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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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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11版)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03

2.投票简称:恒逸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均为累计投票提案。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 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监事(如表一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8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8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8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单位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性质、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代理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权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书有效期限:2017年 月 日——2017年 月 日

委托日期:2017年 月 日

说明:

1.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下表格式列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2.在“同意”、“反对”、“弃权”三栏中,选择您同意的一栏打“√”,同一议案若出现两个“√”,视为无效投票;对某一议案不进行选择视为弃权。

备注:授权委托书复印、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17-088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公司、本公司、恒逸石化指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恒逸高新指浙江恒逸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浙江恒逸指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

海南逸盛指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

宁波恒逸物流 指 宁波恒逸物流有限公司

浙江恒逸物流 指 浙江恒逸物流有限公司

恒逸日本 指 恒逸JAPAN株式会社

恒逸投资 指 杭州恒逸投资有限公司

香港天逸 指 香港天逸有限公司

慧芯智识 指 杭州慧芯智识科技有限公司

PTA 指 精对苯二甲酸

MEG 指 乙二醇

PX 指 对二甲苯

PET 指 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

一、调整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调整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逸石化”)于2017年1月18日披露了《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3),对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和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了披露。

由于公司生产经营与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调整与宁波恒逸物流、浙江恒逸物流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签订货物运输服务协议;公司子公司拟分别增加与恒逸日本、恒逸投资的日常关联交易,签订PET、MEG产品购销协议;同时拟调整与海南逸盛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签订PX及MEG商品购销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天逸拟与恒逸投资增加日常关联交易,签订MEG商品购销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恒逸、恒逸高新拟与慧芯智识增加日常关联交易,签订智能制造服务协议。

1、2017年8月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2、关联董事方贤水先生、邱奕博先生、高勤红女士、朱菊珍女士对部分交易事项各自回避表决,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涉及的同一关联人或同一交易标的累计调整或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仅需提交董事会审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预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017年度公司调整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单位:万元

上述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及金额的授权期限为该等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2月14日止。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0年05月31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3005527989627

3、注册资本:358,000万元

4、住所:洋浦经济开发区滨海大道西侧石化功能区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厂区

5、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法定代表人:方贤水

7、主营业务:精对苯二甲酸、聚酯切片、聚酯瓶片、涤纶短纤、POY丝、FDY丝、化纤原料的生产、加工、批发、零售;对二甲苯(PX)、乙酸、乙二醇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

8、主要股东:宁波恒逸贸易有限公司、锦兴(福建)化纤纺织实业有限公司、大连逸盛投资有限公司、杭州英良贸易有限公司

9、基本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宁波恒逸物流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1年07月20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577539326J

3、注册资本:5,000万元

4、住所:北仑区戚家山街道港口路8号3幢1号行政办公楼106室

5、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法定代表人:钱棋

7、主营业务:道路货物运输:货运:货物专用运输(罐式);普通货物仓储、国际货运代理、国内水路货运代理;化工原料及产品的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股东: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9、基本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浙江恒逸物流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0年09月20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560593094E

3、注册资本:1,000万元

4、住所:萧山区衙前镇项漾村、凤凰村

5、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法定代表人:钱棋

7、主营业务:货运: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罐式)、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第3类、6.1项)(剧毒化学品除外);站场:货运站(场)经营(货运代理、仓储理货、普通货物搬运装卸)**(上述经营范围在许可证有效期内方可经营) 国内水路运输货物代理**

8、主要股东: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9、基本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恒逸JAPAN株式会社

1、成立时间:2014年10月24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111-01-071550

3、注册地址:东京都新宿区大京町22番2

4、注册资本:16,000万日元

5、企业性质:股份公司

6、经营范围:合成树脂及其成品以及各类化工品的制造、加工、贩卖;各类纤维制品的制造、加工、贩卖;生化品、医药品、食品以及相关商品的执照、加工、贩卖及进出口;电子机器、理化机器、医疗器材以及相关机器的设计、制作、贩卖及进出口;各类品牌及机器的设计、制作、贩卖以及各类技术、信息的贩卖;租赁业;塑料、金属、玻璃、纸等各类资源的回收、再利用加工、买卖及进出口;运输、运输代理、通关、进出口代理及仓库;电气通信及各类信息提供、信息收集、信息处理、信息通信相关服务;电脑系统分析、设计及咨询;电脑及其相关器材的开发、制造、贩卖、中介、保守、租赁;不动产买卖、借贷及管理;与上述各项有关的一切事业。

7、主要股东:香港逸天投资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杭州慧芯智识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5 年 5 月 7 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3418085850

3、法定代表人:汪太平

4、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传化科创大厦1幢703室

5、注册资本:1,500 万元

6、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7、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计算机硬件、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网络技术、电子产品;服务: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股东:杭州慧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

9、基本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六)杭州恒逸投资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4年8月25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311385155R

3、法定代表人:楼翔

4、注册地址:萧山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岸明珠广场3幢2301室

5、注册资本:50,000 万元

6、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7、经营范围:不带储存经营 其他危险化学品:1,4二甲苯、苯、甲苯、氨(上述经营范围在许可证有效期内方可经营)** 投资管理(除证券、期货、基金)、企业管理咨询、实业投资;经销:化工原料(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销售煤炭(无储存)**(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股东: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杭州振鹭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基本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关联关系

