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
申请延期复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19 证券简称:巨龙管业 公告编号:2017-077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
申请延期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5月24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2017年5月24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42);2017年5月31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50);2017年6月7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51);2017年6月14日、2017年6月21日分别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52、2017-054);2017年6月23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57);2017年6月30日、2017年7月7日、2017年7月14日、2017年7月21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61、2017-062、2017-067、2017-068);2017年7月26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71);2017年8月1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76)。停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重组的相关中介机构正在开展后续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根据目前的工作进度,公司预计无法按照原计划在2017年8月23日前(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后3个月内)披露重组预案(或报告书)。为继续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规定,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延期复牌的议案》,并提交将于2017年8月23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公司拟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自首次停牌之日起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6个月。
根据目前进展情况,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本次重组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标的公司一:
本次拟直接或间接参与投资上海鲲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为美国公司AppLovin Corporation的境内股东,AppLovin Corporation的实际控制人为Adam Foroughi为主的管理层,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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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公司二:
本标的公司主要从事移动网络游戏研发,所属行业为互联网信息服务行业。
(二)本次重组方案概况
本次初步方案为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投资或收购标的公司,本次重组的具体交易方式尚未最终确定,可能根据交易进展进行调整,具体方案仍在论证过程中。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控制权发生变更,本次交易不涉及配套募集资金。
(三)与现有或潜在交易对方的沟通、协商情况
公司正在积极与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进行沟通、协商,相关内容和细节尚在进一步论证和完善中。公司目前尚未与交易对方签署意向协议或正式协议。
(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中介机构及其工作进展情况
为加快推进本次重组工作,公司聘请华泰联合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财务顾问,同时还聘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分别担任本次重组的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及评估机构全面开展针对标的公司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
(五)本次重组事前审批情况
本次交易尚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国家相关部门的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公司停牌期间的相关工作及延期复牌原因
(一)公司停牌期间做的相关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以及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均按照相关规定开展了各项准备工作,公司及交易相关各方持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同时公司聘请中介机构开展相关资产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工作。此外,停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进展公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延期复牌的原因
公司自2017年5月24日停牌至今,公司已会同有关各方开展多项工作推动本次重组,但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相关工作量较大,相关事项准备工作尚未全部完成,本次重组方案的相关内容仍需进一步商讨和论证,公司尚不具备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的条件。公司预计无法于2017年8月23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报告书)并复牌。为保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顺利开展,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拟于2017年8月23日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延期复牌的议案》,如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8月24日(星期四)开市起继续停牌,停牌时间自公司停牌首日起累计不超过6个月,即预计最晚将于2017年11月23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和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并复牌。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公司将于2017年8月23日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延期复牌的议案》。本议案如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继续停牌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8月24日开市起继续停牌不超过3个月,停牌时间自停牌首日起累计不超过6个月,并预计在2017年11月23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信息。公司将会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各方继续全力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包括标的资产的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工作,与交易方就本次交易的方案达成一致,及时履行本次重组所需的决策、审批程序等,推进本次重组顺利实施。
三、后续工作安排及风险提示
停牌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进展公告。公司承诺争取于2017年11月23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未超过3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超过3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2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上述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7日
证券代码:002619 证券简称:巨龙管业 公告编号:2017-078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巨龙管业”)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4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和传真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并于2017年8月7日以现场及电话方式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与董事8名,实际参与董事8名。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长王双义先生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延期复牌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7)。
表决结果: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17年8月23日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延期复牌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79)。
特此公告。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7日
证券代码:002619 证券简称:巨龙管业 公告编号:2017-079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
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7年8月7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17年8月23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8月23日(星期三)下午15:00时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8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8月22日下午15:00至2017年8月2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17年8月18日(星期五)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35号院9号楼健康智谷大厦11层会议室)
8、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7年8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上述股东不能本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样式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工作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延期复牌的议案》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7年8月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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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7年8月21日,上午9 :00至11: 00,下午14:00至16:00
2、登记地点: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及代理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须有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登记时须有代理人身份证、委托股东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以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登记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人:刘汉玉
电话:010-82356080 传真:010-82356080
电子邮件:ir@egls.cn
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会期为半天,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详见本通知附件一《具体操作流程》。
六、备查文件
1、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附件一《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委托授权书》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深市投资者投票代码:362619,投票简称为“巨龙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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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的(总议案中不应包含需累积投票的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
对于分类表决的议案,应按照股东类别分别进行议案设置。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1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0代表对议案1下全部子议案的议案编码,1.01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①,1.02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②,依此类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8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8月22日15∶00 至2017年8月23日15∶00 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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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本公司作为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龙管业”)的股东,现委托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巨龙管业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该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且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注: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之一打“√”,都不打或多打“√”视为弃权。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有股份: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深圳股票帐户卡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2017年___月___日,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