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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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国有股权划转
将申请豁免要约收购的提示性公告

2017-08-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中兴商业     股票代码:000715    公告编号:ZXSY2017-30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国有股权划转

将申请豁免要约收购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沈阳中兴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兴集团)书面通知,按照沈阳市国资委《关于成立沈阳盛京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经中兴集团股东研究决定,同意沈阳市国资委所持中兴集团8805万元的股权划转给沈阳盛京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盛京资产管理公司)。实施完成后,盛京资产管理公司将持有中兴集团100%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8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国有股权划转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ZXSY2017-29)。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盛京资产管理公司编制了《收购报告书摘要》,于2017年8月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收购符合要约收购豁免情形,盛京资产管理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申请,本次收购尚需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后方可组织实施。

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进展,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敦促相关义务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