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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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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日海通讯 公告编号:2017-027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公司作为通信网络基础设施解决方案提供商,主要为电信运营商提供有线宽带/光纤宽带网络建设解决方案及产品、移动宽带/无线站点建设解决方案及产品、通信网络的勘察、设计、施工及代维服务,公司的经营业绩受电信运营商和中国铁塔资本开支和建设节奏影响明显。近年来,由于宽带建设和4G建设等原因,我国电信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稳步上升。本报告期,由于4G投资步入后期,LTE 部署高峰已过,现阶段正处于由4G迈向5G过渡期,各大运营商放慢4G建设投入,同时由于中国铁塔集中统一建设和运营铁塔资源,推行共建共享节省了三大运营商的资本开支。2017年三大运营商的资本开支出现小幅下滑。

报告期内,局部产能过剩的局面导致市场竞争非常激烈,运营商的招标规则仍是偏重价格,公司产品价格和工程服务价格竞争压力比较大。受运营商投资结构调整的影响,有线产品的销售收入有所减少,天线产品和塔房产品的销售收入保持平稳;工程服务业务,收入平稳增长,但受人工成本上升和工程劳务外协的成本增加的影响,通信服务业务的毛利率略有下降。公司将不断调整销售资源和供应链资源的配置,积极探索降本措施,适应市场的需求。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与上年末相比,本半年度因收购深圳艺朴露,新设日海无线、日海天线、武汉旭日、日海物联,共新增五家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日海通讯 公告编号:2017-026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7年8月3日,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海通讯”)第四届董事会在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观盛四路日海工业园公司会议室举行了第八次会议。会议通知等会议资料分别于2017年7月25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其中季翔先生、吴永平先生、曾庆生先生、项立刚先生、耿利航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刘平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 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特此公告。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3日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日海通讯 公告编号:2017-028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预留份额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海通讯”)董事会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规定,拟将预留份额分配。公司于2017年8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

2016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16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委托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信托”)管理,并全额认购华润信托设立的“华润信托·日海通讯员工持股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中的A类劣后级份额。信托计划全体委托人指定受托人将信托计划资金用于投资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信瑞丰”)作为资产管理人设立的“北信瑞丰基金日海1号资产管理计划”并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及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取得并持有公司股票。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认购情况:

2017年5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7)。北信瑞丰基金日海1号资产管理计划已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购买股票,购买数量19,278,019 股,购买均价21.49 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1789%。至此,公司已完成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票的购买。

二、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分配

公司为满足未来发展需要,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了部分份额,预留份额暂时由董事会秘书吴永平代为持有。根据本计划规定的认购对象要求,管理委员会确定了7名认购对象认购全部的预留份额,经董事会确认并经监事会核实,同意7名参与人认购预留的307万份份额,每份份额为1元。

预留份额认购完成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认购情况:

三、监事会对预留份额分配对象等核实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预留份额分配的对象是否符合条件进行核实后,认为: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确认的持有人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3日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日海通讯 公告编号:2017-029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8月3日,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在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观盛四路日海工业园公司会议室举行了第六次会议。会议通知等会议资料于2017年7月25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其中王欣欣先生、胡振坤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孟祥云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 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确认的持有人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特此公告。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