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8月5日

查看其他日期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提示性公告

2017-08-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62 证券简称:天夏智慧 公告编号:2017-080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20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于2017年8月8日召开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有关议案。《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21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现发布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和日期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8月8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8月7日-2017年8月8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8月8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8月7日下午15:00至2017年8月8日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8月2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8月2日(星期三)。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滨江区六和路368号1幢北四楼A4068室

8、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得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议案如下:

1、《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非银行机构融资提供担保总额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为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的审议事项。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2017年7月21日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7年8月7日(9:00-11:00、13:30-16:3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与投资管理部。

3、登记地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贾国华、李瑞莹

联系电话:0571-87753750

联系传真:0571-81951215

联系地址:杭州市滨江区六和路368号1幢北四楼A4068室

邮政编码:310053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 网投票,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修订稿,将参加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流程提示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62。

2、投票简称:天夏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1.00元代表议案1,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 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8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二选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3、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4、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天夏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1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0代表对议案1下全部子议案的议案编码,1.01代表议案1中的子议案1.1,1.02 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1.2,依此类推。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8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8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式样

授权委托书

致: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单位(本人)作为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662)的股东,兹授权_________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8日召开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在会议上代表本单位(本人)持有的股份数行使表决权,并按以下投票指示进行投票:

1、委托人可在“同意”、“弃权”、“反对”方框内填入相应股票数,做出投票指示;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证券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

2、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 

3、本委托书自签发之日生效,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证券代码:000662 证券简称:天夏智慧 编号:2017-081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天夏智慧;股票代码:000662)于2017年6月5日开市时起开始停牌,此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每隔5个工作日发布一次《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期间,公司于2017年7月5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63)。上述信息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公司原预计在2017年8月5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但是,公司无法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组预案。公司于2017年8月3日召开董事会,并审议通过了申请继续停牌议案。因此,现公司申请证券继续停牌,并承诺原则上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1、本次重组涉及的标的资产为公司董事兼总裁夏建统实际控制的睿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杭州睿康物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SPV公司”)100%股权,标的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夏建统。标的公司已与印度尼西亚两家公司签订出价函,初步确定购买其所实际控制的印度尼西亚某上市公司的股权。该公司是印度尼西亚领先的智慧城市生活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公司,主要两部分业务包括为与智慧城市建设和服务相关的生活服务设施建设及运营业务和交通等公用设施建设及运营业务。目前,该交易方案尚未最终确定,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磋商及论证。

2、公司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标的资产,不涉及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3、公司正在积极与交易对方就交易方案等事项进行沟通、协商。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与交易对方签订谅解备忘录。

4、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为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评估机构为中瑞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其中,除与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协议正在签署外,公司与其他中介机构已签署重组服务协议。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及评估机构正在对标的资产进行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

5、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有:

(1)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本次交易尚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核准通过;

(3)其他可能涉及的审批事项。

6、本次公告未披露印度尼西亚标的公司的名称原因及后续安排

本次公告未披露印度尼西亚标的公司的名称,主要是因为该标的为印度尼西亚上市公司,目前公司或SPV公司尚未与印尼标的公司的股东签署框架协议或意向性协议的文件,不符合当地信息披露标准;印尼标的公司不同意上市公司提前披露相关信息。公司或SPV公司将尽快与相关方签订相关协议,并及时披露。

二、申请延期复牌的原因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境外企业,核查工作、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事项较多,工作量较大,且相关各方就交易方案尚需进一步商讨、论证及完善,并就交易细节进行沟通与谈判。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经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7年8月7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将全力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事项进展公告。

三、承诺事项

若公司预计在继续停牌的期限届满前不能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重组方案的,公司将视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推进本次重组事项。如拟继续推进重组,公司将在原定复牌期限届满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继续停牌筹划重组的议案,且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同时,公司承诺在股东大会通知发出的同时披露重组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相关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并承诺公司证券因筹划各类事项的连续停牌时间自停牌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若公司未能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继续停牌筹划重组的议案,或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否决前述议案的,公司将及时申请股票复牌并披露是否继续推进本次重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若公司决定终止重组,或者公司申请股票复牌且继续推进本次重组后仍未能披露重组方案并导致终止本次重组的,公司承诺自披露终止重组决定的相关公告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鉴于本次重组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5日

证券代码:000662 证券简称:天夏智慧 公告编码:2017-082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7年8月3日在杭州市滨江区六和路368号1幢北四楼A4068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7月25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国民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和书面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

《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5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