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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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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7-08-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西宁特钢 编号:临2017-048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七届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7月29日以书面(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如期于8月8日上午9时在公司办公楼101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会现有成员9名,现场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董事会以书面方式进行表决,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以精品特钢大、小棒材生产线的大方坯连铸机、炼钢系统等13套设备作为融资标的物,通过售后回租方式向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金额人民币叁亿元整(¥300,000,000)、期限6个月的融资租赁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049号《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租赁事项公告》。

2017年8月8日

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西宁特钢 公告编号:2017-049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租赁事项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 公司拟在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恒信”)申请金额人民币叁亿元整(¥300,000,000)、期限6个月的融资租赁业务。

●海通恒信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已经本公司七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此项交易自双方签署协议之日起生效。

一、交易概述

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拟采用融资租赁方式筹资。以公司精品特钢大、小棒材生产线的生产及配套设备作为融资标的物,通过售后回租方式在海通恒信申请金额人民币叁亿元整(¥300,000,000)、期限6个月的融资租赁业务。

上述融资租赁事项已经公司七届十五次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甲方(出租人):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300号名人商业大厦10楼

法定代表人:任澎

注册资本:人民币700000.0000万元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海通恒信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名称: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精品特钢大、小棒材生产线的部分生产及配套设备;

2、类别:固定资产

3、权属: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4、所在地:青海省西宁市柴达木西路52号

5、资产价值:303,474,171.56元

6、资产情况: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精品特钢大、小棒材生产线的部分生产及配套设备共计13项,本公司对13项设备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权利。在公司付清租金等款项后,上述13项设备由公司按协议价格购回所有权。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租赁物: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精品特钢大、小棒材生产线的部分生产及配套设备(13项);

2、融资金额:30,000万元人民币。

3、租赁方式:采取售后回租方式,即公司将上述租赁物件转让给海通恒信租赁,同时再与海通恒信就该物件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期内公司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向海通恒信分期支付租金。

4、租赁期限:6个月。

5、租金及其支付:按季度支付合同约定的本金及利息。

6、年租赁利率:商业年利率3.58%。

7、租赁保证金及手续费:保证金900万元,手续费及预付保险费618万元。

8、起租日:以海通恒信实际放款日为准。

9、此项交易自双方签署协议之日起生效。

五、本次融资租赁目的和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融资租赁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缓解资金压力。该项业务的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对公司本年度利润及未来年度损益情况无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2、融资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