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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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可能发生不定期份额折算的风险提示公告

2017-08-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约定,当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转债B级”份额(积极收益类份额,场内简称:转债B级,基金代码:150144)的基金份额净值达到0.450元及以下时,本基金之“银华转债”份额(基础份额,场内简称:中证转债,基金代码:161826)、“转债A级”份额(稳健收益类份额,场内简称:转债A级,基金代码:150143)及“转债B级”份额将进行下阈值不定期份额折算。

由于近期证券市场波动较大,截至2017年8月8日,转债B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接近基金合同约定的下阈值不定期份额折算阈值,因此本基金管理人敬请投资人密切关注转债B级份额近期的基金份额净值波动情况,并警惕可能出现的风险。

针对下阈值不定期份额折算所带来的风险,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一、转债A级份额、转债B级份额目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在下阈值不定期份额折算发生后,转债A级份额、转债B级份额的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转债A级份额、转债B级份额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人注意折溢价变化可能带来的风险。

二、根据基金份额的分类与净值计算规则,本基金优先满足转债A级份额的本金及累计约定应得收益后,将剩余净资产计为转债B级份额的净资产。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保证转债A级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本金安全和约定应得收益。在出现极端损失的情况下,转债B级份额的净资产可能归零,转债A级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会面临无法取得约定应得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

如果转债B级份额的净资产在下阈值不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归零,依据下阈值不定期份额折算的份额折算原则和计算公式,转债B级份额持有人在折算后所持有的转债B级份额数量也将归零。

三、本基金转债B级份额具有高风险、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如本基金触发下阈值不定期份额折算,转债B级份额的杠杆倍数将由目前的约4倍降低为初始的3.33倍,相应地,转债B级份额的份额净值随母基金份额净值涨跌而增长或者下降的幅度也会大幅减小。

四、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当某交易日转债B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达到0.450元及以下时,触发下阈值不定期份额折算,该交易日即为折算触发日。由于折算基准日为折算触发日的下一个工作日,折算基准日的市场波动可能造成银华转债份额净值波动,导致转债B级份额净值相应波动,从而使得折算基准日的转债B级份额净值与折算触发日转债B级份额净值以及折算阈值0.450元均存在一定的差异。

五、本基金转债A级份额具有低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下阈值不定期份额折算发生后,原转债A级份额持有人所持有基金份额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变化,由原来的单一的低风险收益特征转债A级份额,变为同时包括低风险收益特征转债A级份额与较低风险收益特征银华转债份额,因此原转债A级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

本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重要提示: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转债A级份额、转债B级份额、银华转债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均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因此,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由于折算后份额数取整计算而导致相应的不足1份的资产被强制归入基金财产的风险。

二、为保证本基金在折算期间的平稳运作,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转债A级份额与转债B级份额的上市交易,暂停银华转债份额的申购及赎回等相关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敬请投资人予以关注。

投资人若希望了解本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参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者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服电话:400-678-3333(免长途话费)。

三、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知晓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市场有风险,投资须谨慎。敬请投资人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8月9日

关于银华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出席统计结果的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我公司”)以通讯方式组织召开了银华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终止银华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会议表决票收取时间为2017年7月10日15:00起至2017年8月7日17:00止,计票时间为2017年8月8日,本次计票由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北京市方正公证处对计票过程进行了公证,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现将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基金持有人大会出席统计结果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持有人本人直接出具意见和授权他人代表出具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本基金份额为0份,占权益登记日本基金基金份额的0%,未达到《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银华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有效开会条件。

二、 费用明细

根据《银华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法规及约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关费用列入基金费用,由基金资产承担,但为了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关费用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明细如下所示:

项目 金额

律师费 2万元

公证费 2万元

合计 4万元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证机构是北京市方正公证处,见证律师是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三、 重要提示

1、 我公司后续将对银华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进行转型,具体转型事宜,投资人请关注本基金管理人刊登在指定媒体及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2、投资人可通过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查阅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公告文件,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400-678-3333咨询。

3、本公告的有关内容由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解释。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