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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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公 告

2017-08-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A股代码:600508 A股简称:上海能源 编号:临2017-017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8月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应参加表决董事6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6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鉴于公司原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按照财政部、国资委的相关规定应当予以轮换。

普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以来,表现出良好的履职能力、服务意识和职业操守,公司董事会对普华会计师事务所多年所做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拟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审计费用为65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5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决定于2017年8月22日14:40在上海虹杨宾馆2楼会议厅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事宜,详见[临2017-018]公告《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4日

证券代码:600508 证券简称:上海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7-018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8月2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8月22日14 点4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吉浦路300号上海虹杨宾馆2楼会议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8月22日

至2017年8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7年8月5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议案2已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7年8月5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股东参加会议请持股东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登记。股东可选择现场登记、传真或信件登记。

1.现场登记:请于2017年8月18日(9:00—16:00)到上海市长宁区东诸安浜路(近江苏路)165弄29号4楼上海维一软件有限公司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2、传真或信件登记:请将相关资料于2017年8月18日前以传真或信件方式送达本公司(信件送达时间以邮戳为准),同时请注明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以便本公司及时回复。

六、 其他事项

1.登记及联系地址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2层

联系人:戚后勤黄耀盟

邮编:200120

传真:021-68865615

2.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8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A股代码:600508 A股简称:上海能源 编号:临2017-019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宣卫东先生辞去公司职工

监事职务及刘冬冬先生任职

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监事会收到宣卫东先生因工作变动请求辞去公司职工监事职务的书面报告以及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关于选举确定刘冬冬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的有关文件。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工作(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宣卫东先生辞职、刘冬冬先生的任职报告已生效。

监事会向为公司做出积极贡献的宣卫东先生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特此公告。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刘冬冬先生简历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4日

附件:

职工代表监事刘冬冬先生简历

刘冬冬先生:汉族,安徽淮北人,1963年12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一级法律顾问、高级政工师,中共党员。1983年4月至1993年3月,大屯煤电公司物资供应处会计员、主管会计、团副书记;1993年3月至1995年5月,大屯煤电公司审计处综合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科长;1995年5月至2003年6月,江苏金陵审计事务所敬业分所所长(副处级)、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部副部长、部长;2003年6月至2006年6月,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经营部部长;2006年6月至2010年9月,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部部长;2010年9月至2014年5月,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拓特机械制造厂党委书记;2014年5月至2016年12月,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副主席、公司机关工会主席;2017年1月至今,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部部长。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二、三、四届监事会监事;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二、三、四届监事会监事、监事会办公室主任。

A股代码:600508  A股简称:上海能源  编号:临2017-020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公 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8月4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4人,实际参加表决4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王文章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4日

附件: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简历

附件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文章先生:汉族,安徽肥西人,1964年11月出生,1984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副主任(部门正职级),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财政部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咨询委员,财政部管理会计咨询专家。1995年6月获得安徽财贸学院经济学学士学位,2013年7月获得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煤炭行业高级职业经理人,全国会计领军人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015年度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2014中国CFO年度人物、2015年中国国际财务卓越人才,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等高校客座导师。曾任中煤建设集团财务部副主任、财务审计部主任、财务部经理、中煤建设集团纪委委员;中煤集团资产财务部副主任、财务管理总部副总经理兼中联煤层气有限公司监事,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总会计师兼中储棉广州公司(筹)董事长,中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正职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