受让其所持有的艾尔门窗系统(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艾尔”)合计51%的股权。未来上海艾尔将与香港艾尔因业务发展需要发生日常经营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上述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董事朱斌先生、陈文先生、丛中笑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由其他4位非关联董事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接受关联方委托贷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为缓解公司资金压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斌先生拟向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6000万元)的委托贷款,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贷款年利率为6.4%。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接受关联方委托贷款的公告》。
关联方朱斌先生本议案回避表决。董事陈文先生、丛中笑先生与朱斌先生为一致行动人,亦回避表决。本议案由其他4位非关联董事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租赁厂房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全筑石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全筑石业”)拟租赁关联方江苏蕴石灵实业有限公司其位于如东的厂房。江苏全筑石业租赁厂房18000m2,宿舍楼4500m2,,办公楼1400m2。租金为180万元/年,租赁期限自2017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
董事朱斌先生、陈文先生、丛中笑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由其他4位非关联董事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租赁厂房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新公司的议案》;
公司拟分别出资人民币1800万元和1400万元设立两家新公司即江苏全筑橱有限公司和上海全筑装饰新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新公司江苏全筑橱有限公司拟注册资本2000万元,公司持有其80%的股份;新公司上海全筑装饰新材料有限公司拟注册资本2000万元,公司持有其70%的股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新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2016年6月1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2017年6月23日公司实施完成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对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预留部分数量、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原预留股份数量25万股;现调整为:预留股份数量75万股。
回购数量调整为:Q=Q0×3(Q0为回购部分股票所对应的首次授予时激励对象获授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回购价格调整为:5.08元/股。
董事丛中笑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董事朱斌先生、陈文先生与丛中笑先生为一致行动人,亦回避表决。本议案由其他4位非关联董事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17年7月,3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离职。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管理办法》、《公司2017年限制性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对上述3名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董事丛中笑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董事朱斌先生、陈文先生与丛中笑先生为一致行动人,亦回避表决。本议案由其他4位非关联董事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于2017年6月23日实施完成了2016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止目前,公司总股本为538,659,333股。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原第六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9,553,111元。
现修订为: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38,659,333元。
原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179,553,111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79,553,111股。
现修订为:公司股份总数为538,659,333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538,659,333股。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该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将于2017年8月23日在上海市南宁路1000号18层会议室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3日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公告编号:临2017-075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7年8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举行。会议通知于2017年7月31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祖康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监事会就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通过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已与艾尔建筑系统(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艾尔”)、上海梵力门窗五金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受让其所持有的艾尔门窗系统(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艾尔”)合计51%的股权。未来上海艾尔将与香港艾尔因业务发展需要发生日常经营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上述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周祖康先生与朱斌先生、陈文先生、丛中笑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由其他2位非关联监事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接受关联方委托贷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为缓解公司资金压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斌先生拟向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6000万元)的委托贷款,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贷款年利率为6.4%。
周祖康先生与朱斌先生、陈文先生、丛中笑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由其他2位非关联监事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接受关联方委托贷款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租赁厂房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全筑石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全筑石业”)拟租赁关联方江苏蕴石灵实业有限公司其位于如东的厂房。江苏全筑石业租赁厂房18000m2,宿舍楼4500m2,,办公楼1400m2。租金为180万元/年,租赁期限自2017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
周祖康先生与朱斌先生、陈文先生、丛中笑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由其他2位非关联监事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租赁厂房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2016年6月1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2017年6月23日公司实施完成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对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预留部分数量、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原预留股份数量25万股;现调整为:预留股份数量75万股。
回购数量调整为:Q=Q0×3(Q0为回购部分股票所对应的首次授予时激励对象获授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回购价格调整为:5.08元/股。
周祖康先生与朱斌先生、陈文先生、丛中笑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由其他2位非关联监事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17年7月,3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离职。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管理办法》、《公司2017年限制性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对上述3名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董事丛中笑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周祖康先生与丛中笑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由其他2位非关联监事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于2017年6月23日完成了2016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止目前,公司总股本为538,659,333股。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原第六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9,553,111元。
现修订为: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38,659,333元。
原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179,553,111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79,553,111股。
现修订为:公司股份总数为538,659,333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538,659,333股。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该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3日
