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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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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2017-08-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69 证券简称:长久物流 公告编号:2017-【042】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7,273,42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7年08月10日

一、 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2016年6月20日,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长久物流”)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33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1万股,并于2016年8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360,0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400,010,000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共涉及1名股东:明智合信广富(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述股东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共计17,273,420股,将于2017年8月10日起上市流通。

二、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400,01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60,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0,010,000股。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未发生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公司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申请限售股上市流通 股东明智合信广富(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其所持股份的承诺如下:

1、自长久物流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所持有的长久物流的股份,也不由长久物流回购本合伙企业所持有的长久物流的股份。

2、如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长久物流股份的,本企业承诺违规减持长久物流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长久物流所有,同时本企业持有的剩余长久物流的股份的锁定期在原股份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6个月。如本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长久物流,则长久物流有权扣留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中与本企业应上交长久物流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上述股东严格履行了所作出的承诺。

四、 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长久物流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长久物流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7,273,42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7年08月10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八、上网公告附件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