(一)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二)履约能力分析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向海南逸盛销售PX、MEG

浙江恒逸与海南逸盛签订的《产品购销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供方: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

需方: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

交易内容及数量:需方及其指定的控股子公司向供方及其指定的控股子公司采购PX和MEG,2017年度PX销售金额控制在55,000万元之内;2017年度MEG销售金额控制在40,000万元之内;

定价原则和依据:在有市场可比价格的情况下,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在无市场可比价格的情况下,以成本加成或协议方式定价;

交易定价:以相关市场月度平均价加一定费用;

结算方式:3个月内银行承兑汇票、现汇或国内信用证;

2、向浙江恒逸物流和宁波恒逸物流采购物流运输服务

浙江恒逸与浙江恒逸物流及宁波恒逸物流签订的《物流运输服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供方:宁波恒逸物流有限公司

浙江恒逸物流有限公司

需方: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

交易内容:供方向需方及其指定的控股子公司提供原料及产品的物流运输服务;

定价原则和依据:在有市场可比价格的情况下,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在无市场可比价格的情况下,以成本加成或协议方式定价。

交易定价:各项目运输费标准由双方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通过协商确认;

结算方式:承兑或现汇。

3、向恒逸日本销售PET

浙江恒逸与恒逸日本签订的《产品购销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供方: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

需方:恒逸日本株式会社

交易内容及数量:需方及其指定的控股子公司向供方及其指定的控股子公司采购PET,2017年度PET销售金额控制在7,700万元之内;

定价原则和依据:在有市场可比价格的情况下,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在无市场可比价格的情况下,以成本加成或协议方式定价;

交易定价:以相关市场月度平均价加一定费用;

结算方式:3个月内银行承兑汇票、现汇或国内信用证;

4、向慧芯智识采购智能制造技术服务

浙江恒逸与浙江恒逸物流及慧芯智识签订的《智能制造技术服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供方:杭州慧芯智识科技有限公司

需方: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

浙江恒逸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交易内容:供方向需方及其指定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智能制造技术服务;

定价原则和依据:在有市场可比价格的情况下,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在无市场可比价格的情况下,以成本加成或协议方式定价。

交易定价:各项目标准由双方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通过协商确认;

结算方式:3个月内银行承兑汇票、现汇或国内信用证;

5、向恒逸投资销售MEG

香港天逸与恒逸投资签订的《产品购销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供方:香港天逸有限公司

需方:杭州恒逸投资有限公司

交易内容及数量:需方及其指定的控股子公司向供方及其指定的控股子公司采购MEG;2017年度MEG销售金额控制在1,500万元之内;

定价原则和依据:在有市场可比价格的情况下,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在无市场可比价格的情况下,以成本加成或协议方式定价;

交易定价:以相关市场月度平均价加一定费用;

结算方式:现汇或90天信用证;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基础,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价格不偏离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对于2017年度调整预计额度范围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在《关于调整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实际需求,与关联方根据市场价格签订相应的合同协议后实施交易。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目的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充分利用公司及重要关联方的优势资源,保证重要原材料的稳定供应,保障公司下游产品的销售,实现公司对上游产品经营的尝试,有利于巩固产业链一体化优势,因此存在交易的必要性。浙江恒逸物流、宁波恒逸物流为公司提供必要的劳务服务。慧芯智识为公司提供智能制造转型升级必须的技术服务。

2、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过程当中必须发生的持续性交易行为,出于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

公司及子公司向海南逸盛销售PX、MEG是为了有效提升公司上游原料销售业务,进而提升公司竞争优势;向浙江恒逸物流和宁波恒逸物流采购运输服务则是为了保障公司各项产品及原料的及时运输;向慧芯智识采购智能制造技术服务是为了提高公司的智能制造应用,降低人工成本,向智能制造型化工企业转型;向恒逸投资销售MEG是为了借助公司贸易平台,拓宽MEG原料的销售渠道;向恒逸日本销售PET是为了扩展公司化工产品的海外销售渠道,不断提升公司国际竞争优势。

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正面影响。

六、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1. 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就该议案向征求独立董事的事前意见,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调整2017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是基于日常经营的必要性,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进行的,有利于提升产业链一体化优势,促进主营业务协调发展;关联交易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公平、合理;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合理原则,参照市场价格确定;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的规定;交易的履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二)保荐机构对日常关联交易发表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关联交易预计中的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合理原则,参照市场价格确定;2017年度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的规定;交易的履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保荐机构认为,恒逸石化2017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公开、公平、公正,帮助公司突出提升产业链一体化优势,促进主营业务协调发展;关联交易合同履行双方的权利义务公平、合理。

保荐机构认为,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17年度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703股票简称:恒逸石化公告编号:2017-089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十届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17年8月11日届满。为顺利完成本次监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工作,公司依据《公司法》、《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于2017年8月7日上午召开2017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无记名投票等方式选举龚艳红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职工代表监事。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附件:第十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简历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七日

附件:第十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简历

龚艳红,女,中国国籍,1970 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历任浙江恒逸聚合物有限公司会计、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主办会计、上海恒逸聚酯纤维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现任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龚艳红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