证券代码:603030证券简称:全筑股份公告编号:临2017-076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未到达《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规定的标准,无需提交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关联交易的内容
公司控股子公司艾尔门窗系统(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艾尔”)与艾尔建筑系统(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艾尔”)因业务发展的需要,拟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人民币110万元。
●过去12个月,上海艾尔与香港艾尔未发生任何交易。
● 关联方回避说明
公司董事朱斌先生、陈文先生、丛中笑先生在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9日发布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63)。公司已与艾尔建筑系统(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艾尔”)、上海梵力门窗五金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受让其所持有的艾尔门窗系统(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艾尔”)合计51%的股权。未来上海艾尔将与香港艾尔因业务发展需要发生日常经营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上述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2017年8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在关联董事朱斌先生、陈文先生、丛中笑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由其余4位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崔荣军先生、周波女士、徐甘先生对本次关联交易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的金额未到达《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关系
香港艾尔现持有上海艾尔40%的股权,公司董事丛中笑先生持有香港艾尔30%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香港艾尔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艾尔的关联方。
(二)关联方介绍
1、艾尔建筑系统(香港)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艾尔建筑系统(香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汉东
注册资本: 1万港元
香港艾尔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表所示:
■
2、截止2017年6月30日香港艾尔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未经审计):
单位:港元
■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上海艾尔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香港艾尔为持有上海艾尔40%股权的法人股东。香港艾尔从意大利获得关于“ALSISTEM品牌”的授权后并向其购买门窗系统型材,上海艾尔在获得香港艾尔的品牌授权后,将从香港艾尔购买上述型材并在国内进行加工销售。预计2017年上海艾尔将从香港艾尔采购型材不超过人民币110万元。
2、定价依据
交易价格由意大利方、香港艾尔、上海艾尔三方根据其所在国或所在地实际情况,共同商谈并认可确定。
四、累计关联交易金额
截止本公告日,上海艾尔和香港艾尔在过去12个月未发生交易。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上海艾尔获得意大利“ALSISTEM品牌”型材后在国内加工销售,有利于其更好的拓展门窗业务,或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上述交易。
六、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7年8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在关联董事朱斌先生、陈文先生、丛中笑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由其余4位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崔荣军先生、周波女士、徐甘先生对本次关联交易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在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前就上述议案相关内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2、本次交易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及独立性造成不良影响。
3、公司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召开的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控股子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3日
证券代码:603030证券简称:全筑股份公告编号:临2017-077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接受关联方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的金额未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规定的标准,无需提交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关联交易内容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为缓解公司资金压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斌先生拟向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6000万元)的委托贷款,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贷款年利率为6.4%。
● 过去12个月,公司与关联方朱斌先生累计关联交易金额为6773.46万元。
● 关联方回避说明
朱斌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朱斌先生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陈文先生、丛中笑先生与朱斌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中为关联董事关系,因此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由其他4位非关联董事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为缓解公司资金压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斌先生拟向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6000万元)的委托贷款,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贷款年利率为6.4%。
2017年8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在关联董事朱斌先生、陈文先生、丛中笑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由其余4位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关联方委托贷款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崔荣军先生、周波女士、徐甘先生对本次关联交易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的金额未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规定的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朱斌,男,中国国籍,1968年出生,硕士学历。现任公司董事长。朱斌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止本公告日,朱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65,717,780股,占总股本的30.76%。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为缓解公司资金压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斌先生拟向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6000万元)的委托贷款,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贷款年利率为6.4%。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1、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6000万元)
2、贷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
3、贷款利率:6.4%
4、定价依据:依据市场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定价
五、累计关联交易金额
截止本公告日,过去12个月,公司与关联方朱斌先生累计交易金额为6773.46万元。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有利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缓解公司资金压力。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7年8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在关联董事朱斌先生、陈文先生、丛中笑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由其余4位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关联方委托贷款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崔荣军先生、周波女士、徐甘先生对本次关联交易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在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前就上述议案相关内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2、本次关联交易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召开的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暨公司接受关联方委托贷款。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3日
证券代码:603030证券简称:全筑股份公告编号:临2017-078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租赁厂房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未到达《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规定的标准,无需提交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交易内容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全筑石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全筑石业”)拟租赁关联方江苏蕴石灵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蕴石灵”)其位于如东的厂房。其中包含厂房18000m2,宿舍楼4500m2,,办公楼1400m2。租金为180万元/年,租赁期限自2017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
●过去12个月,江苏全筑石业与江苏蕴石灵累计关联交易金额为195万元
● 关联方回避说明
江苏全筑石业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和江苏蕴石灵分别持有其55%和45%的股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江苏蕴石灵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全筑石业的关联方。
