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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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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08-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7-118

债券代码:122093 债券简称:11中孚债

债券代码:122162 债券简称:12中孚债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核查的停牌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2017年8月7日、8月8日和8月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同时,鉴于公司于今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近期经营业绩相关事项的问询函》 (上证公函【2017】 208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为保证信息披露公平,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17年8月10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将就近期公司股票交易的相关事项及问询函相关内容进行必要的核查,待公司完成相关核查工作并披露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及问询函回复后复牌。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事项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九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7-119

债券代码:122093 债券简称:11中孚债

债券代码:122162 债券简称:12中孚债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7 年8月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近期经营业绩相关事项的问询函》 (上证公函【2017】 208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具体内容如下: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近期,国家多部委及地方政府对公司所处电解铝行业发布多项规范整顿文件,市场对公司经营状况及业绩变化比较关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7.1 条的有关规定,现请公司核实如下事项并予以披露:

1、上半年,公司主要产品价格大幅上涨,而截至一季度公司盈利状况未有明显改善,仅实现归母净利润 360.38 万元,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 96.8%。请公司结合行业变化、上游供给、下游需求及自身的产能利用情况,分析说明公司业绩与主要产品价格走势及同行业公司业绩出现明显分化的原因及合理性;同时,请核实二季度业绩情况并及时披露。

2、请公司就市盈率、市净率、市值规模等,与同行业公司进行比较分析,并结合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和市场变化情况,说明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并进行充分的风险揭示。

3、据披露,公司拥有煤电铝一体化的完整产业链。近期,国家发改委和能源局将全面清理自备电厂欠缴的政府性基金及附加费,规范自备电厂管理。请公司结合生产用电中自备电占比情况,分析说明上述政策对公司生产经营可能产生的具体影响。

请你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1 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正积极组织有关各方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安排问询函回复工作,并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九日