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711 公司简称:盛屯矿业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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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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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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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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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7年上半年,在去年业务的基础上,公司进一步加强了主营业务的拓展,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加强了对新能源金属的布局。随着公司主要经营品种的金属价格上涨和新能源产业景气度上升,营业收入和净利润都得到了大幅增长。2017年上半年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4.56亿元,同比增长60.2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2亿元,同比增长310.14%。其中,矿采选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86亿,同比增长96.91%,实现毛利1.27亿,同比增长162.10%;金属贸易实现营业收入71.81亿,同比增长61.52%,实现毛利3.25亿,同比增长210.93%;金属增值服务实现营业收入0.85亿,同比减少24.34%,实现毛利0.78亿,同比减少27.31%。
报告期内,公司对云南保山恒源鑫茂矿业有限公司80%股权及大理三鑫矿业有限公司35%股权的收购项目完成了过户。根据详查报告,恒源鑫茂拥有储量为矿石量1,200.72万吨,铅金属量314,555吨,锌金属量348,987吨,铅+锌金属量663,542吨,伴生银444,603千克。大理三鑫拥有的青羊厂铜矿保有资源储量(332+333 类)为:矿石量 354.51 万吨,铜金属量 71577.21吨,铜平均品位 2.02%;保有伴生钴金属量 2301.50 吨,钴平均品位0.06%;保有伴生银金属量 160.50 吨,银平均品位 43.65g/t。下步,公司将进一步推进大理三鑫的增资扩股工作,并着手准备恒源鑫茂和大理三鑫的矿山生产前的证照办理和生产建设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拓展了海外矿产品贸易业务,非洲刚果(金)年产3500吨钴、10000吨铜综合利用项目也进入了实施阶段。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2017年8月2日,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17-077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融资租赁概述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向河北省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融资租赁方式进行融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兴安埃玛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安埃玛”)与河北省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金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租赁方式为售后回租,融资金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融资期限不超过3年,由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名称:河北省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000104361580W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西路9号
法定代表人:徐敏俊
注册资本:叁拾亿元整
成立日期:1995年12月11日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
三、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名称:子公司的部分采选设备
2、类别:固定资产
3、权属:交易标的归公司所有
4、设备账面净值:人民币2.4亿元
四、 融资租赁业务的主要内容
1、租赁物:矿山采选设备
2、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3、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4、租赁期限:不超过3年
5、租金支付方式:第一期归还租金的日期是起租日后的第四个月,第二期是起租日后的第八个月,第三期是起租日后的第十四个月,第四期是起租日后的第二十个月,第四期是起租日后的第二十八个月,第六期是起租日后的第三十六个月。
6、设备所有权:租赁期限内,设备所有权属于河北金租,公司拥有租赁资产的使用权,租赁期届满,租赁资产所有权自动归公司所有。
五、 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融资租赁业务,公司利用现有生产设备进行融资,有利于盘活公司存量固定资产,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公司债务结构,为公司的经营提供长期资金支持。
本次拟进行的融资租赁业务,不影响公司生产设备的正常使用,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其风险可控。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8日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公告编号:2017-078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7年8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七名,实到董事七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东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盛屯矿业2017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二、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向河北省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融资租赁方式进行融资的议案》。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盘活公司现有资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财务结构,公司拟以兴安埃玛矿业有限公司为主体向河北省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租赁”)申请设备融资租赁业务。租赁物矿山采选设备,租赁方式售后回租,租赁期限3年。本次公司融资金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由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在上述融资额度及期限范围内与河北租赁签署本事项具体相关法律文件。
河北省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12月11日,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注册资本叁拾亿元整,法定代表人徐敏俊。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7-077”号公告。
三、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境外发行债券的议案》
1.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Cheng Tun Metal International Trade Pte. Ltd.(盛屯金属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有效设立并存续于新加坡)已在英属维尔京群岛设立全资子公司Chengyuan Investment Management Co. Ltd(盛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发行人”)。
发行人作为境外债券发行主体,拟在香港向境外合格机构及专业投资者发行总规模不超过3亿美元(含3亿美元)的高级无抵押债券,期限不超过3年期(含3年期)(下称“本次债券”)。
2. 公司将为本次债券发行提供无条件及不可撤销的担保,担保范围为担保契据、信托契据、代理协议和债券条款项下所有发行人需支付的费用;公司同意签署本次债券发行相关担保契据、信托契据、代理协议、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
3. 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的基础上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境外债券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和调整本次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修订和调整本次债券发行的具体条款、条件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主体、发行时间、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利率、发行方式(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发行期数及公募或私募等)、评级安排、担保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偿债保障安排(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方案项下的偿债保障措施)、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本次债券上市等与本次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债券发行的申报及上市相关事宜;
(3)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制定、审议、修改、批准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债券条件及条款、发行通函、认购协议、担保契据、信托协议、代理协议等),并办理本次债券的相关申报、备案、注册和信息披露手续;
(4)在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债券上市事宜;
(5)如监管部门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债券发行的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
(6)办理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7)本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等授权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在前述各项事宜取得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之同时,同意由公司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前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处理与本次债券发行及上市有关的事务。被授权的公司管理层人员为公司总裁或者财务总监。
4. 申请本次债券于香港联交所上市和刊发上市文件。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7年8月23日召开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8日
证券代码:600711证券简称:盛屯矿业公告编号:2017-079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8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8月23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厦门思思明区金桥路101号世纪金桥园商务楼4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8月23日
至2017年8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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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情请见公司于2017年8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7-078”号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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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7年8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登记办法:(股东登记表见附件1)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7年8 月17日下午17 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与联系方式:厦门市思明区金桥路101号世纪金桥园商务楼四楼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人:俞燕梅
联系电话:0592-5891667
传真:0592-5366287
邮政编码:361012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 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六、 其他事项
无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8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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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