董事朱斌先生、陈文先生、丛中笑先生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联董事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全筑石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全筑石业”)拟租赁关联方江苏蕴石灵实业有限公司其位于如东的厂房。其中包含厂房18000m2,宿舍楼4500 m2,,办公楼1400 m2。租金为180万元/年,租赁期限自2017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
2017年8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在关联董事朱斌先生、陈文先生、丛中笑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由其余4位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租赁厂房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崔荣军先生、周波女士、徐甘先生对本次关联交易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的金额未到达《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规定的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江苏蕴石灵实业有限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法定代表人:张学华
3、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4、注所:如东县洋口港综合商务大厦(长沙镇港城村九组)
5、经营范围:石材雕塑工艺品设计、加工、销售;石材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矿山机械、石材机械、工程机械、起重机械设计、生产、销售、安装、维修、租赁;钢结构设计、制作、安装;钢材、建材、五金及机械配件批发;卫浴洁具用品销售;石材仓储服务(港口经营除外);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DM广告除外);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全筑石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全筑石业”)拟租赁关联方江苏蕴石灵实业有限公司其位于如东的厂房。其中包含厂房18000m2,宿舍楼4500 m2,,办公楼1400 m2。租金为180万元/年,租赁期限自2017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1、租赁场所:如东县洋口港国际石材城
2、租赁期限:2017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
3、租赁价格:180万元/年
4、支付方式:每半年支付
五、累计关联交易金额
截止本公告日,过去12个月,江苏全筑石业与江苏蕴石灵累计关联交易金额为195万元。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子公司租赁关联方的厂房,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及独立性造成不良影响。
七、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7年8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在关联董事朱斌先生、陈文先生、丛中笑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由其余4位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租赁厂房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崔荣军先生、周波女士、徐甘先生对本次关联交易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在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前就上述议案相关内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2、本次关联交易之厂房租赁交易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及独立性造成不良影响。
3、公司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租赁厂房。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3日
6证券代码:603030证券简称:全筑股份公告编号:临2017-079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及投资金额
1、江苏赫斯帝橱柜有限公司(拟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核准名称为准),投资金额人民币1800万元;
2、上海全筑装饰新材料有限公司(拟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核准名称为准),投资金额人民币1400万元
一、 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拟出资设立两家控股子公司即江苏赫斯帝橱柜有限公司(拟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赫斯帝橱柜”)和上海全筑装饰新材料有限公司(拟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全筑装饰新材料”)。
2、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对外投资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3、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江苏赫斯帝橱柜有限公司(拟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核准名称为准)
1、拟注册地址:江苏南通
2、拟经营范围:橱柜生产
3、出资额、出资比例及出资方式
■
上述均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二)上海全筑装饰新材料有限公司(拟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核准名称为准)
1、拟注册地址:上海
2、拟经营范围:装饰板材低温静电粉末喷涂加工
3、出资额、出资比例及出资方式
■
三、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ColchaPty Ltd
ColchaPty Ltd是一家在澳大利亚注册的公司。
(二)深圳艾勒可科技有限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资本:人民币7,142,858元
3、法定代表人:伍明
4、成立日期:2016年12月5日
5、环保新型材料、高分子聚合物新材料、树脂的销售及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环保生产设备和智能涂装设备的租赁;环保相关技术与产业的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成套新型涂装设备及配件、智能机电设备的研发、技术转让及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橱柜业务是装饰装修业务中的一部分。公司设立新公司从事橱柜生产,同时面向国内国外两大市场,或将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影响。
公司设立新材料公司,旨在使用更环保的材料或新技术替代现有的家具生产中水性油漆的传统技术工艺,降低甲醛等有害物质对环境和人体的影响。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公司设立控股子公司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但拟设立的公司尚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完成,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3日
证券代码:603030证券简称:全筑股份公告编号:临2017-080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2017年3月22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调整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17年1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激励对象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17年3月22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2017年4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由191人调整为183人。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四)2017年5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由183人调整为181人。
(五)2017年6月1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总数量为244.5万股,首次向181名激励对象授予219.2万股股票,授予价格15.31元/股,预留25万股。
(六)2017年6月23日,公司实施完成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017年8月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由25万股调整为75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调整为:Q=Q0×3(Q0为回购部分股票所对应的首次授予时激励对象获授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5.08元/股。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事由及调整方法
(一)调整事由
2016年6月1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2017年6月7日,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公司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179,553,11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股转增2股。上述分配方案已于2017年6月23日实施完毕。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对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预留部分数量、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二)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第九章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的规定及《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第十五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本次调整如下:
1、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方法
(1)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经调整后,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由25万股调整为75万股。
2、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的调整方法
(1)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经调整后,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调整为:Q=Q0×3(Q0为回购部分股票所对应的首次授予时激励对象获授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3、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
(1)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2)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调整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5.08元/股。
