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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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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7-08-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45版)

3)跟踪误差的监控与管理

本基金采取“跟踪误差”和“跟踪偏离度”这两个指标对投资组合进行日常的监控与管理,其中,跟踪误差为核心监控指标,跟踪偏离度为辅助监控指标。基金管理人将建立对事后跟踪误差的两级监控体系,即分别建立以3%与4%为阀值的监控线,实施严格的事后跟踪误差管理,同时通过对组合事前跟踪误差的估计与分解获取有效的降低跟踪误差的组合调整方法,以求有效控制投资组合相对于目标指数的偏离风险。

本基金对标的指数的跟踪目标是:力争使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35%,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4%。如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等其他原因,导致基金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了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进一步扩大。

(三)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债券投资为在跟踪误差与流动性风险双重约束下的投资。本基金将以降低基金的跟踪误差为目的,在考虑流动性风险的前提下,构建债券投资组合。本基金债券投资组合将采用自上而下的投资策略,根据宏观经济分析、资金面动向分析等判断未来利率变化,并利用债券定价技术,进行个券选择,同时着重考虑基金的流动性管理需要进行配置。

(四)金融衍生产品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金融衍生产品,主要采用市场公认的定价模型进行定价。

本基金对金融衍生产品的投资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

(五)投资程序

1、投资决策依据

(1)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及公司章程;

(2)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作为基金投资的最高准则。

2、投资程序

(1)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提出资产配置比例的指导意见;

(2)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指导意见确定具体的资产配置方案;

(3)基金经理依据指数编制单位公布的指数成份股名单及权重,进行投资组合构建;

(4)基金经理及风险管理部定期对投资组合的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进行跟踪和评估,并对风险隐患提出预警;

(5)基金经理根据指数成份股或权重变化情况、基金申购赎回情况、指数成份股派息情况等,适时进行投资组合调整;

在投资决策过程中,风险管理部负责对各决策环节的事前及事后风险、操作风险等投资风险进行监控,并在整个投资流程完成后,对投资风险及绩效做出评估,提供给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基金经理等相关人员,以供决策参考。

九、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深证100指数收益率×95%+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十、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指数基金,在证券投资基金中属于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品种,本基金主要采用指数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招商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7年3月31日,来源于《招商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第1季度报告》。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2.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2.3.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沪港通投资股票。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3.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3.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合约。

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合约。

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除台海核电(股票代码000001),万科A(股票代码000002),广发证券(股票代码000776)外其他证券的发行主体未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不存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平安银行(股票代码000001)

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2016年12月2日公告,公司作为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未能按照相关自律规则的规定及时披露公司重大资产无偿划转相关事项,依据相关自律规定,经2016年第9次自律处分会议审议,给予公司通报批评处分,责令公司立即纠正违规行为,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本基金管理人认为当前由于对资产质量及管理层更迭等的担忧,市场对于平安银行预期很低,并使其估值显著偏低,而资产质量显现改善信号。经过内部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将该股票纳入实际投资组合。

2、万科A(股票代码000002)

深圳证监局于2016年7月21日下发《监管关注函》,认定公司提交《关于提请查处钜盛华及其控制的相关资管计划违法违规行为的报告》过程存在信息发布和决策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要求公司主要负责人接受诫勉谈话、对问题进行全面梳理、与各方股东积极磋商等。

本基金管理人认为公司销售同比高速增长,拿地节奏保持平稳,预计未来业绩:将持续稳健增长,看好公司长远投资价值,经过内部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将该股票纳入实际投资组合。

3、广发证券(股票代码000776)

根据公司2016年11月28日的公告,公司因未按规定对客户的身份信息进行审查和了解,未实施有效的了解客户身份的回访、检查等程序未切实防范客户借用证券交易通道违规从事交易活动,受到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等处罚。

2017年1月16日,全国股转公司认定公司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1.5条、第1.7条的规定,对公司采取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

本基金管理人认为公司作为国内最大的非国有控股券商,市场化机制领先,投行、资管业务不断提升,率先推出智能投顾推动财富管理转型,且大力发展国际化业务提升综合实力。经过内部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该股票被纳入实际投资组合。

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本基金管理人从制度和流程上要求股票必须先入库再买入。

11.3. 其他资产构成

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11.5.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11.5.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及与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招商深证100指数A:

本基金从2017年3月1日起新增C类份额, 本基金C类份额从成立至报告期末未有资金进入,仅披露本基金A类份额的情况。

注:本基金合同成立日期为2010年6月22日。

十三、基金的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列示: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 标的指数使用费;

(4) 基金销售服务费;

(5)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6)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7)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8) 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9) 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10)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2、基金管理费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费年费率为0.7%,即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7%÷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托管费

本基金的基金托管费年费率为0.15%,即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4、标的指数使用费

本基金作为指数基金,需根据与指数所有人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签署的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的约定向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支付指数使用费。指数使用费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计提,每年计提标准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万分之二,若本基金当年使用指数满一个公历年度的,则指数使用费收取下限为每年人民币20万元,即若不足人民币20万元则按照人民币20万元收取。

H=E×0.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指数使用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若本基金当年使用指数不足一个公历年度的,应以H为准计算应支付的、基于当年实际使用日数的指数使用许可费。

指数使用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按季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指数使用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季初10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指数所有人。

5.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0%。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 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6、上述(5)到(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7、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8、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基金销售服务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服务费率等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服务费率等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2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本基金根据销售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

1、申购费用

本基金的申购费按申购金额进行分档,申购费用应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费率如下:

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

申购费用的计算方法: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不列入资金资产,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2、赎回费用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按基金份额持有期限递减,费率如下:

(注:1年指365天,2年为730天,依此类推)

赎回费用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用=赎回份额×赎回受理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赎回费用的75%作为注册登记费及其他相关手续费,剩余25%归基金资产所有。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赎回费用由赎回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C类基金份额时收取。对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转换费用

(1)各基金间转换的总费用包括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申购补差费两部分。

(2)每笔转换申请的转出基金端,收取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赎回费中不低于25%的部分归入转出基金的基金资产。

(3)每笔转换申请的转入基金端,从申购费率(费用)低向高的基金转换时,收取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用差额;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入基金金额所对应的申购费率(费用)档次进行补差计算。从申购费率(费用)高向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

(4)基金转换采取单笔计算法,投资者当日多次转换的,单笔计算转换费用。

4、基金管理人官网交易平台交易

www.cmfchina.com网上交易,详细费率标准或费率标准的调整请查阅官网交易平台及基金管理人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申购、赎回及转换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6、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对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并不晚于优惠活动实施日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针对特定投资人(如养老金客户等)开展费率优惠活动,届时将提前公告。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1月24日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在前次的招募说明书刊登后本基金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数据更新。

本次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 更新了“释义”。

2. 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二)主要人员情况”。

3. 更新了“四、基金托管人”。

4. 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5. 在“七、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及转换”部分,更新了“(六)申购、赎回及转换的费用”、“(七)申购份额、赎回金额的计算”。

6. 在“九、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7. 更新了“十、基金的业绩”。

8. 在“十三、基金的收益分配”部分,更新了“(三)收益分配原则”。

9. 在“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部分,更新了“(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0. 在“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部分,更新了“(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11. 在“十八、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部分,更新了“(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12. 在“十九、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部分,更新了“(一)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三)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及基金财产的清算”。

13. 更新了“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