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17-025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七年第六次会议于2017年8月4日在北戴河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16名,实际到会董事12名(任志强董事委托张杰董事,李晓慧独立董事、胡坚独立董事委托李健独立董事,高歌独立董事委托郑新立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张东宁董事长主持。曾颖监事长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一、通过《关于发行普通金融债的议案》,同意发行不超过600亿元人民币普通金融债券。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上述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在此基础上,由董事会授权高级管理层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本行资产负债情况,决定人民币债券的发行时机、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发行期次、发行金额、发行品种、募集资金用途等要素,并组织实施具体的报批、发行手续;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24个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通过《关于开展不良贷款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议案》,同意发行不超过5亿元不良贷款资产支持证券,具体可采取分次组包方式发行,并对资产成交价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部分进行核销处理;同意由董事会授权高级管理层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本行资产负债情况,决定不良贷款资产证券化的发行时机、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发行期次、发行金额、发行品种等要素以及不良资产处置方式,并组织实施具体的报批、发行手续,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24个月。
表决结果:1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通过《关于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议案》,同意对外转出资产不超过600亿元,具体可采取分次组包方式发行;同意由董事会授权高级管理层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本行资产负债情况,决定发行时机、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发行期次、发行金额、发行品种等要素,并组织实施具体的报批、发行手续,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24个月。
表决结果:1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通过《关于对北京联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同意授予北京联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授信额度34.5亿元,其中债券包销额度20亿元,具体业务品种由信用风险委员会核定,额度有效期1年;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详见本行同日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反对,1票弃权。
五、通过《关于聘任么毅女士担任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么毅女士为北京银行审计部门负责人,其任职资格尚需取得监管机构核准。独立董事意见:同意。
表决结果:1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通过《关于修订〈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的议案》,同意董事会在获得股东大会授权的前提下,授权本行高级管理层人员单独或共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监管机构的意见对《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进行相应调整和修改。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17年8月29日召开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详见本行同日披露的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结果:1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7日
附件:么毅女士简历
么毅女士,本行审计部副总经理(主持)。1974年10月出生,1997年7月加入本行。么女士于2014年1月至今担任本行审计部副总经理(主持),2011年7月至2014年1月担任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主持),2012年3月至2012年12月兼任利率市场化办公室主任,2008年12月至2011年7月担任公司市场与产品部副总经理(主持),2008年2月至2008年12月担任官园支行副行长,2005年2月至2008年2月先后担任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么女士为经济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17-026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
北京联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2017年8月4日,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北京联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同意授予北京联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联东投资”)及下属企业授信额度34.5亿元,其中债券包销额度20亿元,具体业务品种由信用风险委员会核定,额度有效期1年;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
联东投资董事长刘振东先生为本行监事,联东投资是本行关联方,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本行的关联交易。本行授予联东投资及下属企业授信额度34.5亿元,超过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根据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已构成重大关联交易,经本行内部授权审批程序审查后,应报董事会关联交易委员会审批,并提交董事会最终审批。
二、关联方介绍
联东投资成立于2003年,注册资金20亿元,是一家主营产业园区运营的企业。公司产业园运营分布于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沈阳、无锡、广州、烟台、济南等26个城市,产业园区项目已达一百个,入园企业6500多家,全国布局已颇具规模,奠定了行业的领先地位。法定代表人为联东投资的创始人刘振东。
截至2016年末,联东投资资产总额为137.97亿元,净资产55.92亿元,资产负债率为59.46%;2016年主营收入41.58亿元,利润总额8.51亿元。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本行与联东投资的关联交易坚持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及本行同类产品定价管理制度。
四、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行向联东投资授信,定价合理、公平,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要求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相关规定,授信流程符合本行内部控制制度要求。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北京银行与北京联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正常业务经营所必需的,交易定价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平,不会影响公司资产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符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要求,符合《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其它内部制度相关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但如在实施过程中发现有明显风险,建议管理层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控制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7日
证券代码:601169证券简称:北京银行公告编号:2017-027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8月2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8月29日9点00分
召开地点:中国职工之家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8月29日
至2017年8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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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17年8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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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办法: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单位证明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应持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传真方式或亲自送达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7年8月22日(星期二)--8月23日(星期三)
上午9:30 - 11:30, 下午2:30 - 4:3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北京银行大厦一层东侧营业厅
六、 其他事项
1、本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北京银行大厦
邮政编码:100033
联 系 人:李女士,朱先生
联系电话:(010)66223826,66223818,66223822
联系传真:(010)66223833
2、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往返交通、食宿及其它有关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7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8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信息: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联系方式:
法人股东
委托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单位证明的注册号:
个人股东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信息:
受 托 人 签 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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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17-028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一七年第六次会议于2017年8月4日在北戴河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9名,实际到会监事7名(张建荣监事委托张慧珍监事,周一晨监事委托刘振东监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曾颖监事长召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一、通过《关于修订〈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监事会在获得股东大会授权的前提下,授权本行高级管理层人员单独或共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监管机构的意见对《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相应调整和修改。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通过《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履职评价试行办法》。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