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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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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7-08-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84 证券简称:中葡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29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17年8月9日(星期三)上午10: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7年8月3日以书面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该议案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17-031)。

二、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1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葡股份半年报全文和摘要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中葡股份半年报摘要。

三、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1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临2017-034)。

四、关于变更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秦明先生的辞职函,因工作变动原因,秦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的职务。秦明先生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秦明先生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为3名,未达到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比例的法定要求。根据相关规定,该辞职申请将自本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空缺后生效。在此期间,秦明先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占磊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一致。

占磊先生已经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公司其他董监事及高管、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独立董事占磊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将在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1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公告》(临2017-035)。

五、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高智明先生的辞职函,因工作变动原因,高智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职务。高智明先生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杨朝晖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一致。

该议案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1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董事的公告》(临2017-036)。

六、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1、原条款: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兵函【1997】20号文批准,由新天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总公司、新疆北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投资中心共同发起,以募集方式设立;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6500001000095〗。

修改为: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兵函【1997】20号文批准,由新天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总公司、新疆北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投资中心共同发起,以募集方式设立;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650000228584380X。

2、原条款: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2人。

修改为: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2人。

该议案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该议案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7-039)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9日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占磊 ,汉族, 生于1967年11。1991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本科学历,法律专业。 现任新疆公论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主任。

1995年取得中国证监会、司法部颁发的从事证券业务资格证书。

2000年取得财政部、司法部颁发的从事国有资产交易资格证书。

2008年12月、2010年7月、2013年3月2016年6月4次获得深圳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培训结业证书。

2005年度被评选为新疆律师协会直属分会优秀律师,2006年度被评选为新疆律师协会直属分会优秀青年律师。

1994年在新疆公论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先后担任20多家单位的法律顾问,办理案件200余件。

兼职情况:现担任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家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

二、董事候选人简历

杨朝晖 汉族,1971年6月出生,大专学历,先后在徐州北方氯碱集团、江苏省煤矿研究所等单位工作;2010年任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营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营销有限公司总经理、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084 证券简称:中葡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30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7年8月9日(星期三)上午10:00,以通讯方式在新疆乌鲁木齐市红山路39号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已于2017年8月3日以电话、电邮和传真以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一致同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17-031)。

二、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1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葡股份半年报全文和摘要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中葡股份半年报摘要。

三、关于变更公司监事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党艳梅女士的辞职函,因个人原因,党艳梅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职务。党艳梅女士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党艳梅女士在任期内辞去监事职务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因此党艳梅女士辞职申请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填补其空缺后生效。在此期间,党艳梅女士将继续履行其监事职责。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石春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与第六届监事会一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党艳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及监事会向党艳梅女士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监事的公告》(临2017-037)。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九日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候选人简历

石春明,男,汉族,1961年9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历任国安股份公司外派北海红树林公司财务总监;北京信达置业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中信国安投资有限公司资金财务部总监;香河国安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信国安峨眉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中信国安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084 证券简称:中葡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31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 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损益、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影响,且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要求自 2017年6月12日起,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表“其他收益”项目,反映应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新政府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新政府补助准则进行调整,会计期间的财务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 由于财政部的上述规定,公司对原会计政策(即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印发的《财务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处理。 2017年8月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规定和要求,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反映应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将自2017年1月1日起与企业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营业外收入”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收益”项目。公司执行上述新准则后对当期及前期列报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9日

证券代码:600084 股票简称:中葡股份 编号:临2017-033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6月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四号—酒制造》、《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17年1-6月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 公司 2017 年1-6月主要经营情况:

1、按产品档次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按销售渠道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按地区分部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4、电商收入:

2017年1-6月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徐州中信国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电商业务销售收入为6198.75万元。

二、 公司2017年1-6月经销商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酒类产品新增经销商49家,退出经销商15家,报告期末共有经销商136家,较2016年年末增加34家。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九日

证券代码:600084 证券简称:中葡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34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证监会以证监许可[2014]1103号《关于核准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葡股份”、“本公司”或“公司”)向江西高技术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嘉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中信国安投资有限公司以非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313,807,530.00 股(每股面值1 元),每股4.78 元人民币,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499,999,993.40 元,已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4年12月15日出具中准验字[2014] 1080号验资报告。根据公司与承销商、保荐人中信证券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定的保荐与承销协议,公司应支付中信证券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承销费用、保荐费用合计27,000,000.00元;公司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27,000,000.00 元后的1,472,999,993.40元,已于2014年12月15日存入于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下表)。此外公司累计发生1,810,000.00 元的其他发行费用,包括审计费430,000.00元、信息披露费220,000.00元、律师费850,000.00元、登记查询费31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471,189,993.40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京永验字(2014)第21030号验资报告验资确认。

