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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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8-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216 证券简称:君正集团公告编号:临2017-053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7月30日以专人送达、邮件通知或电话通知的方式送达公司7位董事,会议于2017年8月9日15: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黄辉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全体董事审议,会议对下列事项作出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君正集团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临2017-054号)。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君正集团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临2017-055号)。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601216 证券简称:君正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7-054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珠海奥森投资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盛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标的公司”)。

● 投资金额:公司拟出资10 亿元人民币,对珠海奥森投资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盛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各出资5亿元,分别占标的公司注册资本的100%。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了进一步拓宽公司的业务领域,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实现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的有机结合,公司拟出资10 亿元人民币,投资设立两家全资子公司,分别为:拟出资5亿元人民币投资设立珠海奥森投资有限公司,占其注册资本的100%;拟出资5亿元人民币投资设立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盛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占其注册资本的100%。

2、对外投资事项审议情况

2017 年8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办理与设立公司相关的审批及注册登记等手续和事宜。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1、投资主体: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乌达区高载能工业园区

3、法定代表人:黄辉

4、注册资本:人民币843,801.739 万元

5、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6、经营范围:电力生产;电力供应;热力生产和供应;商业贸易;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化学品)。

7、财务数据:

截至2016 年12 月31 日,公司资产总额1,803,194.36万元,负债总额435,494.39万元,净资产额1,367,699.96万元,营业收入571,405.37万元,净利润158,348.99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17年3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975,062.44万元,负债总额552,858.48万元,净资产额1,422,203.96万元,营业收入184,766.98万元,净利润53,397.79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珠海奥森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

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投资及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项目管理,投资咨询。(以相关管理部门最终核定范围为准)

出资金额、出资方式及出资比例:

2、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盛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

注册资本:5 亿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商业贸易、企业管理、企业策划、技术咨询、财务咨询、商务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服务、经济信息咨询、艺术文化交流服务。(以相关管理部门最终核定范围为准)

出资金额、出资方式及出资比例:

上述标的公司相关注册信息最终以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内容为准。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设立标的公司的资金来源均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设立标的公司开展相关投资业务,将进一步拓宽公司的业务领域,更好地实现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的有机结合,进一步推进公司“产业为轮,金融为翼”的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可能在经营过程中面临政策风险、管理风险和市场风险等,公司将以不同的对策和措施管控风险,努力争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601216 证券简称:君正集团公告编号:临2017-055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且在该额度内,可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同循环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不包含在本次预计投资额度范围内,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次对外投资为证券投资,投资范围为股票、基金、债券、商品及金融衍

生品等。因投资标的的选择、市场环境等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一、投资概况

(一)投资目的

在投资风险可控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一步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投资收益。

(二)投资范围

投资范围为股票、基金、债券、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等。

(三)投资额度、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且在该额度内,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同循环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不包含在本次预计投资额度范围内。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资金来源

本次证券投资事项使用的资金仅限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自有资金,在确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运转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该资金的使用不会造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资金压力,也不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带来影响。

(五)决策程序

2017年8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使用该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相关事宜。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投资原则

1、坚持以稳健投资为主;

2、严格遵守风险与收益最优匹配原则;

3、使用自有资金投资且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是在确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运转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亦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预期能够为公司带来相关收益。同时,也有可能面临亏损的风险。公司将遵循“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资金安全”的原则,使之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一)证券投资具有高风险特征,面临的风险主要表现在:

1、政策风险:外部形势、环境变化会导致资产价格波动;

2、市场风险:市场系统性、结构性风险,可能导致资产价格下跌;

3、经营风险:投资策略失误可能导致投资损失等。

(二)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加强政策研究和市场分析,持续完善和优化投资策略;

(2)坚持以稳健投资为主;

(3)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严格执行制度,规范投资流程。

2、针对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中心建立台账对证券投资事项进行日常管理,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2)公司财务中心应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内部审计部门有权对证券投资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遵循“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资金安全”的原则,合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会影响公司资金周转,亦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该事项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此项安排。

特此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