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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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2017-08-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17-44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基本情况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云南中拓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或“云南中拓”)与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十四冶金建设公司(以下简称“被告”或“中国有色十四冶”)有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云01民初592号民事判决书和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云民终43号二审民事判决书均已生效,详见公司2016年10月14日披露的2016-40《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及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

二、本案最新进展

因中国有色十四冶没有履行判决书中的还款义务,云南中拓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双方和解,云南中拓与中国有色十四冶签署了执行和解协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截止2017年8月4日,公司已收到中国有色十四冶两笔还款,分别为500万元,合计1000万元。

2.除上述两笔还款外,中国有色十四冶在执行和解协议中承诺:

(1)承诺于2017年8月1日至2017年11月30日期间支付不少于1000万元给云南中拓;

(2)承诺于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2月14日期间支付不少于200万元给云南中拓;

(3)承诺于2018年4月份之前按判决书的判决内容付清剩余款项给云南中拓。

3.云南中拓同意中国有色十四冶按照以上承诺履行还款,但如中国有色十四冶未按和解协议还款,云南中拓可立即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4.中国有色十四冶已支付款项不再计算逾期付款利息,以此类推,逾期付款利息按照(2016)云01民初592号判决书的判决内容约定计算。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有色十四冶已向公司支付还款1000万元,剩余还款尚在履行中,无法准确预计对公司本期或后期利润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本案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执行和解协议》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