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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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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一揽子协议的公告

2017-08-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668 股票简称:中国建筑 编号:临2017-048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一揽子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一揽子协议为双方战略合作的框架性协议,具体项目合作事宜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程序,另行商议和约定。协议的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一揽子协议的签署及履行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有积极作用。

一、战略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近日,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与山西省人民政府和太原市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统称“一揽子协议”)。

上述一揽子协议为战略合作的框架性协议,暂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具体项目合作事宜将依法合规履行相关程序,另行签订具体合同(协议)。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二、战略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一揽子协议,双方将依据各自的发展规划,拟在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建设、区域开发建设和金融股权等方面开展合作,未来公司拟在山西省实现累计投资不少于1,000亿元,未来5年内在太原市实现累计投资不少于500亿元。

主要合作领域包括但不限于:一是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建设,主要包括高速公路、市政路网、城市轨道交通、铁路、综合交通枢纽、河道治理、地下综合管廊等领域;二是区域开发建设,主要包括片区综合整治、棚户区改造、特色小镇、城市公共设施、学校、医院等领域;三是金融、股权合作,主要包括在产业基金运作、资产重组、股权并购、资产证券化等方面的合作等。

双方按照要求,拟采取PPP、BOT、EPC、施工总承包等合作模式,并积极探索其他各种灵活有效的合作方式和实现途径。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一揽子协议的签署及履行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有积极作用。

四、重大风险提示

本次一揽子协议为双方战略合作的框架性协议,具体项目合作事宜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程序,另行商议和约定。届时,公司将根据具体合作项目的情况,依法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