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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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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公告

2017-08-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12 证券简称:创力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7-041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股东管亚平先生持有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44,222,63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6.95%;耿卫东先生持有公司36,551,45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74%;芮国洪先生持有公司35,928,024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64%。

王凤林先生持有公司39,235,010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6.16%。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管亚平先生、耿卫东先生、芮国洪先生计划自2017年3月14日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9个月内,根据市场情况,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合计不超过1,000万股,即减持比例不超过1.57%的本公司股份。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王凤林先生计划自2017年5月20日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4个月内,根据市场情况,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3,900,000股,即减持比例不超过0.61%的本公司股份。减持价格视市场情况确定。

●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截至披露日,管亚平先生尚未实施本次减持计划,仍持有公司44,222,63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6.95%;耿卫东先生尚未实施本次减持计划,仍持有公司36,551,45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74%;芮国洪先生于2017年3月20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623,432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098%,芮国洪先生目前持有公司 35,928,024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64%。

王凤林先生尚未实施本次减持计划,仍持有公司39,235,010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6.16%。

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时间均过一半。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管亚平先生、耿卫东先生、芮国洪先生、王凤林先生发来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现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现将股东有关减持计划的具体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7年3月14日、5月20日分别披露了《创力集团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8、2017-028),管亚平先生、耿卫东先生、芮国洪先生计划自2017年3月14日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9个月内,根据市场情况,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合计不超过1,000万股,即减持比例不超过1.57%的本公司股份。

股东王凤林先生计划自2017年5月20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4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不超3,900,000股,即减持比例不超0.61%的本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请见刊载于2017 年3月14日、 5月 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8、2017-028)。

二、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及相关持股变动情况

(一)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管亚平先生尚未实施本次减持计划,仍持有公司44,222,63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6.95%;耿卫东先生尚未实施本次减持计划,仍持有公司36,551,45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74%;芮国洪先生于2017年3月20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623,432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098%,芮国洪先生目前持有公司 35,928,024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64%。

股东王凤林先生尚未实施本次减持计划,仍持有公司股份39,235,01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6.16%。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本次实际减持进展情况符合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

(四)本次减持进展后,股东持股情况: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

2、本次拟减持的股东均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关于股份减持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