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1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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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0元
用途:嘉诚国际港
银行名称:建设银行广东自贸试验区分行
账户名称:广州市大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金额:0元
用途:嘉诚国际港
银行名称:兴业银行广州分行
账户名称:广州市大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金额:0元
用途:嘉诚国际港
银行名称:招商银行广州盈隆广场支行
账户名称:广州市大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金额:0元
用途:嘉诚国际港
保荐机构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发行人、广州市大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和开户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三、其他事项
公司在招股说明书刊登日(2017年7月26日)至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一)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目标进展情况正常。
(二)公司所处行业和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除正常经营活动签订的销售、采购、借款等商务合同外,公司未订立其他对公司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重要合同。
(四)公司与关联方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五)公司未进行重大投资。
(六)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七)公司住所没有变更。
(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没有变化。
(九)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公司未发生除正常经营业务之外的重大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十一)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十二)公司未召开董事会、监事会或股东大会。
(十三)公司未发生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七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联系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7566
保荐代表人:林义炳、张新强
项目协办人:魏尚骅
其他联系人:张晓、陈怡宁、方园、杨光
二、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申请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股票已具备公开上市的条件。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推荐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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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8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