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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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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679          公司简称:华体科技

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17年半年度无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717.2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了16.20%。公司主营和营业收入呈稳定增长态势。

报告期,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90.1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3.56%。

公司主营城市照明领域的方案规划设计、产品研发制造、工程项目实施和运行管理维护服务等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16469.37万元,占比为98.52%,为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公司主营业务突出,整体发展趋势良好。近年来,在国内基础建设行业投资需求增长等因素的推动下,公司上半年通过采取积极的销售策略、研发新产品、提高产能及供货能力等方式,使得营业收入稳步提升。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为247.85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48%,主要为公司出售的废铁废钢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增长原因分析

(1)市场需求保持稳步增长

在城镇化快速推进的背景下,国家对于道路照明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将持续增长。随着城市道路建设与改造、升级的不断增加,城市照明产品的市场需求稳步增长。此外,为适应节能环保新的需要,国家连续出台政策推动更为节能环保的新型灯具的使用,未来几年,在政府政策大力支持的背景下,节能环保型城市照明替代传统照明将成为城市照明行业新的增长点。

(2)公司独特的经营模式和雄厚的综合实力

报告期内,公司凭借独特的经营模式以及多年的积累,在基础研发、方案规划、产品设计、生产制造、质量控制、技术支持以及服务保障等方面的综合实力已处于国内同业领先地位,也获得了市场的高度认可。公司城市照明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位居西部地区前列,省外业务持续增长,成为国内最大的城市照明综合服务提供商之一。

(3)个性化的定制服务优势明显

近年来公司通过技术研发和服务经验的积累,将客户个性化需求转化为产品的速度进一步加快,创造性满足了客户需要,奠定了良好的客户基础,整体市场优势明显。公司开创性的提出“城市文化照明”理念,在城市照明设计中引入“文化定制”概念,通过照明设计技术和灯光艺术的结合,设计出一系列文化定制类照明产品,进一步提升了城市的文化品位。

(4)优秀的技术研发能力和丰富的产品线

近年来,我国城市照明应用领域正逐步从传统照明转向城市文化照明和绿色照明。公司紧跟行业发展趋势,最近几年一直专注于城市文化照明和绿色照明两大领域的技术研发、产品设计,在提升城市照明规划及方案设计能力的同时,文化定制类照明产品和LED照明产品销量持续增长,并取得了相应的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同时,公司不断加大城市照明新技术研发投入,自主研发了基于物联网技术的智能照明管理系统,为城市照明节能及维护管理提供了崭新的技术手段。丰富的产品线为客户提供了多样化的选择,而优秀的技术研发能力进一步满足了客户个性化需求,两者共同形成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从而保证公司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有政府补助准则变动: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本公司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679 证券简称:华体科技 公告编号:2017-012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于2017年8月8日在成都市双流西航港经开区双华路三段580号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梁熹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全体成员全面了解并认真审核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认为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能够如实反映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及公司相关制度等规定。

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李代雄、刘毅、杨雄为公司高管人员的议案》

经董事长梁熹先生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会议决定聘任李代雄先生、刘毅先生、杨雄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上述高管人员简历附后。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李代雄、刘毅、杨雄为公司高管人员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经审阅李代雄先生、刘毅先生、杨雄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所聘岗位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现象,无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聘任李代雄先生、刘毅先生、杨雄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0日

附件:

简 历

李代雄:男,1961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至1986年任四川省人民政府中教事务局干部;1995年至2000年任成都市蓝叶洗衣公司副总;2000年至2005年任四川华诚实业公司副总。2010年至今任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CDO。

刘毅:男,1978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9年至2005年任四川长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2005年至2011年任四川长虹器件科技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经理、研究所所长;2011年至2016年任四川长虹照明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至今任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LED事业部总监。

杨雄:男,1975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6年至2002年任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书记员、助审员;2002年至2004年任四川雄飞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行政法律主管;2004年至2009年任四川飞阳科技有限公司行政人事经理、总监。2010年至今任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人事总监。

证券代码:603679 证券简称:华体科技 公告编号:2017-013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于2017年8月8日在成都市双流西航港经开区双华路三段580号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国强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17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监事会全体成员全面了解并认真审核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认为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经审查,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能够如实反映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及公司相关制度等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603679 证券简称:华体科技 公告编号:2017-014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现将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63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4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6,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19,839,622.64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216,160,377.36元已由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15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以及公司累计发生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06,043,396.26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7年6月16日出具XYZH/2017CDA5021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止2017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结余募集资金216,170,985.38(含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15年5月21日经本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生效实施。本公司依照该制度严格执行,确保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规范。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与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22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止2017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止2017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止2017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止2017年6月30日,公司无超募资金,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止2017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 8 月10 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年1-6月单位: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679 证券简称:华体科技 公告编号:2017-016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8日、8月9日连续2个交易日股票下跌幅度较大,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要信息,并且公司生产经营地在成都市双流区,2017年8月8日九寨沟7.0级地震未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603679 证券简称:华体科技 公告编号:2017-017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价格波动的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不存在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不存在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2017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717.2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了16.20%,公司主营和营业收入呈稳定增长态势,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90.1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3.56%。

(二)经自查,并经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者市场传闻,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四)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公司于2017年7月24日披露的《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民事诉讼通知的公告》,目前尚未开庭,无最新进展需要披露。

二、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