三、限制性股票计划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预留数量、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的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管理办法》及《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对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预留数量、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对限制性股票计划调整事项的核查意见
因公司2016年度权益分派,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管理办法》、《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对所涉及的原预留数量、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的有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5、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3日
66证券代码:603030证券简称:全筑股份公告编号:临2017-081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注销已授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5,000股,共涉及激励对象3人。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2017年1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摘要、《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17年3月22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3、2017年4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激励对象8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故激励对象由191人调整为183人,并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7年4月7日,授予价格为15.31元/股。
4、2017年5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激励对象2人因未缴纳购股款,自愿放弃参与本次计划,故激励对象人数由183人调整为181人。
5、2017年6月1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总数量为244.5万股,首次向181名激励对象授予219.2万股股票,授予价格15.31元/股,预留25万股。
6、2017年6月23日公司实施完成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对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预留部分数量、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原预留股份数量25万股;现调整为:预留股份数量75万股。
回购数量调整为:Q=Q0×3(Q0为回购部分股票所对应的首次授予时激励对象获授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回购价格调整为:5.08元/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1、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而离职的,已解锁股票不做处理,未解锁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进行回购注销。
激励对象方鹏、张应华、顾媛媛3人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应对已授予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应予以回购注销。
2、回购数量
本次回购涉及激励对象3人,首次授予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25,000股,对应予以回购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5,000股。
3、回购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而离职的,已解锁股票不做处理,未解锁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进行回购注销。
2017年4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17年5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向181名激励对象授予219.20万股股票,授予价格为15.31元/股。
2017年6月23日公司实施完成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017年8月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经调整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5.08元/股。
据此,本次限制性股票针对3名离职的激励对象,回购价格为5.08元/股加上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
三、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后的股本变化情况
单位:股
■
四、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与授予数量调整的情况
本次注销的实际限制性股票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确认数为准。本次调整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总数为179人,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35.1万股。
五、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以及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六、本次回购注销计划的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规定,办理本次注销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独立董事意见
1、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3名离职的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条件,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司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召开的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3、本次回购注销没有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八、监事会意见
鉴于3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
九、律师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的有关规定。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3日
证券代码:603030证券简称:全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82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宜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并注销。本次注销已授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5,000股,涉及激励对象3人。以上事项具体详见公司2017年8月3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公司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1)。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申报具体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上海市南宁路1000号15楼
2、邮编:200235
3、联系人:证券投资部
4、联系电话/传真:021-33372630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3日
证券代码:603030证券简称:全筑股份公告编号:临2017-083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8月3日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并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原第六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9,553,111元。
现修订为: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38,659,333元。
原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179,553,111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79,553,111股。
现修订为:公司股份总数为538,659,333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538,659,333股。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3日
证券代码:603030证券简称:全筑股份公告编号:2017-084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8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8月23日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南宁路1000号18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8月23日
至2017年8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21、临2017-083)。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邮件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7年8月23日 13:30-13:50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南宁路1000号18层会议室
(四)登记手续:
1、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出席会议本人的身份证、法人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出席会议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邮件方式登记。邮件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邮件名称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六、 其他事项
1、预计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通讯地址:上海市南宁路1000号15层
联系人:李勇、夏宇颖
联系电话:021-33370630
传真:021-33370630
邮箱:ir@trendzone.com.cn
邮编:200235
3、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30分钟持相关股东登记资料原件进行现场登记后入场,会议召开当天13:50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会议的股东登记。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8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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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