截至2017年6 月30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利息净收入19,887,353.78元,理财产品净收益29,925,702.06元,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放余额合计419,744,555.97元。

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 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现已更名为乌鲁木齐银行。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资金。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本公司、保荐人中信证券建投证券股份和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前进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无。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2014年1月 29 日公告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载明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为: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实际以自筹资金择机先行投入项目建设,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能满足相应项目的资金需要,公司董事会将利用自筹资金解决不足部分,并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筹集资金投入顺序、金额及具体方式等事项

进行适当调整。

1.截至2014年12月15日,本公司已经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偿还银行借款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564,700,000.00元。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偿还银行借款的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的相关规定,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截至2014 年12月 15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银行借款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564,700,000.00元,已置换金额为450,000,000.00元。资金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募集资金置换已经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京永专字(2014)第31126号《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

2.自2014年2月1日至2014年12月20日期间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营销体系建设项目的投资额为66,729,300.00元,已置换金额为66,729,300.00元。置换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募集资金置换已经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京永专字(2015)第31009号《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无。

(六)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13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并能有效保证募集资金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 2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 年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13 日发布的临 2017—002、003、004 号公告。公司与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乌鲁木齐银行“银企通理财产品2017年第15期”协议书,理财产品明细如下:

注: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现已更名为乌鲁木齐银行。截至2017年6月30日该理财产品本金全部收回,确认理财产品净收益1,630,136.99元。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投项目于2015年度发生了变更,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均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7 年8月9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情况表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八月九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7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实际到位147,118.99万元,实际使用110,125.85万元,利息及理财收益净收入4,981.31万元,截止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放余额合计41,974.45万元。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情况表

截至2017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 2015年11月26日,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公司调整“营销体系建设项目”,将“营销体系建设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由105,000万元调整为60,400万元;同时将 “偿还公司借款”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由45,000万元调整为89,600万元,变更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15年11月10日,上述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经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出具了“关于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600084 证券简称:中葡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35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秦明先生的辞职函,因工作变动原因,秦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的职务。秦明先生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秦明先生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为3名,未达到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比例的法定要求。根据相关规定,该辞职申请将自本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空缺后生效。在此期间,秦明先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截止本公告日,秦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占磊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一致。

占磊先生已经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公司其他董监事及高管、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独立董事占磊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将在在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于2017年8月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秦明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9日

证券代码:600084 证券简称:中葡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36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高智明先生的辞职函,因工作变动原因,高智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职务。高智明先生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止本公告日,高智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杨朝晖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一致。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于2017年8月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高智明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9日

证券代码:600084 证券简称:中葡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37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党艳梅女士的辞职函,因个人原因,党艳梅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职务。党艳梅女士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党艳梅女士在任期内辞去监事职务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因此党艳梅女士辞职申请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填补其空缺后生效。在此期间,党艳梅女士将继续履行其监事职责。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石春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与第六届监事会一致。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于2017年8月9日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党艳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及监事会向党艳梅女士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九日

证券代码:600084 证券简称:中葡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38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1、原条款: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兵函【1997】20号文批准,由新天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总公司、新疆北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投资中心共同发起,以募集方式设立;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6500001000095〗。

修改为: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兵函【1997】20号文批准,由新天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总公司、新疆北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投资中心共同发起,以募集方式设立;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650000228584380X。

2、原条款: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2人。

修改为: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2人。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9日

证券代码:600084 证券简称:中葡股份公告编号:临2017-039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8月2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8月25日14 点30分

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红山路39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8月25日

至2017年8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相关事项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2017年8月10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内容。

2、 特别决议议案: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证券帐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

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

股凭证和证券帐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

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

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

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详见本公告附件 1。

(3)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7年8 月18日-8月24日(工作日9:30-13:30,14:30-18:30)

3、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红山路39号公司4楼证券投资部。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食宿、交通费自理。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

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3、会议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830002

联系人:周建林 杨轩

联系电话:(0991)8880643

传真: (0991)8882439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8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